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摘要:20世纪70年代以前,美国的农业史研究受经济史、政治史影响较深,以农业生产为中心,在农业经济、农业政治和农业生态环境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进展。70年代以后,受新社会史和新文化史的影响,美国乡村史学家开始跨越“乡村即农业”的传统研究范式,探索乡村家庭、社区
摘要:20世纪70年代以前,美国的农业史研究受经济史、政治史影响较深,以农业生产为中心,在农业经济、农业政治和农业生态环境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进展。70年代以后,受新社会史和新文化史的影响,美国乡村史学家开始跨越“乡村即农业”的传统研究范式,探索乡村家庭、社区、教会、族裔、妇女、乡村现代化等广博而丰富的研究主题,以往不受重视的家庭账簿、土地和税收记录、遗嘱、教会登记、民俗文化等具有了极大的史料价值,农业史研究出现“文化转向”,“新乡村史”研究框架开始形成。20世纪末以来,乡村史在专注社会文化研究的基础上继续推陈出新,开始具备一定的跨国视野。
20世纪以来,美国学界一直遵循“乡村即农业”的研究范式,将农业与乡村视为一体,农业成为传统乡村研究的重点(1)。及至70年代,受新社会史、新文化史、法国年鉴学派、女性主义运动和民权运动的影响,美国乡村研究的视角和路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开始构建“新乡村史”(New Rural History)的概念(2)。美国史学界也注意到这一范式转换,众多农业史学者开始摆脱农业史与乡村史学术阵地的争执,将以农业史为代表的土地史、边疆史、西进运动研究视为无根无源的“孤雁”,认为乡村史才是囊括这些专题史更大的范畴(3)。关于美国乡村、农业和农民的研究,国内学界也有诸多论著涉及,但对美国乡村史这一领域的发展沿革所言甚少(4)。本文将对20世纪初以来美国乡村史的发展脉络和研究进行梳理,探察美国农业史和乡村史发生范式转换的背景、动力来源、具体表现和影响,厘清农业史与乡村史之间的关系,并探究在乡村研究中农业与乡村社会文化的关系,以期丰富对美国乡村和现代化转型的理解和阐释。
从殖民地时期到20世纪初,美国主要以乡村人口为主(5),农业在社会生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美国学界对乡村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与农业相关的农业生产、农业政策和农业生态环境的研究,促使农业史成为乡村史研究的先驱。而农业史的研究则主要围绕市场经济、平民主义运动和边疆拓殖等命题展开。
首先,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史研究一开始就受到经济史的影响,致力于为经济政策服务。如1914年,来自艾奥瓦州立学院的路易斯·施密特(Louis B. Schmidt)开设了第一门美国农业历史课程,敦促学者们研究农业历史,以帮助政府官员为越来越多的经济问题提供解决方案(6)。在《作为研究领域的美国农业经济史》一文中,施密特指出,“美国历史在很大程度上是农村社区通过征服土地向西推进的故事,也是原始的自给自足农业向高度复杂的资本主义农业组织发展的故事”。他认为应从广义而非狭义的角度来阐释农业历史,即历史学家们不仅需要调查土地、移民、关税、货币、乡村信贷、公司监管、奴隶制对国家生活的影响,还应考察具有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功能的农民组织、乡村学校、乡村教堂、道路建设等问题,由此才能 “构建一个平衡合理的国家历史”(7)。但后继学者似乎只对为经济政策服务的倡议进行了回应。
1919年2月14日,美国农业历史协会(Agricultural History Society)在美国农业部的支持下成立并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农业历史协会(8)。秉持“激发兴趣、促进研究、鼓励出版农业史研究成果”的宗旨,该协会聚集了一众经济学家、乡村社会学家、生物学家、图书管理员、记者和其他农业历史爱好者(9)。他们中的许多人都受雇于农业部,认为农业历史研究应在指导公共政策方面发挥重要作用(10)。为政策服务的取向,在1927年创办的农业历史协会官方刊物——《农业史》上得到了较为明显的体现。如1928年,来自农业经济局的经济学家L.C.格雷(L. C. Gray)在《农业史》上发表一篇题为《殖民地时期烟草市场过剩问题》的文章,剖析了殖民地时期美国南部如弗吉尼亚州和马里兰州烟草种植、价格波动、商业垄断、烟草立法等问题,指出在一个多世纪里由于不断完善的商业组织和规范条例,烟草市场避免了长期萧条的情况,但市场过剩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11)。面对1929年经济大萧条前的经济环境,格雷似乎想找到解决市场过剩问题的办法,从而为经济政策服务,体现了农业经济史研究的实用主义倾向。
