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心不良!19岁女孩哭泣照被盗用到高潮针配图,谁为数字暴力买单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5-05 18:12 2

摘要:5月5日,一则令人揪心的新闻在网络疯传——黑龙江哈尔滨一名19岁女孩的哭泣自拍照,被恶意盗用并关联到“高潮针”广告和黄色网站长达两年。视频中,女孩哽咽控诉:“照片被P成不堪入目的样子,投诉无数次却像石沉大海……”这场荒诞的“数字暴力”,不仅撕开了网络世界的阴暗

5月5日,一则令人揪心的新闻在网络疯传——黑龙江哈尔滨一名19岁女孩的哭泣自拍照,被恶意盗用并关联到“高潮针”广告和黄色网站长达两年。视频中,女孩哽咽控诉:“照片被P成不堪入目的样子,投诉无数次却像石沉大海……”这场荒诞的“数字暴力”,不仅撕开了网络世界的阴暗面,更暴露了平台监管、法律执行与个人维权的多重困境。

据当事人自述,两年前她因看小说感动落泪,随手拍下一张哭泣自拍照并发布在社交平台。然而,这张照片竟被不法分子盯上:先是被人盗用至某“高潮针”微商广告,配以露骨文字;随后又被上传至多个黄色网站,与色情内容强行关联。更可怕的是,评论区充斥对女孩的恶意揣测与人身攻击,甚至有人通过照片人肉搜索她的真实信息,导致她长期遭受骚扰,心理几近崩溃。

女孩尝试过所有常规维权手段:向平台举报、联系网站删除、报警求助,但结果却令人绝望——平台以“证据不足”推诿,网站删除后照片又反复出现,警方则因“未造成实际人身伤害”难以立案。这场漫长的拉锯战中,加害者隐身于网络背后逍遥法外,受害者却独自承受着精神与名誉的双重凌迟。

根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网络平台需建立便捷的投诉举报机制并有效处理。然而,此事件中平台方却表现出明显的失职,平台对流量经济的追逐,使其在“内容审核”与“用户体验”间选择了妥协。

虽然《民法典》明确保护肖像权与隐私权,但现实中维权面临三大难题:

1、举证困难。普通人难以追踪匿名盗图者,需通过公证保存证据,成本高昂;

2、处罚力度弱。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偷拍散布隐私仅处拘留或罚款,难以震慑黑产;

3、刑事门槛高。除非涉及“侮辱罪”“诽谤罪”且情节严重,否则难以启动刑事追责。

法律漏洞让不法分子游走于灰色地带,受害者则陷入“赢了官司,输了生活”的窘境。

事件中,部分网民不仅未声援受害者,反而以“玩梗”“吃瓜”心态助推谣言传播。有人调侃“哭得这么惨,难怪被用来配高潮针”,更有人恶意揣测“肯定是她自己炒作”。这种集体无意识的“数字霸凌”,折射出网络素养的缺失与同理心的沦丧。

这场“盗图风波”绝非个案。从明星照片被制成“AI换脸”色情视频,到普通人生活照沦为黑产素材,技术赋权的同时,也在制造新型暴力。若放任平台“装睡”、法律“滞后”、公众“冷漠”,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更不该是道德洼地。唯有平台担起责任、法律亮出利剑、社会凝聚共识,才能让技术进步真正服务于人,而非沦为伤害的工具。正如女孩在视频中的泣诉:“我希望有一天,普通人也能安心分享生活,不必活在恐惧之中。”——这不仅是她的愿望,更应是数字文明时代的底线。

(本文综合自《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参考多起类似案例,呼吁完善网络治理体系。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来源:川妹说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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