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青岛电视台普法栏目中出现了一起案例,据法官韩继升介绍,当时女子刘某和王某在道路上一前一后正常行走,走在前面的刘某边走边打电话,不知道什么原因,刘某突然转身就往回走,与后面走在行走的王某撞在一起,刘某当场倒地不起。
“去青岛旅游需要注意什么?在青岛走路要保持多大安全距离?”
这是最近网友们都在追问的问题,听起来好像有点摸不着头脑,这一切源于发生在青岛的一起行人相撞事件。
近日,青岛电视台普法栏目中出现了一起案例,据法官韩继升介绍,当时女子刘某和王某在道路上一前一后正常行走,走在前面的刘某边走边打电话,不知道什么原因,刘某突然转身就往回走,与后面走在行走的王某撞在一起,刘某当场倒地不起。
事后经医院检查,刘某骨折,刘某要求王某赔偿自己各项损失共188000元,后经过法院调解,王某赔偿了刘某7万元。
最重要的是,韩法官在介绍案件时说:“王某在道路上行走时未保持安全距离,所以要承担次要责任,并表示案件最后圆满解决。”
此言一出,网友们顿时一片哗然,从来没听说过走路还要保持安全距离的,真是开了眼界了!
于是,网友们纷纷在青岛文旅等账号下留言, 询问去青岛旅游要保持多大安全距离?节假日旅游时景区里人山人海怎么办?地铁站里上下车人群拥挤时安全距离要保持多少?
甚至有网友把青岛行人相撞事件与“不是你撞的干嘛要去扶?”、“你为什么要反抗?”等网络事件并列到一起,认为这样的判罚已经严重影响到了社会的风气。
随着事件的不断发酵,5月10日,青岛李沧法院公布了事件的现场视频,并在央视《法治在线》栏目上播出。
通过视频可以看出,事件的发生过程与韩法官的描述之间有很大的出入。
视频中,走在前面的刘某边走边打电话,期间刘某明显放慢了脚步,后来刘某停了下来并缓缓转过身。
这时王某手里拎着手提袋,边走路边东张西望,并没有注意到前方停住的刘某,直接撞上刘某,把其撞倒在地,然后王某慌忙去搀扶倒地的刘某。
视频中明显可以看出,当前面的刘某停下时,后面的王某距离刘某还有至少几米远的距离,但是王某却没有停下脚步,也没有绕开刘某,而是径直的撞了上去,把刘某撞倒在地。
当时如果王某不是因为东张西望,走路分神,是完全可以避免这一事件发生的,所以王某承担事件的次要责任是没有问题的。
看过来视频后,网友们也都认为王某确实负有责任,赔偿损失也是应该的,本来是一件几乎没有争议的事件,为什么会引起这么大的舆论呢?
其实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位韩法官的描述,韩法官在介绍中说刘某突然停住转身往回走,之后二人发生相撞,但在视频中刘某并不是突然停住,更没有突然转身往回走。
这种描述和事实严重偏差,而两种情况下的责任划分也是截然不同的,所以这件事之所以引起这么大的热议,就是因为韩法官的错误描述。
更严重的是韩法官那句“被告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把整个事件推上了风口浪尖,李沧法院也表示法官表述不当,给人们造成了误导,并对此表达了诚恳的道歉。
但是,我认为这句话不只是表述不当,而是严重的错误,尤其是还是在普法节目中说出这样的话,更是不妥和不应该。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怎么能够犯如此的低级错误?专业水平和专业知识去哪了?
还好,这次青岛法院反应很快,及时公布了现场视频,让人们了解了事情真相,并且就存在的错误坦诚道歉,处理速度够快,也很有担当。
如果所有的社会争议较大的案件都能这样及时反馈,坦诚沟通,那也就不存在谣言和误解了,这也许就是此次事件最大的意义吧!
来源:King麻麻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