其次,除去为政策服务的经济史视角,自1931年约翰·希克斯(John Hicks)出版《平民党人起义》以来,农业政治也成为C. 范恩·伍德沃德(C. Vann Woodward)和安娜·罗切斯特(Anna Rochester)等历史学家关注的中心,《汤姆·沃森:农民反叛者》《美国的平民党运动》等著作相继问世(12)。1950年代,霍夫斯塔特在《改革的时代》中专门列出一章讨论平民主义运动(13),也可一窥农业政治彼时在农业史当中的地位。在联邦政府层面,20世纪初西奥多·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政府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进“乡村生活运动”,调查当时美国乡村社会所存在的诸多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改革措施(14)。随后,从1941至1943年农业部相继公开了六份《乡村生活研究》报告,采取田野调查的方法对六个稳定性各异的美国乡村社区进行了考察。这些研究报告多为共时性研究,缺乏历史研究的历时性,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乡村生活正处于岌岌可危的状态(15)。不过已经独立为一门专门的历史学科的农业史,受政治史和经济史的强势引导,无暇兼顾乡村社会的研究。即使在约瑟夫·谢弗(Joseph Schafer)名为《美国农业社会史》的书中,“社会”一词也只是字面上的含义,并没有特别的指向性,主要还是关于农业政治和经济方面的研究(16)。
再次,除去政治史和经济史,农业史还受到了生态史的影响,专注农业生态的研究。1893年,特纳发表了著名的《边疆在美国历史上的意义》演说,以拓殖者与环境的关系为中心,指出西部边疆是美国民主的摇篮,是缓和东部人口压力、调节资本扩张的“安全阀”(17)。由此“边疆理论”正式形成,影响了沃尔特·韦布(Walter Webb)、詹姆斯·马林(James C. Malin)、艾伦·博格(Allan G. Bogue)等整整一代农业历史学者的研究。他们对“边疆理论”或支持或反对,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史学流派——“草原史学”(Grassland Historiography)(18)。其中,韦布的研究比较接近特纳的理论。韦布的名作《大平原》于1931年问世,在书中,他将农业技术进步与不同的拓殖环境结合起来,认为自然环境会改变农业拓荒者的耕作习惯和法则(19)。韦布的研究有着较为明显的环境决定论倾向(20),但其跨学科研究的尝试,对后继学者马林有一定的启发性。在《北美草原历史导论》一书中,马林将人口学、计量经济学、气候学、生态学、动物学、遗传学和农艺学结合起来研究美国中部的草原农业。不过他反对环境决定论,认为“人比自然环境更重要”,即使“自然环境会带来一些限制因素”,但拓荒者们拥有“聪慧的大脑”和“灵巧的双手”,因而可以在各类选项中做出选择(21)。因此,马林鼓励历史学者们应研究拓荒者行为背后的文化因素,提出“从下往上书写历史”(write from the bottom up)的史学思想(22)。这一口号得到了博格的响应,他曾在堪萨斯州跟随马林做博士后研究。在其著作《从大草原到玉米带》中,博格表示他所关注的不是长久以来一直探讨的交通、农业市场、土地租赁或农民运动等问题,而是“手上沾满泥土、靴子上沾满粪便的农民个体,以及他们经营农场时所面临的困境和前景”(23)。这几乎是对马林所强调的“从下往上书写历史”理念的具体实践。
