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说文·斤部》:“斯,析也。”析之则离,故斯亦训离,《尔雅·释言》:“斯,离也。”《列子·黄帝》篇:“不知斯齐国几千万里。”张湛注曰:“斯,离也。”
下艮上离
【旅。小亨。旅贞吉。 】
旅,卦名。
亨即享字,祭也。
旅,客人。
贞,占问。
筮遇此卦,可举行小享之祭,旅客有所占问则吉。
《说文解字》惢
斯,离也。
《说文·斤部》:“斯,析也。”析之则离,故斯亦训离,《尔雅·释言》:“斯,离也。”《列子·黄帝》篇:“不知斯齐国几千万里。”张湛注曰:“斯,离也。”
所,故居。
爻辞言:旅客惢惢多疑,离其故居,结果招致灾难。
《释文》引王肃云:“琐琐,细小貌。”
即,就也。
次,客舍,旅馆。
《集解》引虞翻曰:“即,就;次,舍也。”《广雅·释诂》:“次,舍也”
怀,藏于怀中。
《释文》:“怀其资,本或作怀其资斧。”据此资下当有斧字。资,货也;斧,铜币之作斧形者。资斧犹言钱币也。九四“得其资斧”正承此爻言,可为其证。
童仆,男奴隶。
“贞”下疑有“吉”字,因转写脱去。《象传》以“无尤”释经文之:“吉”,可证“象传”作者所据本经文“贞”下当有“吉”字。
贞,占问。
爻辞言:旅客来到客舍,携其钱币,买得一男奴隶,其事吉利,故占得此爻则吉。此乃写一古代故事。
丧,失也。
贞,占问。
厉,危也。
爻辞言:旅客之住舍被火所焚,失其男奴隶,其事危险,故占得此爻有危险。此亦写一古代故事。
旅客在住舍被焚之后,又得屋而居之,前曾失其资斧,今复得之,然其心仍不快。盖住舍被焚,童仆失去,资斧又失去,明是有人暗害之。此亦写古代故事。
雉,今名野鸡。
亡,死也。
此承上文之旅字而言。旅客射雉,一矢射中而雉死,终得善射之名,受客地国君之命令予以奖赏。此亦记古代故事。
高亨先生说,亡亦可训失。“射雉一矢亡”谓射雉一矢而中,雉带矢飞去。
鸟焚其巢,喻旅客之居宅被焚。
号咷,大哭。
易,国名。此记殷之祖先王亥之故事。
王亥屡见殷虚卜辞。据《山海经·大荒东经》、《竹书纪年》、《楚辞·天问》所载,王亥曾作客于有易之国,从事畜牧牛羊,而行淫享乐,有易之君绵臣杀王亥,而取其牛。此爻辞言“鸟焚其巢”,谓绵臣杀王亥之时焚其居宅,“旅人先笑后号咷”,谓王亥先逞淫乐,后临被杀而大哭,“丧牛于易”,谓王亥失其牛于易国;“凶”,谓王亥遭遇凶祸。
本卦前五爻爻辞应皆记王亥之故事。
《殷商六百年》(天地出版社)第48—49页
《传》解
李白在《春夜宴桃李园序》曰:“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其实在历史的长河中,人人皆如过客一样暂时寄寓于一时一地,所以《旅》卦至上九就有“鸟焚其巢”之象,其象喻小则为旅行之所失,喻大则实为人生之终极。范仲淹对此卦有很好的论述:“夫旅人之志,卑则自辱,高则见嫉;能执其中,可谓智矣。是故初‘琐琐’而四‘不快’者,以其据二体之下,卑以自辱者也;三‘焚次’而上‘焚巢’者,以其据二体之上,高而见嫉者也;二‘怀资’而五‘誉命’,柔而不失其中者也。”
卦辞
旅。小亨,旅贞吉。
旅卦,艮下离上。二、五皆以阴居中,阴为小,故谓之小,以柔居中,故曰“小亨”;《旅》唯二、三爻得正,二当位居正,故曰“贞吉”。
彖
《彖》曰:“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止而丽乎明,是以“小亨旅贞吉”也。旅之时义大矣哉!
六五居中,又在外卦离中,故曰“柔得中乎外”。六五以阴柔之性顺承于上九,九为阳刚,故曰“顺乎刚”。 下卦为艮,艮为止。丽,附丽。明,即外卦离。离为火,卦象有“止”道附着于光明之象,故曰“止而丽乎明”。 失其所居,出门行旅,使其依附于光明之处,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只有具有大智慧的人才能做到,故曰“义大”。
《彖传》说:“行旅而稍得亨通”,这是因为柔爻六五居中于外卦离,顺从于阳刚,以静止之性附丽于光明,所以能“稍有亨通,行旅吉祥”。这说明行旅之时的意义有多么的宏大啊!
