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行人相撞案舆论闹剧,暴露了什么真相?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5-11 19:29 1

摘要:事件源于青岛电视台《法治青岛》栏目播出的一则普法案例。节目中,法官以“两行人相撞”为例,称后方行人因“未保持安全距离”承担次要责任,需赔偿7万元。此说法迅速引发质疑,《道路交通安全法》仅对机动车行驶规定安全距离,行人步行是否适用该概念?

近日,青岛某法院一则关于行人相撞的普法案例引发了广泛关注,随后演变成一场舆论风暴。

事件源于青岛电视台《法治青岛》栏目播出的一则普法案例。节目中,法官以“两行人相撞”为例,称后方行人因“未保持安全距离”承担次要责任,需赔偿7万元。此说法迅速引发质疑,《道路交通安全法》仅对机动车行驶规定安全距离,行人步行是否适用该概念?

随着事件发酵,自媒体迅速跟进,部分律师也加入讨论,指责法院调解违法,“走路赔7万”“行人安全距离”等话题登上热搜,引发公众对司法公正性的强烈质疑。

随着几乎一边倒的网络舆论爆发,打脸的反转也迅速到来。央视《法治在线》介入事件报道,法院公开事发监控视频,真实案情逐渐清晰:59岁原告在慢步接电话后转身站立,29岁被告从后方快步前行、左右张望,因未注意前方碰撞原告,致其十级伤残。与普法描述不同,当事人均为女性,原告无“突然转身往回走”动作,双方间距尚未达到需界定“安全距离”的程度,被告过错核心在于“未注意观察前方”而非“距离不足” 法院也承认“表述不当造成误导,诚恳接受公众批评”。

这场舆论风波背后,暴露的是自媒体博流量带节奏、部分律师在不了解案情及证据下胡乱评论和普法宣传失实的多重问题。

首先,在性别信息未知情况下,自媒体断章取义“男性撞老人”的误读,继之利用公众对司法偏见,聚焦“老人获赔”“男性冤案”等标签,虚构“大妈碰瓷”“走路需距离”等情节,激发网民对司法系统的愤怒与不信任,引发舆情

普法宣传“突然转身”的错误描述放大原告责任,偏离事实;“安全距离”概念的不当套用,混淆了行人与机动车的行为规范差异。

部分律师在不了解案情,凭借片面信息发声妄下结论,指责法院“和稀泥”,宣称该案是“南京扶老太事件后又一最大冤案”,加剧了舆论对立。

这种“标题党”式的、碎片化、情绪化的自媒体传播,可能吸引眼球,却牺牲了媒体报道的准确性。法律人士在信息不全的情况下,轻易发表法律意见,不仅体现不出专业性,还可能丧失专业度。普法宣传“通俗化”搞得等同于“简单化”,案件事实不全、解读误差,丢失掉的是司法的公信力。

这一切都让公众对法律适用产生误解,引发不必要的焦虑,不仅扰乱公众对事实的判断,也挤压理性讨论空间。

来源:懂法君说法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