概而言之,20世纪70年代前的美国乡村史主要以农业研究为鹄的,处于农业史的笼罩之下。但从一开始即带有跨学科性质的农业史研究,为拓宽乡村史研究的边界提供了一定的启示。例如,受政治史和经济史影响的农业生产史学家也强调总体史的研究;注重农业生态史研究的“草原史学”流派则提出注重社会底层和边缘群体研究的史学观点;同时农业史学科的专业化也为乡村史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学术积累并储备了相应的研究人才。因此可以说,农业史是美国乡村史形成的源头。长久以来,乡村史学家一直抱怨乡村史处于被忽略的地位,是因为历史学者普遍将乡村史等同于农业史,但这并非唯一的原因。乡村史无法将研究视角从农业研究转移出来,还有自身难以克服的问题。美国乡村史研究若要取得整体突破,则必须跨越“乡村即农业”的研究范式,其动力主要来源于新社会史和新文化史等学术思潮。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乡村人口锐减,乡村作为一种独特的生活方式正逐渐消逝在主流文化的视野中。然而,乡村的历史一直未被挖掘,在大学的课程设置中也难见其踪影。究其原因,乡村史的研究主要存在三方面的局限。其一是方法论局限。如上文所述,农业作为以土地资源为生产目标的国民经济部门,一直受到政府部门和经济学家的关注,再加上特纳及其后继学者利用严谨的理论结构和公认的计量统计学方法对与农业相关的专题如土地史、边疆史、西部史和南部史等进行专门的研究,即使偶尔提到乡村生活相关的话题,也仅占极小的篇幅。农业史成为研究的正统,乡村和农业被视为一体(24)。其二是历史学偏见。20世纪50年代以来,大多数专业历史学家都是面向城市的。他们在城市里的大学教学和生活,自然会对城市问题做出反应。而随着工业化浪潮的推进,乡村价值式微,曾受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广泛赞誉的农民逐渐被边缘化,处于被忽略的境地(25)。这在乡村史学家欧根·韦伯(Eugen Weber)那里得到较为明显的体现,他曾坦承,他过去“思考、教授和写作的历史主要与城市相关。乡村和小城镇不过是这段历史的附属物,它们或与城市历史相应和,或是仅仅站在一旁观察城市历史的发展,而乡村和小城镇自己的历史则无关紧要”(26)。其三是资料不足。传统的历史学研究十分倚重叙述(或书面)的资料,而这些资料大都是关于精英阶层的。农民是不善表达的“底层人”,他们极少有保留日记、信件和个人纪念品的习惯,也很少会收藏记录普通人日常生活的手稿。现有的关于农民的记录,都来自乡村社会的局外人,如政府官员、教区牧师、当地的警察和教师等,他们都只是基于民事行政的目的,记录所观察到的情况(27)。因此,直接来自农民和乡村社区的原始史料是非常罕见的。
20世纪70年代以来,伴随女性主义和民权运动的蓬勃发展,西方史学界先后掀起了新社会史和新文化史的学术思潮,对诸多传统的研究范式形成挑战,也解除了乡村史所遭遇的种种困境。早在20世纪初,詹姆斯·哈维·鲁滨逊(James Harvey Robinson)和约翰·B.麦克马斯特(John B. McMaster)等学者就提出了社会史的研究取向,但并未引起广泛关注(28)。到1942年,英国学者G.M.特里威廉(G.M. Trevelyan)将社会史阐释为“抛开政治的人民史就是社会史”,并将社会史视为连接经济史和政治史的桥梁(29)。但此时的社会史只是将研究视角从政治精英和社会精英身上转移开来,还没有一个中心的研究主题。直到二战以后,社会史开始大量吸收社会学的研究理论和方法,促使社会史将视角聚焦于底层群众和边缘群体,“从下往上书写历史”的观念也取得了学界的广泛认同,社会史转变为“新”社会史。在美国乡村史研究领域,历史学者则向乡村社会学取法。1964年,艾奥瓦州立大学的农业与经济发展中心与美国乡村社会学协会(Rural Sociological Society)合作,赞助出版《我们不断变化的乡村社会:视角与趋势》一书,从社会学的角度分析了乡村社会正在经历的如人口、政治权力、家庭生活、社会组织、耕作方式以及社区实践方面的变化,为乡村史的研究带来极大的启发(30)。同时社会科学所特有的数据分析和计量分析,也有助于史学家利用家庭账簿、商业记录、家族文件以及各种官方档案考察社区内的出生率、结婚率、死亡率、财产继承方式、公职和教会成员资格等。
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新文化史对社会史的研究方法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调整。新文化史家承认“自下而上”的治史理念,但对社会史过于强调数据的、宏观性研究持怀疑态度。他们认为,出生率、死亡率、资产积累等可以被计量,但这些数据背后的原因以及数据的变化却难以获得合理的解释(31)。而新文化史从人类学和文学的角度考察人类社会所存在的冲突、特殊性、仪式、话语、再现等话题(32),注重微观研究,对社会史研究进行了最好的补充。到90年代,社会史和文化史逐渐趋于融合,历史学者们将“社会”和“文化”并置,将二者合称为社会文化史,或直接将这一趋势称作“文化转向”(33)。