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滨州日报/滨州网滨州讯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则是第七个“宪法宣传周”。为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知识在全体师生中广泛传播,12月5日下午,滨城区第八中学(六中南校区)邀请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宣讲员张艺伟
滨州日报/滨州网滨州讯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则是第七个“宪法宣传周”。为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知识在全体师生中广泛传播,12月5日下午,滨城区第八中学(六中南校区)邀请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宣讲员张艺伟为同学们举办了一场意义深远的宪法宣讲活动。滨城区第八中学(六中教育集团南校区)六年级全体师生参加了本次活动,滨城区第八中学初中部德育处副主任张娅婕主持活动。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宣讲员张艺伟从宪法的地位与性质开始带大家了解了一些关于宪法的基本知识。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也是实现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和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
知识抢答环节将活动推到了高潮,同学们积极参与、回答准确,宪法知识真正在与会同学们中入脑、入心。
最后张娅婕主任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希望同学们能够从小学习宪法、尊崇宪法,成为有法治意识、有道德底线的新时代公民。
通过这次活动同学们充分认识到,作为新时代少年,要学会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自觉尊重宪法,遵守宪法,树立法律权威。同时,在日常生活中学会用法律来维护权利,携手共进,在宪法的光辉照耀下,努力构建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
来源:滨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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