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在广袤的田野上,农机轰鸣,奏响了春耕的序曲。这不仅是播种希望的季节,更是农民生计的命脉所在。当债务纠纷遇上春耕生产。不仅要守住法律底线,更要护住一方粮仓。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以“放鱼养水”的智慧,在涉农执行案件中探索出了一条“护生产、保民生、
柔性执行护春耕
和解共赢促执行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在广袤的田野上,农机轰鸣,奏响了春耕的序曲。这不仅是播种希望的季节,更是农民生计的命脉所在。当债务纠纷遇上春耕生产。不仅要守住法律底线,更要护住一方粮仓。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以“放鱼养水”的智慧,在涉农执行案件中探索出了一条“护生产、保民生、促履行”的共赢之路。
案情简介
2021年,原告于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关某偿还欠款。最终判决被告关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郑某借款450000元并支付利息。2025年,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仍拒不偿还债务,故原告郑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被告关某原系当地种粮大户,因农业经营亏损导致债务累积,涉及多起执行案件。经查其名下无车辆、存款等可供执行财产。其名下房产、农机具已经被法院强制执行。原告郑某无法提供财产线索,执行陷入困境。法院前往寻找被告,送达执行手续。据了解,关某现从事农机驾驶维持生计,面临巨额债务无能力给付。现正值春耕生产关键期,正是需要农机具驾驶员的时间,向法院申请暂缓执行。
原告多年未收到欠款,申请执行后仍然不能及时回款,心情十分焦急,多次向法院表达收回欠款的急切心情。执行员释法明理,现被告名下无任何财产,根本没有偿还能力。且春耕时节是其挣钱还债的重要时机,如现在采取强制措施、限制生产生活,还款期限更要延后,竭泽而渔不如放水养鱼。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解除对被告限制,约定每年年末偿还欠款五万元。
此案的圆满化解,正是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践行“法治护农”理念的生动注脚。留住的不仅是轰鸣的时间,更是重燃生活的希望;守护的不仅是一季春耕,更是乡村振兴的法治根基。下一步,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将继续以人民为中心,以法治为引领,不断探索创新执行方式,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乡村振兴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
来源:农村小毛打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