此时,史料的范围得到空前的扩展,仪式、个人的口述史、民间传说、戏剧、舞蹈、小说、图像、民谣、服饰都成为可供历史学者研究的原始材料(34)。在史学领域出现大范围的文化转向的背景下,已有农业史作为学术积累的乡村史家,开始将以往不受重视的农民、农场工人、乡村妇女等作为研究的重点。即使他们不善辞令,未曾留下丰富的书面资料,但其生平活动也被保留在各种文化艺术品和民间传统中。同时,官方文件中也保存着大量关于乡村的系统性数据,如人口普查手稿、土地买卖和税收记录以及大量的民事法案记录等,这些材料可通过量化分析的方法加以利用,而风俗习惯、仪式话语也可通过定性分析进行。至此,乡村史所遭遇的研究对象缺失以及史料不足的两大困境便被化解了。接下来最重要的任务便是突破正统的农业史范畴,构建一个全新的乡村史研究领域,其中的领军人物当属曾任美国农业历史协会主席的罗伯特·斯维尔伦加(Robert P. Swierenga)、彼得·阿杰辛格(Peter H. Argersinger)以及撰写了第一部乡村史综合性著述的戴维·丹邦姆(David Danbom)。
1973年,斯维尔伦加发表《走向“新乡村史”》一文,公开宣布了“乡村史”时代的到来。他将农业史、边疆史和土地史称为乡村史的“孤雁”,认为通过利用历史地理学家的社会和文化地理理论、“新经济史学家”的宏观区域农业模型、行为史学家的社区研究和民族文化研究,以及历史人口统计学家的人口分析,历史学者们已经可以建立一个具有总体史特性的美国乡村史,并使其成为“新城市史”的一个必要补充(35)。来自马里兰大学的阿杰辛格对构建乡村史的倡议进行了回应,他从教授美国乡村史的角度,指出组织乡村史课程内容以及研究乡村史时应注意的主题,如农民与农业机械之间的斗争、农业工人、农业移民、东部和东北部乡村、乡村基本群体的作用、乡村教会、邮递、学校等。他还指出,乡村是一种社会形态,并不仅仅指地理空间上的一个地点或区域,而乡村史的研究如同特纳的“边疆理念”一样,涉及对过程的研究(36)。这一观点得到了斯维尔伦加的认同,在《新乡村史的决定因素》一文中,他将“新乡村史”明确定义为“对在乡村环境中随时间变化的人类行为进行系统研究”(37)。可以看到,该定义融入了农业史家马林和施密特等人研究“个人行为”和“总体史”的概念,在借鉴乡村社会学理论的同时,又加入了历史学所强调的“时间”和“空间”的观念,既有跨学科的视野,也体现了史学研究的独特性。随后,斯维尔伦加又相继发表《新乡村史的理论视角》《农业和乡村生活》等文章(38),从而完成了对乡村史的初步建构和宣传,促使乡村史开始将研究重点从农业转向乡村的社会文化。
“新乡村史”概念的提出,在乡村史学界引起了极大的反响。继斯维尔伦加和阿杰辛格之后,其他乡村史学者先后从新社会史和新文化史的角度,糅合年鉴学派的研究方法,对乡村社会转型、乡村家庭和社区、宗教、妇女、移民、族裔等进行专题化的研究,进而对“新乡村史”的建构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受社会史研究的启发,工业化浪潮和市场经济扩张引起的乡村社会转型成为乡村史家关注的主要焦点。在传统的经济史和政治史视角下农民及农业对工业化的适应和抵抗已有相当程度的讨论,但新社会史关注的新经济秩序和年鉴学派提出的“长时段”理论,促使美国乡村史学家对乡村的现代化研究有了新的突破。根据原祖杰的研究,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美国农业史学家对美国早期农业生产的性质有过争论,他们利用当时的税收记录和农家账簿,运用新古典经济理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等理论方法,形成了或对立或折中的观点(39)。首先,以迈克尔·梅里尔(Michael Merrill)、克里斯托弗·克拉克(Christopher Clark)和托马斯·多布林(Thomas Dublin)为代表的一派,认为前工业时代的北方农业生产,“既不受利益的制约,也不受个人需要的限制,而是受社会需要的影响”(40)。乡村家庭接受市场、乡村妇女或女孩进入纺织厂工作,也只是为了保证家庭的安全和家族的延续(41)。从本质上来说,前工业时代的北方农业仍然保留着欧洲自给自足的自耕农传统。随后,以威尼弗雷德·罗滕伯格(Winifred Rothenberg)为代表的市场史学家对梅里尔等人的观点提出了挑战。他认为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的北方农民在很大程度上卷入了市场经济,如马萨诸塞州的农民会长途跋涉去销售他们的农作物,他们账簿上的收支情况也与市场定价趋于一致(42);在康科德以市场为导向的农民则放弃了以往的社区和休闲活动,他们非常努力地工作,采取密集型的耕种方式,并时常雇佣劳动力(43)。