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 2014,2018年版)第6.7.8条,规定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在其表面设置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冷库的保温材料也应遵循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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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1、冷库内部分电气线路肤设不符合规定,强电线路未穿管保护。
2、冷库内局部聚氨酯保温材料裸露,不燃防护层破损。
3、办公楼内设置两座冷库,冷库与办公区域未做防火分隔
相关条例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 2014,2018年版)第6.7.8条,规定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在其表面设置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冷库的保温材料也应遵循此规定。
《冷库设计标准》GB 50072 - 2021第7.3.8 条,为避免产生电气火灾隐患,电气线路穿越保温材料(层)敷设时,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电气线路穿越冷间保温材料(层)时如处理不当,将会出现冰霜,造成冷量损失,导致保温层局部失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中关于冷库与其他功能区域的防火分隔要求如下:
- 防火墙分隔:冷库与其他部位之间应设置防火墙,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小时。冷库的库房与加工车间贴邻建造时,应采用防火墙分隔,当确需开设相互连通的开口时,应采取防火隔间等措施进行分隔,隔间两侧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当冷库的氨压缩机房与加工车间贴邻时,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
- 防火门设置:防火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冷库入口处应设置甲级防火门,且门扇与门框之间的缝隙应小于等于3mm,防火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不得设置门槛。
- 水平防火分隔:冷库、低温环境生产场所采用泡沫塑料等可燃材料作墙体内的绝热层时,宜采用不燃绝热材料在每层楼板处做水平防火分隔,防火分隔部位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楼板的耐火极限。冷库阁楼层和墙体的可燃绝热层宜采用不燃性墙体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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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明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