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 年 4 月 15 日,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现场气氛特别沉重。被告人廖某宇啊,因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接受审判呢。这起 “泄愤式飙车案” 可是牵动了全国人民的心,它就像一把刀,把现代社会情绪管理的问题给挑开了,也让咱们看到公共安全防线有
2025 年 4 月 15 日,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现场气氛特别沉重。被告人廖某宇啊,因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接受审判呢。这起 “泄愤式飙车案” 可是牵动了全国人民的心,它就像一把刀,把现代社会情绪管理的问题给挑开了,也让咱们看到公共安全防线有多脆弱。
先说那 14 秒的死亡加速度吧。2024 年 10 月 2 日 18 时 42 分,在景德镇昌江大道上发生了特别吓人的一幕。廖某宇开着刚买了 5 天的二手特斯拉,在限速 40km/h 的路段,把加速踏板一下子踩到了底,踩了整整 14 秒,车速就飙到了 129km/h。行车记录仪里能看到,那车就像失控的野兽一样冲向斑马线的时候,三个行人根本来不及反应。司法鉴定意见书也说了,碰撞前 0.4 秒车速还在 105 - 109km/h 呢,而且车辆的转向、制动系统都是正常的。
这本是一场能避免的悲剧啊,结果呢,31 岁的胡某、30 岁的王某还有未满周岁的婴儿就这么没了。受害者母亲胡女士在庭外哭着说:“他哪是在开车啊,简直就是在开死亡通知书。” 这家人本来多幸福啊,三天后就要给孙子过周岁生日了,就因为这突然的 “情绪失控”,家就这么散了。
再说说这危险驾驶的 “法律迷雾”。这看起来就是个普通交通事故,可在法律界却引起了激烈讨论。公安机关一开始是以交通肇事罪立案的,但是检察机关最后是以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提起公诉的。这两个罪的区别啊,关键就在主观故意上。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而这个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呢,就是对公共安全不管不顾,甚至是故意去危害。关键证据有这些:廖某宇和同车朋友孙某吵架之后,连着两次把油门踩到底,孙某求了他好几次让他减速,他都不停。
事发的路段是居民区很密集的开放道路,他在碰撞前都看到行人了,也没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车辆加速踏板数据显示,在碰撞前 0.4 秒才开始减速,这时候制动距离早就超过安全范围了。知名律师谭敏涛就说:“这可不是简单的交通事故,这就是用危险方法实施的暴力犯罪。” 廖某宇的行为符合《刑法》第 115 条 “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 的构成要件,严重的话最高能判死刑呢。
还有这公共安全的 “情绪定时炸弹”。这个案子背后反映出来的社会现状真让人担心。就说 “路怒症” 吧,中国疾控中心的数据显示,大概 30% 的驾驶员都有不同程度的攻击性驾驶行为,其中 15% 还因为情绪失控引发过事故。
还有就是法律的震慑力不够,危险驾驶罪最多就判个拘役,好多驾驶员就心存侥幸。要是廖某宇的行为判轻了,那用危险方法泄愤的风气就会更严重。而且公共安全设施也落后,事发路段都是出了事之后才加装护栏和减速带,这城市道路安全管理的漏洞就暴露出来了。更让人生气的是肇事者家属的态度,廖某宇的父亲还通过中间人说给 80 万赔偿,还威胁受害者家属说 “敢搞我儿子就让你们全家死干净”。这种 “花钱消灾” 的想法,和法治社会的公平正义理念完全相反。
最后说说文明社会的底线。当方向盘成了情绪的武器,咱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这悲剧让社会得好好思考思考了。就像廖某宇,初中辍学后干网络主播、餐饮这些工作,就没接受过系统的情绪管理培训。司法机关呢,得把 “过失” 和 “故意” 分得清清楚楚的,不能重罪轻判。道路安全也不是光靠法律制裁就行的,每个驾驶员都得自律,都得有担当。
庭审结束的时候,胡女士抱着儿子一家三口的遗照走出法院,她就一个要求:“我不要赔偿,就要一个公道。” 这个公道啊,不但是给受害者的安慰,也是给那些无视公共安全的人的警告 —— 要是情绪控制不住理性了,那就等着法律严惩和良心的谴责吧。
来源:老黄民生故事爱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