由此可见,市场经济的扩张在很大程度上确实改变了前工业时代的乡村社会。最后,另一派历史学者试图对以上两种相互对立的学术观点进行调和,以贝蒂·普鲁特(Bettye Hobbs Pruitt)和哈尔·巴伦(Hal Barron)为代表,认为在18世纪很少有农民能够真正实现自耕农理想,自给自足的自耕农经济和商业化农业是互补的(44)。同时,他们也坦言,尽管前工业时代的乡村社会是资本主义经济的一部分,但农民还是试图保持和延续古老而传统的家庭农场价值观。农民对市场经济持有一种较为矛盾的心理,他们一方面希望最大限度地提高农业耕作的效率,以更好地利用农场;另一方面则坚守生产者主义,对农业投机行为嗤之以鼻,认为其背叛了农业生产者的道德(45)。
上述学者们关于美国早期乡村社会性质的观点争锋,也促使更多的学者从更长的时段去探究乡村社会的演变过程。如沃尔特·纽金特(Walter Nugent)利用年鉴学派代表人物——费尔南·布罗代尔(Fernand Braudel)的“长中短时段”理论,将美国乡村的历史分为三个时期,即1729—1870年漫长的边疆—乡村模式、1870—1920年短暂的“大融合”时期和1920年以来的大都市模式,其中铁路交通的普及是颠覆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和生活方式的关键因素(46)。这一点受到历史学者约翰·肖弗(John Shover)的质疑,他在其代表作《最初的多数,最后的少数》中指出,是1945年以后的美国农业技术革命最终摧毁了几百年来的乡村生活方式,随着农业综合企业的全面扩张,以“家庭农场”为象征的乡村生活方式已然成为明日黄花(47)。
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美国学者主要从社会史的角度,对前工业时代的乡村家庭和乡村社区进行分析,考察家庭财产继承关系和乡村人口流动方式,以詹姆斯·亨利塔(James Henretta)和马克·费里德伯格(Mark Friedberger)为代表。在一篇极具开创性的文章中,亨利塔借鉴了年鉴学派的“心态史”概念,指出“心态”是一种可以通过继承获得的思维模式,是社区共同的价值观和愿望,它塑造了农民在获取食物、衣服和住所等日常活动中的行为。对于工业化时代之前的美国农业家庭,亨利塔作了如下描述:
农业家庭仍然是一个绵绵瓜瓞的由直系亲属组成的大家族,每一代人都生活在一个独立的家庭中,财产和遗产通过法律、道德和习俗等纽带在代际间传承。权利和义务也跨越了几代人的时间(成为一种共识)。父母、子女的经济收入和福利都由土地和耕种土地所需的设备和劳动力维系。因此,父母决定着子女对婚姻伴侣的选择。否则,他们及其他子女的福利可能会因为早婚所带来的过早的财产分割而受到折损。家族比个人更重要;遗产应基于维系家族的目的而得到保存。(48)
可以看出,在前工业时代的美国乡村,家庭是主要的经济和社会单位,农活由家庭统一安排,财产为家庭所“共有”,家庭福祉优先于个人权利。土地作为一种家族财产在保障家庭生计方面占有相当的重要性,而土地财产的继承则保证了家族乃至乡村社区的稳定性和延续性(49)。这一点在费里德伯格对艾奥瓦州农场继承方式的研究中得到了证实。费里德伯格通过研究艾奥瓦州农民的遗嘱、身后或生前(inter vivos)财产转让记录,发现来自不同族群的农民都试图通过财产转让、信贷或以大幅折扣向家庭成员出售土地的方式帮助子女成家立业,他们对所有的继承人无论男女都一视同仁,希望他们能离家更近一些,以保证家族在同一块土地上延续下去(50)。
对于乡村社区的研究,则主要涉及社区与外部世界的人员流动和社会等级的讨论。有学者将边疆乡村和北部较为古老的商业化乡村进行对比,发现后者的人口流动性远远低于前者,如佛蒙特州的乡村社区在经历几代人的人口变迁后,人口数量变得相当稳定,人口也日渐趋于同质化(51)。同时,他们也指出即使有人口迁移,人们也会选择搬到离乡村老家不远的地方(52)。在这样的乡村社区中,新兴的政治意识发挥了凝聚社区的社会功能,即“选举成为一种节日”,也成为“一种肯定和表达老社区(感情)的仪式”(53)。此外,新兴的乡村史学者还着重挖掘了中西部乡村“农业工人—佃农—农场主”这一农业上升之路(54),以及乡村教育的控制权问题(55)。
