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晋州市人民法院温情调解离婚纠纷

360影视 国产动漫 2025-05-08 09:34 2

摘要:许某与李某结婚多年,并育有两名子女,因长期家庭矛盾无法调和,诉至法院请求离婚。案件受理后,通过与许某、李某及双方家属、律师多次沟通,法官了解到双方因为工作问题长期聚少离多,夫妻感情逐渐淡漠,加上财产分割、孩子教育及抚养权等问题,双方矛盾逐渐升级,在诉讼前便已多

近日,晋州市人民法院承办法官通过近一个月的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并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许某与李某结婚多年,并育有两名子女,因长期家庭矛盾无法调和,诉至法院请求离婚。案件受理后,通过与许某、李某及双方家属、律师多次沟通,法官了解到双方因为工作问题长期聚少离多,夫妻感情逐渐淡漠,加上财产分割、孩子教育及抚养权等问题,双方矛盾逐渐升级,在诉讼前便已多次发生冲突。

为避免双方情绪激动作出极端行为,同时考虑到本案涉及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等复杂问题,承办法官遂决定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最大限度减少对家庭成员,尤其是未成年子女的情感伤害。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使用“背靠背”方式充分倾听双方诉求,发现双方矛盾虽深,但均关心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未来发展,对于财产问题也存在调解可能,于是法官先通过“传话式调解”逐步化解双方的对立情绪,再通过“算账式调解”理清财产纠纷,同时以“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协商抚养方案,最终结合双方生活的实际情况和经济水平,成功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书生效后,许某与李某均主动履行了调解书中的内容,实现了“案结事了”。事后,当事人李某特意发送短信,对法院高效、温情的调解工作表示感谢。

家事案件不仅关乎法律关系的调整,更涉及情感纠葛和社会稳定,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近年来,晋州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努力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此案的圆满解决,正是晋州市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体现。

来源:公民与法治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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