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学的魅力,恰恰在于人性的不可定义性。正如上节课所述,人性的复杂与矛盾构成了文学叙事的深层张力。然而,这种模糊性不仅存在于文学本身,也延伸至作家的社会价值评判之中。
为莫言上文学课四:作家的意义在于对民族文化的建设
作者:颂明
一、文学价值的模糊性与文化异化现象
文学的魅力,恰恰在于人性的不可定义性。正如上节课所述,人性的复杂与矛盾构成了文学叙事的深层张力。然而,这种模糊性不仅存在于文学本身,也延伸至作家的社会价值评判之中。
当下社会却出现了一种奇特的文化异化现象:一旦某位作家获得重要奖项(如诺贝尔文学奖),其社会地位便迅速飙升,甚至被神化——建纪念馆、成立研究会、故居变旅游景点……获奖本身及其带来的荣誉、职务、社交活动,竟成了作品“不可批评”的理由。例如,某权威报刊曾发文指责“不懂文学的人竟敢批评诺奖大师”,这种论调本质上是一种文化权威的垄断,是文学批评生态的退化。
作家曾被称作“人类灵魂工程师”,这一比喻虽有其局限性,但至少强调了文学在文化建设与精神引领上的重要作用。然而,当作家被过度符号化、偶像化,其作品反而可能脱离现实土壤,成为资本与权力合谋下的文化消费品。这种现象背后,是布迪厄(Pierre Bourdieu)所说的“文化资本”向“经济资本”的转化——作家的象征价值被市场收编,成为可交易的文化符号。
二、作家的社会本体论:超越“四超越”神话
某些作家宣称自己的创作“超越党派、超越阶级、超越政治、超越国界”,试图以此标榜文学的纯粹性。然而,这种说法无论在哲学和社会学层面还是文学创作的实践中均站不住脚。
存在决定意识的不可逾越性
作家首先是社会的人,其思想必然受制于阶级、民族、文化背景等现实因素。阿尔都塞(Louis Althusser)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理论指出,个体的认知框架早已被社会结构所塑造。鲁迅的“匕首投枪”文学观、萨特的“介入文学”主张,均承认作家无法脱离现实政治。
中西文化传统中关于作家的定位是完全不同的。
中国范式:从孔子的“兴观群怨”到韩愈的“文以载道”,再到梁启超的“小说界革命”,文学始终与家国责任紧密相连。
西方范式:浪漫主义虽标榜个人天才,但福柯(Michel Foucault)的“作者功能”理论揭示,所谓“超越性”不过是特定历史语境下的叙事策略。
宣称“四超越”的作家,实则是在向社会索取一种不受约束的特权地位,其本质是一种文化精英主义的傲慢。
三、创作动机的形而上学批判
作家的写作动机深刻影响其作品的终极价值。若创作仅是为了名利(可称为“饺子写作”),则难免沦为马尔库塞(Herbert Marcuse)所批判的“单向度的人”——在资本逻辑下自我异化。
物质主义写作的异化
巴尔扎克曾讽刺:"Writers are like prostitutes, selling their souls for money."
在今天的流量经济中,这句话有了新变体:某些“畅销作家”迎合市场,生产快餐式文本,而严肃文学创作者却因缺乏商业价值而边缘化。近五年的图书市场数据显示,顶级畅销书作家的版税收入可达严肃文学作家的数十倍,这种失衡正在扭曲文学生态。
严肃文学的生存困境
当读者的鉴赏能力被娱乐化阅读削弱,权威奖项和媒体宣传便成为判断文学价值的唯一标准。这种“象征资本”的马太效应(Matthew Effect)使得真正的文学创新举步维艰。
四、民族文化建设的责任伦理
作家的终极意义,在于对民族文化的建设。中西文化传统对此有不同的价值取向:
从哲学上看,
中国强调天人合一(董仲舒)
西方主张主客二分(笛卡尔)
维度 中国范式 西方范式
从价值取向看,
中国强调家国同构(《大学》八条目)
西方主张个人本位(密尔《论自由》)
尽管中西方文化语境明显不同,但二者并非绝对对立,而是互补相融的关系:
中国智慧对西方的矫正:西方极端个人主义需吸收“和而不同”的伦理共识,避免自由沦为道德虚无。
西方经验对中国的启示:集体主义导向下的充分调动个体创造力理论(如德鲁克“创新与企业家精神”),实现文化活力的动态平衡。
五、结论:全球化时代的新写作伦理
作家既非“人类灵魂工程师”,也非“Cultural Prostitute”,而应是“文化基因的编辑者”——在民族性中抵达人类性,在个体经验中凝结集体记忆。
在全球化时代,作家需超越“东方-西方”的二元对立,构建既扎根本土、又对话世界的叙事范式。唯有如此,文学才能真正成为民族文化的基石,而非消费主义的点缀。
2025年5月8日星期四
来源:小说讲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