受女性主义运动影响,妇女史的研究自20世纪60年代起便成为美国史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但乡村妇女的研究到80年代中期以后才开始大量出现,其中以琼·詹森(Joan Jensen)的《解除束缚》、劳雷尔·撒切尔·乌尔里希(Laurel Thatcher Ulrich)的《一位产婆的故事》、南希·格雷·奥斯特鲁德(Nancy Grey Osterud)的《社区的纽带》为该领域的经典之作(56)。乡村妇女研究的勃兴赢得了农业历史协会的认可。该协会于1992年专门召开研讨会讨论“历史视角下的美国乡村和农场妇女”这一主题。到90年代末,受新社会史和新文化史的联合推动,美国史学界涉及乡村女性在家庭和农场中劳作的研究接连问世,其中大多以西部边疆的乡村妇女为研究对象。依靠大量的日记和回忆录,学者们分析了农场工作的“去女性化”(defeminization)特征,即女性主要负责操持家务,制作家庭生活所需的日常用品,她们是其丈夫的家庭助手,但极少参与农场劳作(57)。不过有学者对此提出质疑,认为随着布料、乳制品等日常用品逐渐商品化,乡村妇女也开始投入市场竞争中,塑造了“能赚钱的农场妻子”的形象(58)。但进入19世纪下半叶,注重家庭生活的观念在东部乡村盛行,并作为一种文化包袱被带到中西部的乡村,家庭妇女的形象开始形成(59)。在20世纪末以来,学者们也开始关注东北部乡村和南部乡村妇女的日常生活,一定程度上对乡村妇女的区域性研究进行了补充和平衡(60)。
此外,受20世纪60年代民权运动的影响,美国乡村地区的种族问题也成为历史学者关注的重点。按照时间线索,学者们首先分析了从17世纪60年代到19世纪60年代,乡村殖民社会构建黑人奴隶制度并使其延续下去的过程(61)。同时,帮助定义奴隶制和白人至上主义的作物文化也得到了详尽的阐释,如《烟草与奴隶》《土地开垦:1880年以来棉花、烟草和水稻种植文化的变迁》等(62)。马克·舒尔茨(Mark Schultz)则在《白人至上主义的乡村面貌》一书中对乡村白人至上主义观念的延续进行了分析(63)。南北战争后,经济发展的机会促使南方的乡村居民向工业城市大规模迁移,种族隔离问题开始与城乡关系、阶级问题相联系(64)。而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有学者指出乡村不再是种族主义和白人至上主义意识形态的唯一试验场(65)。当然在乡村背景下研究种族问题还涉及印第安人,学者们对此也有论及,如印第安人的玉米种植文化以及牛仔文化(66),只是还需进一步拓展。
民权运动的余波,促使族裔和移民也成为理解美国历史的关键范畴。乡村史学者对少数族群的研究,以中西部乡村的欧洲农业移民和加利福尼亚州的亚裔及墨西哥裔农业移民为主,但主要以文化适应为研究目标。通过聚焦19世纪后半叶德国移民、瑞典移民和挪威移民在中西部乡村的垦殖活动,乡村史家对特纳提出的边疆同化理论进行了系统的考证。60年代以后,基于人口普查手稿和农业人口普查名单,乡村史学者比较了不同族群的种植方式、畜牧业经营方式、技术技能、土地租赁方式等,证实了特纳关于农业移民的快速同化理论和文化趋同理论,如罗伯特·奥斯特格伦(Robert Ostergren)通过对明尼苏达州的瑞典移民进行研究,发现文化因素对种植什么作物和怎么经营畜牧业的影响微乎其微,他们通过在洋基人或本族群老移民的农场里做工,从而习得美国本土的耕种方式(67)。戴维·麦克奎兰(David McQuillan)关于堪萨斯州农业移民的研究、特里·乔丹(Terry Jordan)对得克萨斯州德国农民的研究也都得出了类似的结论(68)。不过学者们发现,不到一代人左右的时间,一些族群所特有的耕作方式会重新出现,最初“人为”的同化被逆转了,这一过程被乔丹称为“文化反弹”(69)。对于加州的农业垦殖活动,历史学者的研究时段主要在1850—1950年之间,乡村史学者利用抵押借据、地契、合同、人口统计数据、口述材料等新材料讲述亚裔和墨西哥裔农业移民苦乐参半的农业务工之旅(70)。
除去族裔文化,宗教对农民的耕作方式、对土地的态度和对乡村社区的规划和管理也有较大的影响。有学者指出,在一个多世纪以前,成千上万紧密相连、以教会为中心的族裔社区分布在美国乡村各处。这些同质群体在母国往往有着共同的起源,他们特意寻找孤立的定居点,以便保留他们的文化特征,并将母语代代相传(71)。以约翰·赖斯(John Rice)为代表的历史地理学家为此进行了几项微观研究。赖斯认为,决定明尼苏达州瑞典农民农耕行为的是宗教及其文化特征,而不是国籍本身(72)。此外,对内布拉斯加州的俄裔德国人、堪萨斯州的门诺教派(Mennonites)、来自英格兰和威尔士的贵格派(Quakers)、德美浸礼会(Dunkers)和摩拉维亚兄弟会(Moravian Brethren)进行的研究,也都得出了相似的结论(73)。
