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万粉丝博主转发“黄谣”,法院判了……

360影视 国产动漫 2025-05-09 21:53 6

摘要:据了解,原告吴某系一名原画师,在业内颇有名气。2023年11月,微博上突然出现“吴某疑似恋童”“间接害死白血病女生”“脚踏N条船”等信息,被告郭某在未经核实上述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用其新浪微博账户“某星追剧”进行转发。

5月7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公开的一起案例,引发关注。

据了解,原告吴某系一名原画师,在业内颇有名气。2023年11月,微博上突然出现“吴某疑似恋童”“间接害死白血病女生”“脚踏N条船”等信息,被告郭某在未经核实上述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用其新浪微博账户“某星追剧”进行转发。

“某星追剧”微博账户有52.7万粉丝,截至证据保全之日,该篇文章已被26次转发、259次点赞、59次评论,导致吴某声誉严重受损。

2024年7月,吴某向大足法院提起名誉权纠纷诉讼,要求郭某删除不实信息,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关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网络用户转载或发布信息应尽到审慎义务,避免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如果网络用户实施了侵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告郭某在其新浪微博上发布的不实信息,侵害了原告吴某名誉,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遂判决被告郭某在其新浪微博“某星追剧”首页置顶位置上连续七日发布声明,向原告吴某赔礼道歉,并支付原告吴某维权费用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6.3万元。

法官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在享受网络空间言论自由的同时,也应谨言慎行。无论是在现实社会还是网络空间,民事主体皆享有名誉权,在网络中散播未经核实的信息,造成他人名誉权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来源:中原盾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