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之规定。
斑马线前礼让行人
是文明行为、也是法定义务
但还是有驾驶员存在不礼让的违法行为
现曝光一批违法车辆
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们以此为戒
都能做到遵纪守法、文明出行
违法曝光
车牌:浙B·XW321
地点:绿汀路浙一医院门口
车牌:赣E·292L1
地点:绿汀路浙一医院门口
车牌:沪F·DH129
地点:绿汀路浙一医院门口
车牌:浙A·F02437
地点:莫干山路良渚路口
车牌:浙A·BY1G9
地点:莫干山路良渚路口
车牌:浙A·F18845
地点:同顺街文一社区北门
车牌:浙A·N3K29
地点:禹航路凤竹街
法律链接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之规定。
根据《浙江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造成交通事故的,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同时,我们也要注意
文明是相互的
行人在通过斑马线时也要做到
不玩手机、不拖拉、不打闹
正确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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