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公司是天津一家企业,2025年3月发放2024年度年终奖金,请问我公司在预扣预缴员工全年一次性奖金个税时,上述的年终奖计入员工2024年收入还是2025年收入?
今日主题
TOPIC
如何确认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所属期
问 Question
我公司是天津一家企业,2025年3月发放2024年度年终奖金,请问我公司在预扣预缴员工全年一次性奖金个税时,上述的年终奖计入员工2024年收入还是2025年收入?
答 Answer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第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公告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第三条规定,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5年2月17日在政策文件-热点问答版块对问题“全年一次性奖金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如何确定所属期?”答复如下,全年一次性奖金在哪个年度发放就属于哪个年度。例如,单位发放的2024年年终奖,如果在2024年发放则属于2024年度的收入,如果2025年发放则属于2025年度的收入。年度汇算的“年度”即为纳税年度,也就是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年度汇算时的收入、扣除,均为该时间区间内实际取得的收入和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或规定标准的费用或支出。因此,你公司2024年的年终奖在2025年3月发放的,应计入员工2025年度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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