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女费尽心机,走不通“拒执”路

360影视 国产动漫 2025-05-07 10:57 2

摘要:近年来,滨州市两级法院持续开展“拒执”惩戒“破冰”行动,易安公司和李大宝等“拒执”犯罪案件的成功办结,见证了滨州市两级法院从打通“拒执”自诉渠道到完善“拒执”惩戒府院联动机制的工作历程,坚定了人民法院执行破难的信心和决心,也再次以鲜明的态度向社会昭示了,“拒执

尹晓宁 于宁 文/图

一起240万元的占地纠纷,查无财产,被执行人却每周向法院执行账户转款,两年多时间,转账427次履行29.24万元。是重信守诺的主动履行?还是费尽心机的逃避执行?透过一起蹊跷的执行案子,打开山东省滨州市两级法院“拒执”惩戒的工作“密码”。

2025年2月17日,随着240万元执行款转入法院账户,历经千余个日夜的司法较量,滨州易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安公司)、李大宝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滨州中院执行干警到易安公司现场做工作,劝说被执行人李大宝主动履行债务。


在博兴法院失信警示教育基地,工作人员为企业家协会成员单位讲解“拒执”案例,开展失信警示教育。


近年来,滨州市两级法院持续开展“拒执”惩戒“破冰”行动,易安公司和李大宝等“拒执”犯罪案件的成功办结,见证了滨州市两级法院从打通“拒执”自诉渠道到完善“拒执”惩戒府院联动机制的工作历程,坚定了人民法院执行破难的信心和决心,也再次以鲜明的态度向社会昭示了,“拒执”是一条走不通的单行道。

蹊跷的427次转账

2020年9月,经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判决,易安公司应偿还博兴县某农工机械销售有限公司土地占用费228万元及利息。2021年1月起,法院多次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查询易安公司财产情况,均未发现大额财产。

虽然公司没有财产,但易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李大宝却主动找到法院,虽然公司资不抵债,但法院判决应当履行。他愿意以打工赚取的工资分期还款,每次还款不多,但足以表明履行诚意。就这样,在随后的两年半时间里,李大宝427次向法院转账,每次200元至400元不等,共计履行债务29.24万元。

2023年年初,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拒执”惩戒“破冰”行动,提出要用好执行强制措施,创新执行举措,组建拒执罪专业办案团队,畅通拒执罪自诉渠道等,以执行思想“破冰”,推动“拒执”惩戒破局。为了实现更好的“破冰”效果,全市法院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拒执”犯罪线索。

就在此时,一知情人打来举报电话,称易安公司仍由李大宝实际经营,年收入远超执行款项。为查清案件事实、加大执行力度,滨州中院将易安公司执行案作为“拒执”惩戒重点案件,予以提级执行。

经过连续一周的蹲点勘验,执行干警发现,易安公司拥有6条车辆安检线、汽油尾气检测线、柴油尾气检测线等(检测线资产已向银行抵押,不具备拍卖条件),每日创收数千元到两万元不等。车检收款使用的微信二维码系李大宝女儿的个人微信,资金从未流入公司账户。

为了进一步查明事实,滨州中院调取了李大宝女儿的微信收款情况。明细显示,进入执行程序以来,该收款码内收取的款项流水达502万元,即使扣掉租金、人工、水电等运营费用,年收入也超150万元。也就是说,易安公司和李大宝完全具备一次性还款能力,先前所谓的按期还款不过是逃避执行的“障眼法”。

“拒执”父女同陷囹圄

“明明有更高的履行能力,却每次只还几百块钱,全部履行完毕将近20年。这不是重信守诺的主动履行,而是费尽心机的逃避执行,是严重的刑事犯罪。”滨州中院执行一庭庭长张发荣表示。

2023年上半年,滨州中院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李大宝,讲明“拒执”的法律后果,并会同山东电视台执行直播团队前往易安公司现场做工作,希望李大宝能够主动履行债务,避免一错再错,但李大宝依旧不为所动,甚至在直播镜头下玩起了“失踪”,一去不复返。

面对“油盐不进”“软硬不吃”的被执行人,在固定了相关证据后,滨州中院正式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要求追究易安公司及李大宝拒不执行判决的刑事责任。经过多次补充侦查,2024年9月,博兴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李大宝批准逮捕。

