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19岁的梁女士随手拍了张哭泣的自拍照,哪成想,这照片竟被不法分子盯上,成了他们在黄色网站和不良广告上的“赚钱工具”,甚至还和炒得火热的“高潮针”扯上了关系!梁女士多次举报,却四处碰壁,最后还被网友无端指责。
近日,19岁的梁女士随手拍了张哭泣的自拍照,哪成想,这照片竟被不法分子盯上,成了他们在黄色网站和不良广告上的“赚钱工具”,甚至还和炒得火热的“高潮针”扯上了关系!梁女士多次举报,却四处碰壁,最后还被网友无端指责。
之前,梁女士看小说看得感动不已,泪水涟涟,当下就拍了张哭泣自拍照,分享在了视频平台上。谁能料到,这一分享,麻烦就找上门了。起初,梁女士毫无察觉,直到朋友们纷纷给她发截图,她才发现自己的照片出现在各种不堪入目的地方。那些黄色网站、不良广告,肆无忌惮地用着她的照片,将她的隐私暴露无遗。
梁女士又气又急,立刻开始维权。她一次次在不良广告发布平台举报,可折腾半天,只有部分广告被处理。更崩溃的是,“高潮针”广告也盗用了她的照片。这“高潮针”是医美和私密护理领域的新项目,商家宣称能提升女性性高潮功能。但视频发布者竟把梁女士当成“高潮针”的支持者一顿批判。梁女士有苦难言,满心委屈。虽说发声后有部分网友支持她,但也有不少人冷嘲热讽,说什么“自己乱发照片活该”。这让梁女士心寒不已,好在她没被打倒,决定去派出所反映情况,一定要为自己讨回公道。那在梁女士之前有没有类似的事呢?咱们一起来看看其他案例。
在2015年就发生过一起和梁女士经历颇为相似的案例。当时,在杭州念大学的陈某某,长得很漂亮,喜欢在社交平台分享生活照片。有一天,她偶然发现,自己的照片出现在一家整形医院的广告上。广告里,她的照片被P上了各种整形前后对比的文字,还配文说在这家医院做了整形手术,效果特好。陈某某看到后,气得火冒三丈。她压根没在这家医院做过任何手术,这明显是医院盗用她的照片打虚假广告。
陈某某第一时间联系医院,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删除广告。可医院根本不当回事,随便敷衍了几句,根本没实际行动。陈某某又向广告发布平台投诉,平台倒是受理了,可处理进度特别慢,好久都没结果。无奈之下,陈某某只好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她咨询律师后,在律师帮助下,收集了医院侵权的各种证据,像广告截图、广告发布时间、浏览量等信息,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这家整形医院未经陈某某同意,盗用她的照片用于商业宣传,还误导公众以为她做过整形手术,损害了她的名誉,明显违反了这些法律条款。
经过漫长的庭审和等待,法院最终判决医院停止侵权行为,公开向陈某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她精神损失费以及因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一共5万元。这起案件反映出,在网络环境日益复杂的当下,个人肖像权和名誉权保护面临严峻挑战。很多不法商家为了赚钱,不惜践踏他人权益。普通民众维权时,又常遇到各种阻碍,像侵权方推诿、平台处理效率低等问题。这也提醒大家,享受网络社交便利的同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保护好个人信息。那有没有和梁女士情况相似,但处理结果不同的案例呢?下面这个故事就很值得琢磨。
在2018年的成都,刘某某也遭遇了照片被盗用的烦心事。刘某某平时喜欢摄影,常在网上分享自己的摄影作品,其中不乏自拍照。有次,他偶然发现自己一张照片出现在一家电商店铺的商品详情页里,照片里他穿着某品牌衣服,可他根本没给这家店铺当过模特,也没授权对方使用照片。这家店铺用他的照片吸引顾客,推销衣服,销量还不错。
刘某某发现后,迅速行动。他先联系店铺,要求对方下架商品、删除照片,并赔偿损失。店铺老板一开始态度挺好,承认是工作失误,说马上处理。可过了几天,刘某某发现商品还在卖,照片也没删。刘某某这下彻底火了,他向电商平台详细投诉,提供各种侵权证据,还要求平台处罚店铺。同时,咨询律师后,他准备走法律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肖像权和名誉权的相关规定,这家店铺的行为构成侵权。最终,在平台介入和法律威慑下,店铺不仅下架商品、删除照片,还向刘某某赔偿了3万元。而且,平台对店铺进行扣分处罚,限制了店铺一些经营活动。
对比梁女士、陈某某和刘某某的经历,处理方式和结果差异明显。梁女士和陈某某举报初期都遇平台处理不力的情况,梁女士甚至还遭网暴;刘某某则通过积极与平台沟通、借助法律手段,让侵权方受到应有惩罚。这背后反映出法律制度在不断完善,民众法律意识逐步提高。以前,很多人遇到侵权不知如何维权,现在大家知道用法律武器。同时,平台监管责任也越来越受重视,监管更严格,才能更好保护用户权益。这也给咱们提了个醒,遇到侵权别慌,合理利用规则和法律,就能维护自己权益。那从更宏观角度看,这类侵权事件的数据又能反映出什么呢?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数据,近年来,涉及肖像权、名誉权侵权的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2015年到2020年期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肖像权侵权案件每年都有好几千件,且每年案件数量都按一定比例增长。从地域分布看,经济发达地区案件数量相对较多,像广东、北京、上海等地,因为这些地区商业活动频繁,网络经济发展快,商家对宣传推广需求大,就更容易出现盗用他人照片等侵权行为。
从侵权主体看,企业和个体商户是主要侵权方,占比超70%。他们为降低宣传成本、吸引顾客,常未经他人同意使用照片。从案件处理结果看,大部分被判定侵权的被告都要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但赔偿金额差异较大,少则几千元,多则几十万元。
这些数据背后,反映出几个关键问题。一方面,互联网普及,网络传播速度快、范围广,个人照片等信息易泄露和盗用,侵权更易发生,凸显网络环境监管难度和紧迫性。另一方面,虽法律对肖像权、名誉权有明确保护规定,但实际执行中还存在问题,比如侵权赔偿标准不明确,导致不同案件赔偿金额差异大,给侵权者留了钻空子空间。这就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网络环境监管力度。
如今,梁女士的事还在持续发酵,大家都关注着她后续维权进展。我特别想问各位朋友,要是您遇到梁女士这样的事,会怎么做呢?是默默忍受,还是像她一样勇敢维权呢?欢迎在评论区分享。觉得这篇文章有用,别忘了点赞、关注,咱们一起为维护个人权益出份力!
#我的宝藏兴趣#
来源:吃瓜下午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