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杨浦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及《大话西游》电影动图表情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判决某网络公司因未经授权传播电影动图表情包,需赔偿短视频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5500元。
近日,杨浦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及《大话西游》电影动图表情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判决某网络公司因未经授权传播电影动图表情包,需赔偿短视频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5500元。
据了解,某短视频公司(A公司)享有《大话西游》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而某网络公司(B公司)作为某动图制作与分享网站的运营者,其平台上存在39张带有《大话西游》相关关键词的动图,供公众浏览、下载。A公司认为,B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视听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B公司则辩称,其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且用户截取电影片段制作、分享动图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然而,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动图均完整截取自《大话西游》电影,用户未对电影画面内容进行独创性处理,且动图的传播已对电影的画面构成实质性替代,影响了A公司授权业务的正常开展。因此,法院认定涉案动图在B公司网站上的传播不构成合理使用。
同时,法院指出,B公司作为专业动图制作、分享平台的运营方,应当知道用户上传涉案动图可能构成侵权,却未尽到基本的注意和管理义务,对侵权后果的产生具有主观过错,构成帮助侵权。
据此,杨浦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法官提醒,动图、表情包虽为网络上流行的表达方式,但在制作和使用时,应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和肖像权,避免侵犯他人权益。
来源:海峡网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