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院受理的执行案件中,以下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也未查找到其可供执行财产,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现本院发布执
(2024 第 2 期)
本院受理的执行案件中,以下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也未查找到其可供执行财产,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现本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并敦促被执行人限期履行。
从即日起,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行踪或其隐藏、转移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一经被抓获并查实财产,或使该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举报人将能获得以下相应的悬赏金。
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
2024年7月17日
【2024年第2期执行悬赏名单】
①
被悬赏人:谢海波,男,汉族
出生日期:1984年8月20日
公民身份号码:511321198408205831
住 址: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流马镇谢家庵村6组1号
被悬赏人:杨安,男,汉族
出生日期:1978年1月23日
公民身份号码:513433197801231815
住 址:四川省冕宁县宏模乡新阳村2组28号
被悬赏人:北京晟安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 地: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裕丰路16号院11号楼6层60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344287906W
法定代表人:杨安,执行董事兼经理
执行案号:(2024)川0683执623号
执行标的:1481834.11元
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谢海波、杨安、北京晟安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线索。对知情人提供财产线索,按照执行到位标的额的3%支付悬赏金(根据相关规定,悬赏金总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举报电话:18227180561、18227180205
举报地点:四川省绵竹市玉妃路664号绵竹市人民法院执行服务中心
②
被悬赏人:田勇,男,汉族
出生日期:1989年4月20日
公民身份号码:51062219890420571X
住 址:四川省绵竹市新市镇打鱼院村7组55号
执行案号:(2024)川0683执318号
执行标的:1258.02元及利息
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田勇的财产线索。对知情人提供财产线索,按照执行到位标的额10%的支付悬赏金。
③
被执行人:胡金兰,女,汉族
出生日期:1983年5月25日
公民身份号码:510923198305250925
住 址:四川省绵竹市孝德镇斗峰村6组
执行案号:(2023)川0683执2068号
执行标的:9350元及利息
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胡金兰的财产线索。对知情人提供财产线索,按照执行到位标的额10%支付悬赏金。
举报电话:18227181372、18227181992
举报地点:四川省绵竹市玉妃路664号绵竹市人民法院执行服务中心
④
被悬赏人:张军,男,汉族
出生日期:1972年12月27日
公民身份号码:510622197212270030
住址: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大南路575号6栋2单元2楼3号
被悬赏人:李丽华,女,汉族
出生日期:1982年6月15日
公民身份号码:510202198206157346
住 址: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大南路575号6栋2单元2楼3号
执行案号:(2021)川0683执1418号
执行标的:运费257250.40元及利息、垫付款8700元
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张军、 李丽华财产线索。对知情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按照执行到位标的额的30%支付赏金。
举报电话:18227180758、18227180902
举报地点:四川省绵竹市玉妃路664号绵竹市人民法院执行服务中心
⑤
被悬赏人:易成,男,汉族
出生日期:1977年10月12日
公民身份号码:522132197710122216
住 址: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龙抗街道保利社区保利未来 城市小区A2
执行案号:(2024)川0683执683号
执行标的:货款113654.00元及违约金7955.78元、诉讼费1327.00元
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 索。对知情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按照执行到位标的额的5%支付赏金。
举报电话:18227180886
申请执行人电话:18200100787
举报地点:四川省绵竹市玉妃路664号绵竹市人民法院执行服务中心
⑥
被悬赏人:张建波,男,汉族
出生日期:1979年4月12日
公民身份号码:510823197904121471
住 址:四川省双流县华阳华府大道一段499号16栋5单元7号
执行案号:(2024)川0683执514号
执行标的:工程款445535.99元及利息
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本院提供以上被悬赏人财产线索。对知情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按照执行到位标的额的5%支付赏金。
举报电话:18227180886
举报地点:四川省绵竹市玉妃路664号绵竹市人民法院执行服务中心
⑦
被悬赏人:刘明钊,男,汉族
出生日期:1962年8月4日
住 址:四川省绵竹市汉旺镇武都社区2组26号
执行案号:(2024)川0683执恢254号
执行标的:各项费用18000元及利息
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刘明钊的行踪。对知情人提供被执行人行踪并据此得以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愿给予举报人 20000 元酬金。
⑧
被悬赏人:威远县翰艺轩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威远县庆卫镇商业街47号3层附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024MA6271182D。
法定代表人:赵海英
执行案号:(2024)川0683执386号
执行标的:41763.00元
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威远县翰艺轩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财产线索。对知情人提供财产线索,按照执行到位标的额的5%支付悬赏金(根据相关规定,悬赏金总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以上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已对其采取限制消费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执行措施。如果被执行人仍拒不执行,且涉嫌拒执犯罪的,本院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画境绵竹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