同时,来自不同教区的农业移民对于土地的态度也不尽相同,如来自达拉纳省(Dalama)拉特维克(Rattvik)教区的瑞典移民将土地视为祖产,并在生前便将土地转让给他们的继承人;来自梅德尔巴德省(Medelpad)阿特马尔(Attmar)教区的瑞典移民则将土地视为一种资本,可以随意进行买卖(74)。为何会出现如此大的差异?这是因为教会在美国早期的乡村生活中扮演着关键角色。作为社区的中心,它维系着人们对家庭和社区的承诺,也加强了从旧大陆沿袭而来的社区界限。在这样的乡村社区,财富、地位、权力、年龄捆绑在一起,并未发展出特纳在其边疆理论中提出的边疆个人主义(75)。
在20、21世纪之交,有学者对上述研究成果进行综合,促使乡村史进一步向社会文化史的方向转变。首先,来自北达科他州州立大学的农业史教授戴维·B.丹邦姆于1995年出版其权威性著作《生于乡村》。在序言中,丹邦姆强调了其将新社会史、新文化史与传统的政治史、经济史结合在一起,促使农业史转变为乡村史的愿望(76)。该书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这一目标,虽然书中也有涉及农业问题,但更多地关注从殖民地时期到20世纪30年代农业现代化对农场生活的影响,并主要探讨了乡村妇女的角色、儿童、家庭生活、社区活动、农业理想等主题。由此,该书也被视为了解农业和乡村生活在“美国历史、传统和文化中”地位的“必读书目”(77),并被持续用于美国的大学课程中。随后,来自艾奥瓦州立大学的帕梅拉·瑞尼-科尔伯格(Pamela Riney-Kehrberg)教授组织编辑了第一部乡村史研究的学术综述,该书汇集了近年来美国乡村史领域的名篇大作,分板块剖析了有关乡村历史和文化的一系列主题,如美国乡村的区域化特征、乡村生活、乡村社区、城乡关系、技术变革和日益扩张的全球化对乡村的影响等,并为乡村史学者和教育工作者的研究和教学提供了一些意见和指导,内容丰富,体系完整,加强了乡村史叙事的厚度和复杂性(78)。
总体而言,经过四十余年的发展,乡村历史学家已经突破传统的“乡村即农业”的方法论局限,完成了从农业到社会文化的研究视角转换。乡村历史学家深入底层社区,将以往被农业组织研究、农业政策研究、边疆研究所遮盖的农民家庭、乡村社区、族裔、宗教、妇女、乡村现代化等主题带入学术研究的画面当中,产生了一些颇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拓宽了乡村史研究的边界。然而,通过对“新乡村史”的各个子领域进行学术史梳理,可以发现一些较为重要的主题,如新英格兰和中大西洋地区的乡村、乡村教育、乡村儿童、乡村教会的研究仍稍显薄弱。同时,由于研究对象的多元化和复杂性,乡村史的研究存在叙事碎片化、宏观性著述偏少的问题,但这几乎是所有“从下往上书写历史”进行跨学科研究的学术领域都在面临的挑战。对此,美国乡村史将如何应对?同时,面对新乡村史的强势崛起,传统的农业史又将作何反应?
文化转向作为20世纪下半叶最重要的史学研究范式,对乡村史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进入21世纪,社会文化史在乡村史领域继续发挥着范式指引作用,促使乡村史表现出较强的学术活力。2004年春,美国艾奥瓦大学的农业历史和乡村研究中心组织了一场主题为“乡村历史的新方向”的学术会议,旨在考察乡村历史的研究现状,并为该领域的进一步发展提出富有成效的研究路径。会上讨论了诸如乡村家庭、消费文化、社会矛盾、环境、移民、迁徙和族裔等与乡村研究相关的话题,并推选了一些较为突出的文章刊登在2007年第2期的《农业史》上(79)。2006年,在波士顿举办的农业历史协会年会专门讨论了疾病传播、“妇女、食物和水”、饮食习惯和美食、乡村艺术和文学以及鳟鱼养殖等话题。2007年的农业历史协会年会在艾奥瓦州的埃姆斯(Ames)举行,会议围绕“培养‘下一个’农业史”的主题展开,探讨了乡村景观、百乐餐会、旅游业、汽车比赛、缅因州的女同性恋农民合作社和栗鼠饲养等话题(80)。可以看出,这些研究话题虽然在较大程度上延续了“新乡村史”关于妇女、移民、族裔、乡村家庭的研究,但同时也将较少被乡村史学家关注的环境、食物、动物养殖、消费文化、旅游业等纳入考察范围,增加了乡村史研究的多样性和趣味性。
除此之外,受经济全球化和移民潮的影响,乡村史研究有向跨国史和比较史转向的迹象。2004年春,在艾奥瓦大学召开的探寻“乡村史研究的新方向”的学术研讨会上,与会者们还讨论了拉丁美洲的土地争端,并注意到了以色列可持续发展农业的情况(81)。近年来,《农业史》开始增加研究拉丁美洲、欧洲、亚洲、加拿大乡村和农业的版面。加拿大农业发展所存在的农场主反抗运动、乡村史研究中注重“荒野”的概念与美国具有极大的相似性,历史学者也常将两国的农业、工业化进程进行对比分析(82)。而在欧洲,英国作为较早经历工业化的国家,曾为美国农业提供了很多技术上的支持。有学者也注意到这一现象,并对此进行了专门的研究(83)。此外,农业历史协会的年会中,也经常出现讨论农产品全球化的论文(84)。聚焦乡村的比较史和全球史研究,将有助于理解美国的国内和国外的农业贸易网络。在这方面,斯文·贝克特(Sven Beckert)的《棉花帝国》可谓其中翘楚(85)。
