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摄影师被宣传报道后,包含其作品的文章被各大媒体及自媒体广泛传播后,知名度大增。摄影师却一纸诉状陆续将各大媒体及自媒体告上法庭,一张图片索赔千元之多。一家被告上法庭的自媒体负责人称,由于传播广泛,如果全部予以索赔,金额可能高达10亿元!
摄影师被宣传报道后,包含其作品的文章被各大媒体及自媒体广泛传播后,知名度大增。摄影师却一纸诉状陆续将各大媒体及自媒体告上法庭,一张图片索赔千元之多。一家被告上法庭的自媒体负责人称,由于传播广泛,如果全部予以索赔,金额可能高达10亿元!
在保护知识产权的互联网时代,这种作者和传播者的"生态"让人关注:传播者让摄影师更有知名度,摄影师却以侵犯版权、传播权名义,向众多传播者索取巨额赔偿。这种做法,到底是依法维权,还是钻法律的空子,过度维权?又因广泛密集起诉,是否涉嫌滥用宝贵的司法资源?
01、被广泛报道火了后,摄影师开始"收割恩人"
2019年4月,一篇名为《90后上海摄影师镜头下的绝色中国,爆红INS:美到令人窒息》的文章,经过一个名叫INSDAILY的微信公众号发布后,在网络上走红。
据了解,INS是国外一家著名的分享生活的图文网站,而公众号INSDAILY归属深圳一家科技公司。从其发布的内容来看,国外的INS网站和国内的INSDAILY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
根据上述文章所宣传,文章所引用的图片来自"一个27岁的上海摄影师@youknowcyc"。该文除了对摄影师做出宣传报道外,还引用了所宣传报道的摄影师的57张图片。
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自称就是报道中那位"27岁的上海摄影师@youknowcyc"的陈宇辰,开始对转发的各大媒体、自媒体发起大量的诉讼。
其起诉状称自己是中国农业银行上海的一名职员,@youknowcyc 是其网络用名。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关于陈宇辰诉讼的案件已有90多篇法律文书,索赔的金额为每张图片500到1000元不等。
而通过百度搜索"90后上海摄影师镜头下的绝色中国,爆红INS:美到令人窒息",显示有近2.5万个结果。如果加上修改过标题的,以及百度不能抓取的微信公众等平台发布的,其结果更多。
"跟我一样完全转载INSDAILY这篇文章的媒体及自媒体非常多,如果他都起诉的话,光这些照片,就能索赔10亿元!"南京一位被陈宇辰告上法庭的自媒体负责人气愤地告诉记者,他公司旗下一个纯公益性质的公众号,因为转载了这篇包含57副图片的文章,被陈宇辰起诉,索赔57000元。前些日子,南京江宁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赔偿金为14250元。该公司不服,已经提起上诉。
该负责人认为:陈宇辰的行为明显属于过度维权,属于典型的"知识产权流氓",涉嫌"钓鱼式敲诈"。
同样是作为被告,一家自媒体的大佬直言:众多媒体、自媒体之所以愿意转载《90后上海摄影师镜头下的绝色中国,爆红INS:美到令人窒息》一文,并非摄影师的作品有多好,而是创作该文章的作者给予摄影师的定位非常好,大家才乐意转载宣传。结果可好,摄影师借此成名后,一边享受成名后的盛宴,一边收割报道宣传他的"恩人"。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陈宇辰作为原告的案件,都以"侵犯著作权和传播权,给原告带来损失"为案由,对转载的媒体自媒体进行起诉。
但不少被告认为,原告不但没有任何损失,反而获益丰厚。正是由于无数媒体和自媒体的转载报道,才使他名声鹊起,一举成为"著名摄影师",从而被广为邀约,带来巨额收益。
通过微博搜索"陈宇辰"可以发现,其邀约非常多,有无锡、信阳、国家地理杂志、"城·视"城市影像特展等等。对于摄影师,用词为"超人气摄影师"、"刷爆社交媒体的华人摄影师"等字样。这些名头,都与广大媒体和自媒体的无私无偿报道宣传有关。众所周知,出席此类活动,都会有不菲的报酬。
一些媒体及自媒体人认为,这本是互联网时代,保护原创是一大司法创举。但可惜的是,却屡屡被一些机构和个人钻空子,借此进行天价索赔。
02、图片首发境外网站,摄影师被指涉嫌非法VPN"翻墙"
据悉,法院支持原告的主要依据来自最高法的一个司法解释。
为了更好地保护原创作者的合法权益,解决原创作者维权自证难的问题,最高法出台了《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无相反证明的情况下,可认定能提供最早发布证据的,就是作品的作者。
在陈宇辰一案中,原告在起诉书中明确指出:案涉图片最早发布于境外网站instagram。其提供的证据也是在上述网站的发布页面和照片拍摄说明。
而经查证,该境外网站是国家明令禁止登录的境外网站,并且没有取得国内备案。在内地无法登录该境外网站。
因此,有被起诉者质疑陈宇辰作为国有企业中国农业银行的一名员工,他是获得了正当登陆海外网站并发布图片的权利?还是使用非法VPN"翻墙"?
