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4月30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简称条例)施行发布会召开,2025年1月11日州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了条例,3月27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勇出席。
湘西网5月6日讯(唐庆)4月30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简称条例)施行发布会召开,2025年1月11日州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了条例,3月27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勇出席。
此次条例的修订是贯彻落实202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中关于“加快修法工作,强化非遗工作法治保障”的需要,通过修订,将形成的具有湘西特色的保护制度和措施上升为法规。
此次修订的条例共计23条,从条例名称、非遗调查、管理保护、非遗传播与利用、发挥作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修改。新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州非遗和文化生态保护工作迈入法治化、系统化的新阶段,开启了我州非遗法治化保护的崭新篇章。
下一步,我州将全面开展新条例普法宣传活动,强化跨部门协同执法与监督问责,提升法规执行效力。进一步推动非遗和文化生态的整体性保护和系统性保护,全面开展非遗普查与数字化建档,建立动态评估和分级保护制度,实现非遗的科学保护。持续优化传承人培养及权益保障体系,破解代际断层,激发活态传承内生动力。全面深化“非遗+文旅”创新实践,探索科技赋能数字化保护,探索文旅融合与IP转化,拓展非遗可持续发展路径。不断完善公众参与激励机制,构建全民守护文化生态新格局,全面凝聚社会共建合力。
来源:湘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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