值得注意的是,自乡村史研究的侧重点从农业转向社会文化以来,乡村史与农业史便存在激烈的范畴之争。在最初建构“新乡村史”时,斯维尔伦加便提出借鉴法国年鉴学派总体史的研究路径,要对乡村世界进行全面考察,不要局限于传统的法律和制度,要挖掘与土地和农业社区有关的所有文献,认为乡村史是包含农业史、边疆史、土地史和生态史等研究主题在内的更大的主体(86)。这一观点也影响了丹邦姆对农业史和乡村史的看法,他认为不断变化的美国乡村和不断扩展的乡村史概念拓宽了“农业史”这顶“帐篷”的边界,“农业史”这一名称“已经不能充分描述我们所做的工作”,它“已限制了我们的发展和影响力”(87)。丹邦姆于2017年正式向农业史协会的执行委员提出更改《农业史》名称的要求,但被农业史协会一些老成员拒绝了。他们认为“需要保证农业在协会中的核心地位”,“而更改名称将被认为农业史协会在‘追逐’一些比农业更为热门的领域”。当然,面对蓬勃发展的乡村史和农业生态史,传统的农业史学家也意识到农业史协会面临严重的“身份危机”(88)。作为补救措施,他们呼吁农业史应“拓展领域”,“将乡村社会史包含在内”(89)。同时在设计农业史协会的新海报时,对“ag history”一词进行解构,将食物、技术、政治、环境、性别、族裔等主题囊括其中,并邮寄给美国各个大学的历史系(90)。这一举措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乡村史取而代之或从农业史协会中分离出来的意图。
在跨国史背景下对比英国乡村史的研究,便可发现,英国乡村史家也遭遇了与美国乡村史家一样的困境。前者也曾抱怨英国的乡村史囿于“乡村即农业”的研究范式,诸多关于乡村的历史都将农业变革放在中心位置(91)。但到20世纪80年代后期,受社会文化史的洗礼,一批英国乡村史家创建了《乡村史》,对作为农业史主刊的《农业历史评论》发起挑战。《乡村史》的副标题为“经济、社会、文化”,表明该刊将传统的农业经济史、乡村生活、家庭和人口史、妇女研究、乡村和城镇的互动等主题都涵盖在内,旨在向法国的《年鉴》和《乡村研究》看齐(92)。在英国乡村史学家看来,乡村史是对农业史的修正。而《乡村史》的创刊似乎也平息了乡村史和农业史之间“谁应包含谁”的范畴之争。不过英国的乡村史研究与美国略有不同。英国的乡村历史底蕴丰厚,景观具有多样性。近年来,乡村旅游的收入逐渐超过农业生产的收入。因此,英国的乡村史学家多注重乡村景观和乡村主义的研究,致力于书写一部关于“乡村牧歌”的社会史(93)。虽然都受社会文化史的影响,美国的乡村具有种族多样性、边疆与荒野等特殊的维度,其乡村研究也体现了与英国乡村不同的文化意义。
结 语纵观一个多世纪以来美国农业史和乡村史的演变,20世纪70年代开始出现的文化转向是美国农史研究从专注农业研究到专注乡村社会文化研究的关键因素。以斯维尔伦加为代表的乡村史学家一直致力于构建“新乡村史”的阐释框架,挖掘出被“乡村即农业”的传统研究范式所遮蔽的农民家庭、乡村社区、族裔、宗教、妇女、乡村现代化、城乡关系等研究主题,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虽然美国的乡村史和农业史之间一直存在范畴之争,但从“新乡村史”的构建初衷以及英国乡村史学家创办的《乡村史》学术期刊可以看出,乡村史与农业史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乡村史理应成为将农业史包含在内的一个更大的学术范畴。在兼具农业研究和乡村社会文化研究的情况下,“新乡村史”也可成为与“新城市史”桴鼓相应的学术领域,从而更全面地展现美国从农业的乡村化的传统社会向工业的城市化的现代社会转变的整体历程,使乡村的历史纳入一个更为宏大的资本主义历史叙事当中。只是要让已经独立为一个专门的历史悠久的农业史学科服膺于乡村史这个领域,美国乡村史似乎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此外,在全球化背景下,美国乡村史的研究有跨国转向的趋势,这势必会对社会文化史的研究范式进行更新,从而为乡村史的发展带来新的思考。
作者:郭欢 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9世纪美国工业化转型中的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研究”(18ZDA211)
来源:爱农者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