“打击‘拒执’只是手段,最终目的是执行到位,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张发荣表示。经过研究,办案团队认为,李大宝的女儿虽不是被执行人,但在明知父亲是逃避、规避法院执行的情况下出借微信收款码,已经具备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同故意,且二人实施了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共同犯罪行为,应构成“拒执”罪的共犯。在法院的建议下,公安机关对李大宝的女儿进行了刑事拘留,并作为同案犯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因逃避执行致使女儿同陷囹圄,一旦留有犯罪记录,还将给儿孙的求学就业带来一系列的障碍,李大宝终于意识到了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带来的严重后果,主动表示“马上还钱!”在女儿被拘留的第二天,李家人一次性还清本息240万元,涉案债务全部履行完毕。

2025年3月4日,博兴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易安公司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李大宝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鉴于案件已经实际履行到位,检察机关对李大宝的女儿作出不起诉决定。李大宝认罪认罚,不再上诉。这起看似守约履行,实则逃避执行的“闹剧”终于落下帷幕。

建设“拒执”惩戒长效机制

“通过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执行,在被执行人看来,是以小动作换取大收益,是划算的买卖;在社会公众看来,生效法律文书不敌被执行人的小伎俩,司法权威和社会诚信岌岌可危。”张发荣说,“李大宝等个案的办结不足以起到广泛的震慑效果,必须建立‘拒执’惩戒的长效机制,让‘拒执’惩戒真正长出牙齿,咬到痛处。”

为此,滨州中院持续开展“拒执”惩戒“破冰”行动,综合运用各类执行措施,深挖被执行人违法犯罪线索,同时坚持“公诉与自诉”两种渠道一体推进,构建起打击拒执犯罪的全方位体系,持续强化对拒不执行、规避执行的打击力度,用实际行动回应社会关切。

在办理自诉方面,全市两级法院抽调了执行和刑事方面的精兵强将,组建专门的“拒执”罪办案团队,如被执行人涉嫌逃避执行及转移、隐匿财产等规避执行行为的,积极引导申请执行人提起刑事自诉,追究相关责任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激活当事人主动权。法院立案后启动调查程序,确有“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主观恶意的,由法院发出逮捕令,联动公安机关进行网上追逃。

在推动公诉工作方面,在滨州市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下,2024年年底,滨州中院与公安、检察等18家单位签署了《滨州市关于建立切实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机制的实施意见》,凝聚共建共治工作合力,着眼于执行查人找车、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失信联合惩戒、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协同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

自诉与公诉有机结合,不仅实现了对“拒执”行为的精准打击,也形成了“刑事追责促执行,执行到位轻量刑”的良性循环。2024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移送拒执犯罪线索50件,立案17件,正式进入审判阶段13件,同比上升44.4%,半数以上移送拒执案件在公安机关立案前自动履行或达成长期还款协议。

为了让更多社会公众直观地感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法律后果,营造良好的诚信履行氛围,2024年5月,滨州中院指导博兴法院启动建设了全省首家失信警示教育基地,一方面接受单位和社会公众预约参观,为机关单位和市民提供广泛意义上的信用教育;另一方面,在日常执行案件办理中,被拘传或拘留的被执行人、拒执犯罪案件的被告人均要到基地观看打击拒执犯罪的视频资料,并由办案法官现场进行一对一的警示教育。

基地成立以来,面向社会公众和机关单位开展警示教育30余次,对被执行人开展现场教育150余人次,发挥了“唤醒、警示、震慑”等多重功能,形成了强大的震慑效应,47名被执行人接受警示教育后,主动还款共计600余万元,腾退房屋4套,实现了警示一批、教化一片的效果。

“‘拒执’惩戒是一项艰难却意义深远的工作,它关系到胜诉当事人的权益能否得到及时维护,关系到司法权威能不能落地生根,更关系到群众信赖的社会诚信体系能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下去。让失信的当事人接受法律惩戒,共同维护守信有约的社会秩序,我们任重道远。”滨州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杜洪东说。

(文中当事人及公司名称系化名)

来源:蚌埠检察一点号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