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最近韩国娱乐圈的瓜,真是一个比一个让人揪心。前有金秀贤被曝与未成年女星金赛纶交往,后有 8 岁女孩穿黑丝跳热舞的选秀节目引发众怒。不过,这两件事倒是催生出一个值得关注的进展 ——《金秀贤防治法》正式提交韩国国会了。
最近韩国娱乐圈的瓜,真是一个比一个让人揪心。前有金秀贤被曝与未成年女星金赛纶交往,后有 8 岁女孩穿黑丝跳热舞的选秀节目引发众怒。不过,这两件事倒是催生出一个值得关注的进展 ——《金秀贤防治法》正式提交韩国国会了。
法案的核心内容,是把未成年人法定强奸罪的适用年龄从 13-16 岁提高到 13-19 岁。简单来说,就是 19 岁以下的孩子在性同意权上被全面保护。这事儿乍一听挺突然,但仔细想想,其实早有伏笔。去年我追过一部韩剧,里面的童星演员总让我想起金赛纶。她 11 岁出道,15 岁就演了大尺度角色,后来被曝长期遭受职场霸凌,21 岁就自杀了。当时我就觉得,娱乐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简直像纸糊的一样脆弱。
话说回来,这次法案能这么快提交,还得 “归功” 于金秀贤的记者会。他在台上否认与金赛纶交往时,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台下却炸开了锅。网友翻出金赛纶的采访,她 17 岁时曾说 “想和成熟男性恋爱”,可这话到底是真心还是被引导的,谁也说不清楚。这种年龄差带来的权力不对等,在娱乐圈尤其危险。就像我朋友家的小孩,14 岁签约经纪公司,合同里写着 “不得拒绝任何角色”,家长想反对都没底气。
法案提交后,支持和反对的声音都很激烈。支持者觉得,这能堵住法律漏洞,让那些利用年龄差占便宜的人付出代价。反对者则担心,一刀切的保护会影响青少年的正常社交。不过,看看最近的《UNDER15》选秀节目,8 岁女孩化着浓妆、贴着条形码拍照,这种 “幼态审美” 早就该管管了。我刷到过一个练习生的日记,里面写着:“今天被老师骂哭了,因为跳舞时腿抬得不够高。” 这样的环境下,法律不严一点,真的会出大事。
其实,韩国之前也有过类似的尝试。2014 年出台的《大众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法》,规定 15 岁以下童星每周工作不超过 35 小时,还禁止深夜拍摄。但执行起来就像挠痒痒,经纪公司随便找个 “特殊情况” 就能绕过限制。这次的法案要是能落地,或许能补上这些漏洞。但关键是,法律条文再完善,执行力度跟不上也是白搭。
说到执行,就不得不提金秀贤的处境。他被索赔 120 亿韩元,迪士尼 + 还搁置了他的新剧。这让我想起去年某顶流男星,因为被曝性骚扰未成年粉丝,一夜之间代言全掉光。娱乐圈的 “墙倒众人推”,有时候比法律制裁来得更快。但这种舆论审判也有问题 —— 要是证据不足,很容易误伤好人。所以,法律的明确性和公正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法案的影响,可能远远超出娱乐圈。韩国偶像团体的平均出道年龄越来越小,14 岁、15 岁的练习生比比皆是。他们过早接触成人世界,心理问题频发。去年有个女团成员匿名爆料,说公司强迫她们节食,有人得了厌食症还被骂 “不敬业”。这种系统性的剥削,光靠舆论谴责没用,必须用法律来兜底。
不过,法案也有争议点。比如,19 岁的界限是否合理?有些国家把法定年龄定在 16 岁,韩国一下子提高到 19 岁,会不会矫枉过正?还有,如何界定 “性犯罪” 和 “正常恋爱”?这些细节都需要在立法过程中仔细打磨。否则,好经也可能被念歪。
作为吃瓜群众,我当然希望法案能顺利通过。但更重要的,是整个行业的反思。想想那些在聚光灯下长大的孩子,他们的童年被压缩成舞台上的几分钟,青春被消耗在无尽的练习中。当法律开始保护他们的身体时,谁来保护他们的心灵?
最后,想对韩国国会说:别让法案成为舆论的牺牲品,也别让它变成资本的挡箭牌。真正的保护,应该从源头抓起 —— 少一点低龄选秀,多一点成长空间;少一点物化消费,多一点人性关怀。毕竟,每个童星都是孩子,不是摇钱树。#娱乐圈的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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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分秒必争光束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