若是后者,且陈宇辰就是@youknowcyc,则明显属于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应该追究其违法责任。
若@youknowcyc不是陈宇辰,则陈宇辰涉嫌冒用别人的照片版权进行起诉,涉嫌构成诈骗罪、虚假诉讼罪。
03、《人民日报》怒批:"图片碰瓷"乱象何时休?
对于这种现象,近日,自媒体“三法司套路办”发布文章《这个敲诈套路,正让我们所有人为之买单》称:
因为蛋壳暴雷,有位年轻人被房东连夜赶出了出租屋,刚交了一年的房租也没了踪影,只能狼狈地借住在同事家狭小的客厅里。
该年轻人向“三法司套路办”投诉后,主编建议他去法院起诉。然而,该年轻人于寒风中一大早来到了法院,却发现法院的立案大厅挂着一个大牌子,上书:"由于本院案件数量过多,立案后无法在6个月内开庭审理。请谨慎立案。"
这位年轻人一看,当即面如死灰。经询问才知道,原来法院也无奈,前面积压着一大堆"版权纠纷"案件,无论你是租房暴雷、遭遇诈骗、名誉侵权等等,一律得排队,搁后头等着。
“三法司套路办”感叹:蛋壳没把人给逼死,倒是这帮"知权流氓"把租客维权道路堵死了!
众所周知,这个行当的前辈,就是大名鼎鼎的"视觉中国",其在互联网上广撒诱饵之后,派律师敲诈路人网友和小公司,就是他家的"伟大发明",每年收入过亿。
贪得无厌的"视觉中国"还把海外一些免费公版照片,窃为己有,比如人类史上首张黑洞真实影像照片:
不仅如此。还有伟人、烈士照片:
甚至连国旗、国徽图片,都变成视觉中国"版权独有":
去年,惹发众怒的视觉中国吃了铁拳后,变乖了,可他的效仿者们却变本加厉。在很多被告看来,"陈宇辰"与"视觉中国",有雷同之处,甚至更为恶劣。
这类诉讼占用了多少司法资源?据统计,从2018年至2020年中,北京某法院共受理案件64473件,其中著作权案件49855件,占比77%,涉图片类著作权案件在所有著作权案件中的占比超过一半以上。
对此,2020年9月9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刊发了《"图片碰瓷"乱象何时休?》一文,明确指出:
当前图片版权行业乱象较为严重,图片网站或代理公司"天价索赔"甚至"敲诈勒索"式的套路维权营销模式频频出现,有些公司专门以起诉或赔偿来牟利。专家认为,这种披着"版权保护"的外衣大肆吸金的行为,已极大危害图片版权交易环境,亟待相关部门加以重拳整治。
"表面上是图片版权维权的行为,但实际上是敲诈勒索的行为。"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接受采访时说。
文章还说:这种"索赔维权商业模式"循环下去,久而久之会形成"变相垄断",还大量占据国家法律资源。
"图片公司不能借侵权打假之名,行不正当敛财之实,司法机关应该在这个问题上进行甄别。"浙江凯富律师事务所律师方涛说。
朱巍也提醒,一定要认清性质,到底是维权,还是勒索,要分清楚。
众多被起诉者也感叹:这类对于广大媒体及自媒体爱好者的"钓鱼式敲诈",会让广大媒体及自媒体从业人员心寒,从而对我国的文化繁荣事业造成一定的影响。呼吁有关部门对于个别不良分子,利用法律漏洞来"敲诈"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著作权固然需要保护,但是若任其假借司法资源,对善意、公益传播者进行恶意起诉,天价索赔的行为,无疑是一种肆意浪费司法资源的行为,同时扼杀了知识分享和创作。
其结果,就是伤害中国的版权市场,受害的是广大的原创作者,以及我们每个人!
另有观察此事件的法律界人士认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正是千千万万的媒体、自媒体无私地免费宣传,才有了陈宇辰"网红摄影师"的地位,且其在自己的角色利益中已经得到了足够的报偿,他现在这种先利用媒体红起来,然后起诉获益的模式,是典型的"恩将仇报"。
俗话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有陈宇辰这样"恩将仇报"的摄影师为前车之鉴,还会有媒体敢帮助宣传优秀摄影师吗?因此,类似陈宇辰这样的操作,他个人是获益了,但受伤害的却是整个社会,使更多想成为"网红摄影家"的优秀摄影家没了成名的机会。
而受损的,不仅仅是更多想成为"网红摄影家"的优秀摄影家,还有我们每一个人!
来源:读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