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1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其中提到,支持上市公司加大科技创新,引导上市公司加大股票回购增持力度,建立稳定、持续、可预期的分红政策,提升投资价值。
陈铭
服务科技创新,福建推出重磅政策!
5月1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其中提到,支持上市公司加大科技创新,引导上市公司加大股票回购增持力度,建立稳定、持续、可预期的分红政策,提升投资价值。
加大企业并购重组支持力度,加快筹设100亿元省级并购基金。鼓励上市公司特别是科技型上市公司综合运用股份、定向可转债等工具实施并购重组。完善大股东对省属证券公司的考核办法,建立更为宽松的长周期、重功能发挥的业绩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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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布服务科技企业“12条”
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共12条,其中包括培育优质科技型上市后备企业、优化科技型企业上市服务通道、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加大企业并购重组支持力度、培育耐心资本服务科技创新等。
具体来看,《若干措施》提出,构建行业主管部门、金融机构、科技园区推荐等多元协同的上市后备企业储备体系,完善科技型上市后备企业认定标准,筛选优质企业进入上市后备企业库。依托区域性股权市场,联合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中介机构,对入库企业分层分类做好跟踪培育,并做好动态更新;每年精选100家企业特别是符合国家和福建省战略需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优质科技型企业实施重点培育,服务企业到境内外上市挂牌。
鼓励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债券等形式进行股权再融资。各级政府引导基金按市场化原则参与上市公司项目跟投。推动上市公司加强市值管理,用好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引导上市公司加大股票回购增持力度;建立稳定、持续、可预期的分红政策,提升投资价值。加强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将市值管理纳入国有上市公司经营业绩考核体系。
加大企业并购重组支持力度。支持福建省金融投资公司、省投资集团与优质科技型上市公司、制造业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合作,发挥福建侨乡优势,吸引境外资本参与,加快筹设100亿元省级并购基金。鼓励上市公司特别是科技型上市公司综合运用股份、定向可转债等工具实施并购重组,省级并购基金按市场化原则参与重点并购项目投资。
培育耐心资本服务科技创新。由福建省金融投资公司、省投资集团筹设100亿元省级科创接力S基金(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为基金投资的优质科技型企业接续赋能。支持符合条件的法人商业银行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推动各地加强项目储备和推荐,吸引更多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资金和资源,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
支持福建省内法人证券公司通过充实资本、优化激励约束、完善国际化布局、加快上市等持续提升投行能力和财富管理能力,打造一流投资银行,更好服务科技型企业发展。完善大股东对省属证券公司的考核办法,建立更为宽松的长周期、重功能发挥的业绩考核制度,探索实施长期股权激励方案。推动证券公司、公募基金公司积极申请互换便利等创新业务资格,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深挖债券市场服务科技创新潜力。加强与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和债券承销机构合作,常态化摸排企业发债融资需求,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科技型企业发行科创票据、科创公司债,探索发行知识产权ABS、技术产权ABS等资产证券化产品。进一步发挥AAA级担保增信机构作用,为福建省内企业特别是民营科技型企业发债提供增信支持。与证券交易所强化公募REITs产品政策、信息互通,支持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项目发行REITs产品,鼓励回收资金用于科技创新领域投资。
支持科技创新,利好政策不断
值得关注的是,去年以来,我国推出了一揽子金融政策,支持科技创新。去年4月份,为了更好服务科技创新、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中国证监会发布《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从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私募投资等方面提出支持性举措。
上述十六项措施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融资“绿色通道”,优先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支持科技型企业股权融资,统筹发挥各板块功能,支持科技型企业首发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和境外上市;加强债券市场的精准支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债券融资,鼓励政策性机构和市场机构为民营科技型企业发行科创债券融资提供增信支持;完善支持科技创新的配套制度,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优化科技型企业服务机制。
今年3月6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表示,近期,为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力度,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证监会、科技部等部门,创新推出债券市场的“科技板”。同时,还将优化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
今年5月7日,科技创新债券的一揽子配套政策出台,具体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交易商协会《关于推出科技创新债券 构建债市“科技板”的通知》,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关于进一步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服务新质生产力的通知》,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结算公司费用减免通知等。
中金公司表示,一次性集中出台多项政策,体现了本次科创债券制度设计的系统性、指导方向的全面性、筹备酝酿的充分性。此前债券市场带科技创新属性的科创大类债券品种多次更迭,本次银行间和交易所均正式统一为科技创新债券,有助于增强发行辨识度和清晰度。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等三类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拓宽了发行主体范围,有助于扩大科技金融服务覆盖面,发行、信披、承销、做市、信评、投资、指数、管理、评估、费用等各个环节的完善也为科创债发展奠定了基础。
此外,5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一揽子金融政策支持稳市场稳预期”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会上介绍,初步统计,有近100家市场机构计划发行超过3000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预计后续还会有更多机构参与。中金公司指出,会后,银行、证券公司、创投公司、科创企业等已开始陆续公布科技创新债券发行计划,预计短时间内科技创新债券可能密集增加,未来科创债有望进一步扩容。
华福证券表示,展望后市,当前政策不仅利好科创企业,对投资者的保护机制也有进一步的增强,体现在主体和相关债券的信用水平将有所提高,而且在特殊的政策导向和属性下,科创债短期内的违约风险或在一定程度上低于普通企业债,建议积极关注科创债主题投资机会。
责编:杨喻程
来源:券商中国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