大象
《象》曰: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
《大象》与《彖》、《序》、《杂》不同,别设一义,亦与卦爻辞远隔。盖仍拘于刑网之象,而弃卦爻辞不顾,另立议论。卦名为后人追题,初与卦象本不相干;《大象》只释卦象,初亦与卦名无涉也。如《丰》卦《大象》说“折狱致刑”、《旅》卦说刑、狱,皆与丰、旅之字义无关。
艮为山在下,离为火在上,故曰“山上有火”。君子,指九三。离为“明”,艮为“慎”,故曰“明慎”。互卦兑,兑为“刑”。六二至六五有大坎之象,坎为狱,《旅》成而坎毁,因《旅》有“明慎”毁狱之象,故曰“不留狱”。
《象传》说:山上燃烧着火光,象征着“行旅”。君子因此知道要明察、慎重地动用刑罚而不要滞留人于狱中。
《说卦》曰“艮为径路”,“离为火”。《旅》之卦象下艮上离,有光明附丽于“径路”之象,因而《彖传》认为“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的《旅》卦有“大义”。这个“大义”就是在光明中旅行,在旅行中传播光明。但是,俗常以《旅》为“雀鸟焚巢之象”,巢焚则人不得不“旅”,故卦辞曰“小亨”。然《象传》也以“明慎用刑”赋予《旅》重大责任。从总体上把握,则《旅》集“止而丽乎明”、“大义”、“明慎”于一“行”。 由此可见,所谓“小亨”是指旅行者的感觉而言,并非指旅行者的作用和目的。
小象
初六居艮初,故曰“琐琐”;失位而上应于四,四多凶也不正,所居不当,所应不当,故曰“斯其所取灾”。 初六失位不正,上应不正之四,此志穷之所为,故曰“志穷灾”。
初六远应凶四,不见其明而招其凶。《论语》曰:“君子居必择邻,游必择士。”然初六行而不择其“正”,故其行也“琐琐”,其志也“穷”迫。
六二当位居中艮,艮为宫室,故曰“旅即次”。上承三阳,阳为实,又互为巽,巽有“市利三倍”之得,故曰“怀其资”。 艮为少男,初为“琐琐”,六二履初,即以初为僮仆;又《说卦》曰“艮为阍寺”,故也有僮仆之象。
六二于《旅》“怀其资,得童仆”,皆因其居中处正。六二虽不能上应六五,却以中正之德,恭顺于上,怀柔于下,六爻之于旅,唯六二有得。因此,六二之“得”非止得之于《旅》,实得之于“德”。
九三所应在离,离为火,艮为僮仆,三欲应上,故动而往,因艮为“次”,动则艮体毁,故曰“旅焚其次”。艮为僮仆,动则成坤,坤为丧,故曰“丧其童仆”。正而当位,则不应有动,动而失其正,故曰“贞厉”。 九三与僮仆同在旅途,故曰“以旅与下”。三动成坤,坤为丧,故曰“其义丧”。
九三处阳刚之正,本有好动躁进之特性,又因上无所应,故急而动,动则失其正。九三得正,本应静以“致人”,却动而“致于人”,结果失正而违背其“旅贞吉”之卦义,故有“焚次”、“丧仆”之祸。
九四因失位不正,远应于初,故为暂时之住处,非安居之“次”,故曰“旅于处”。资斧,或作“齐斧”,古代兵器。 四居离下,离为戈兵、为甲胄,故曰“得其资斧”。九四处艮体之上,离之下,行旅之途而见“资斧”,且以失位之身而下应失位之初,故曰“我心不快”。
九四之所得非其所欲,故“得其资斧”也“心不快”。对于“资斧”前人之注略有二种:或以“斧”训“辅”,则“资斧”即为“资辅”,是指旅途中得到意外的资助。从卦象上看,离为龟,周初以龟贝为货币,故以“资斧”作资助也与卦象通。或以“资斧”为兵器,则离为甲胄、戈兵,也与卦象通。但是,“旅于处”而得“资斧”,实为意外之得,为何心有不快呢?或许是因为得之意外,非应得之财。即使是如此,还归应得之人也是一件快事啊?故细细品味其中的意思,还是应该从《正义》之解,释以“兵器”较妥。
六五,离为雉,又有戈兵之象,故曰“射雉”。六五失位不正,变而动,动则乾成而离亡,故曰“一矢亡”。六五变而得正,下应六二,故曰“终以誉命”。六五变正,二上而应之,故曰“上逮”。
对于“一矢亡”,前人注“失了一支箭”,但是,既然前有“射雉”,就应该是一箭使“雉”亡,而不是“亡一矢”,且若亡一矢而不见雉亡,又怎么能“终以誉命”?因此还是宜释为“一箭就射了下来”。
上九,离为雉,互有巽,巽为高,上九处巽上之离火,故有“鸟焚其巢”之象。因于《旅》中处上位,故“先笑”。然居位不正,终必为人所夺,故曰“后号咷”。又先有牛,故先笑;后丧牛,故“后号咷”。上本应于三,然上九失位不正,故不能相应。上在离卦,离为牛,有牛,故而“先笑”。动而变,变虽有应,然离象毁,离象毁则无牛,故“后号咷”。或以坤为牛,则上九待三变而应上,也有“丧牛于易”之象。
“易”,《正义》、《集解》释为容易之“易”。高亨先生注为“国名”,即有易氏。本文,解为“变易”之“易”,聊备一说。
《旅》卦的启示意义
《序卦》:《丰》者,大也。穷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以失其居释《旅》,则《旅》为去其故居。
《旅》卦固为利于作客之象,然亦不可视为绝对。盖作客之利不利,在于作客之时不时,作客合其时,其意义甚大也。若作客不合时,则困穷于他乡矣。
按《象传》乃以火比人之明察,以山比客观事物,以山上有火,照明山之四面,比人之明察能认识事物之全面。君子观此卦象,从而对于用刑力求全面之认识,临之以明察,出之以慎重,从速而决,不敢拖延。
参考书籍:高亨《周易古经今注》(清华大学出版社)、《周易大传今注》(齐鲁书社),杨天才《周易》(中华书局)译注,陈鼓应、赵建伟《周易今注今译》(中华书局),李零《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周易〉的自然哲学》(三联书店),于豪亮《马王堆帛书〈周易〉释文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李硕《翦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柯胜雨《殷商六百年》(天地出版社)
来源:靳亞東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