摘要:一、荆州市2025年第6次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段:2025年5月3日至5月7日(根据气象条件,择机开展)。作业区域:荆州区太湖、纪南、李埠人影作业点。作业工具:BFJQS8-1型地面火箭发射系统。
近日,荆州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公安县农业农村局
相继发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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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湖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荆州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规定,现就开展荆州市2025年第6次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荆州市2025年第6次人工影响天气 作业时段:2025年5月3日至5月7日(根据气象条件,择机开展)。 作业区域:荆州区太湖、纪南、李埠人影作业点。作业工具:BFJQS8-1型地面火箭发射系统。
二、作业影响区内,凡捡到未炸火箭弹应立即上交乡镇武装部或当地派出所,由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收回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留存、拆卸、甩打、火烧,以免发生事故。
三、作业点实施作业前,对作业点周围人员进行清场,作业时严禁无关人员围观。
四、人工影响天气所使用的火箭弹属军工产品,有一定的危险性,若作业中发生意外,要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五、发现、捡拾到未爆弹头不报,擅自处理造成意外事故的,由当事人和监护人自行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造成第三方伤害事故的依法赔偿。
特此公告
荆州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25年4月29日
公安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一、 作业时期:5月4日14时至5月5日18时期间,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二、 作业区域及影响范围:在夹竹园镇、孟家溪镇、斑竹垱镇3个作业点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三、作业装备:BL-1A型火箭发射架。
四、注意事项
1. 发射的火箭弹在空中自动播散催化剂后自毁,火箭作业区域2-7公里范围内是落弹区,当听到爆炸声时,应立即隐蔽,不要在外游玩观望,以免发生意外。
2. 人工影响天气使用的作业工具,属于火药发射爆炸物品,作业场所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周围30米范围内严禁围观,以防出现意外伤害。禁止以火箭为背景进行照相、摄影等活动,禁止非工作人员以任何理由触碰火箭等作业工具。
3. 当发现有未炸弹头或超重弹片时,应立即向公安派出所或当地政府及作业点联系,严禁擅自处理,以免发生事故。因自行处理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当发生安全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当地政府或派出所及公安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
公安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
公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3日
来源:洞庭湖边那些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