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罗平县的青山绿水间,有这样一位女法官——罗平县人民法院大水井法庭庭长何丽敏。自2011年踏入法院工作,14年来,她始终坚守初心,用公正的法槌敲响法治的强音,以温柔的情怀化解群众的矛盾,在基层司法一线书写着属于自己的精彩篇章。
在罗平县的青山绿水间,有这样一位女法官——罗平县人民法院大水井法庭庭长何丽敏。自2011年踏入法院工作,14年来,她始终坚守初心,用公正的法槌敲响法治的强音,以温柔的情怀化解群众的矛盾,在基层司法一线书写着属于自己的精彩篇章。
党旗领航
筑牢山水间的法治信仰基石
“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这是何丽敏常挂在嘴边的话,也是她基层办案的精神坐标。作为大水井法庭庭长,她将党的群众路线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秉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理念,带领团队打造了“党建引领,山水融合”特色党建品牌。“要让法治的种子在山里生根,必须先让党旗飘扬在群众心里。”何丽敏坚定地说。
她带队组建“石榴籽法宣服务队”,翻山越岭走遍辖区21个村居委会,绘制出“党建+民族村情”地图,把党的政策与民族习俗巧妙融合。以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与村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让“党建+普法”走深走实。每到一处,她都认真倾听群众诉求,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法律知识,耐心解答疑问。通过一次次生动的法治宣传活动,群众法治意识逐渐增强,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她还积极参与村里的纠纷调解,凭借丰富法律知识和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成功化解多起邻里纠纷、家庭矛盾,让村民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与温情。在她努力下,大水井法庭辖区内法治氛围日益浓厚,群众对法治的信任和支持不断提升,为构建和谐稳定的乡村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灶台司法
传递司法温度与人文关怀
作为基层司法的践行者,何丽敏秉持“法官当走出审判庭,深入田间地头”的办案理念,将司法温情融入每一起纠纷化解。
面对红箐村七子女赡养纠纷,她协同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火塘调解”,既援引《民法典》明确赡养义务,又以“乌鸦反哺”等传统美德唤醒孝道良知,让陈奶奶在寒冬中得以安享天伦。法官助理孟瑶对此记忆犹新:“12月份天气非常寒冷,我们到红箐村委会调解一起赡养纠纷,何姐一到当事人家里,就坐在小板凳上给两方当事人释法说理,经过长达三个小时的释法说理和释明法律后果,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在处理陈家与谢家相邻通行纠纷时,何丽敏创新引入“乡贤调解团”,以“六尺巷”典故为引,促成双方达成自治协议并自愿缴纳履约保证金,实现传统道德与现代法治的有机统一。
在婚姻家事审判领域,何丽敏探索成“情感修复—多元疏导—回访帮扶”的“婚姻家事纠纷十步工作法”,推动辖区75.36%的婚姻案件以调撤方式结案,让司法成为修复家庭关系的柔性力量。她常说:“法律条文虽冰冷,司法者却需怀揣赤子之心,于细微处见担当,在调解中显温度。”
何丽敏践行着“法官不能只坐在审判席上,更要走进群众的灶台边”的理念。她的足迹遍布辖区每一个角落,背着国徽行走在蜿蜒山路上,在金黄油菜地里调解土地纠纷,都亲力亲为,毫无怨言。孟瑶对此心悦诚服:“我觉得她身上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司法柔情,面对当事人的不理解和质疑,她都耐心劝说。不管是炎热夏天还是寒冷冬天,何姐只要能亲自去调解现场,就一定会去;能到当事人家里协调的,就一定会去。”
在布依族聚居村寨,何丽敏发现村民习惯通过院坝会解决日常纠纷,便联合村党支部创办了“院坝法治夜校”。夜幕降临,村民围坐在一起,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晦涩法律条文转化为生动山歌、谚语,以案说法,结合村民身边真实案例讲解法律知识。一场场别开生面的普法活动,如点点星火,照亮了村民的法治之路。截至目前,“院坝法治夜校”已开展普法活动40余场,覆盖群众近万人次,在民间播下了法治的种子。
创新赋能
在传承与突破中构建多元解纷机制
何丽敏深知,基层治理既要坚守法治初心,更需回应时代之变。
面对苗寨少女小芳的早婚辍学困境,她翻山越岭送达《家庭教育指导督促令》,以苗绣“蝴蝶破茧”的图腾意象喻法明理,促使家长主动退还彩礼、助力少女重返校园,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深度融合。
在科技赋能司法进程中,她积极推动“云上法庭”“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落地应用。在8名农民工讨薪案中,通过远程视频调解促成15万元劳务费当场履行,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成为现实。
更具创新性的是,她牵头组建“石榴籽矛调志愿服务队”,构建“法庭—司法所—村委会—调解组织”四级联动机制,累计培训300余名“法律明白人”,推动2024年法庭先行调解分流率达60%,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针对民族地区治理特点,她推动将“履约保证金”纳入村规民约,构建“法治为纲、德治为魂、自治为基”的基层治理新模式,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注入民族地区实践内涵。
罗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谢瑶称赞道:“何丽敏待人热情,办法多、能力强。她善于思考,不畏艰难,勇于接受挑战,能够紧跟新时代新要求,把法庭的各项工作做得有声有色。”曲靖市人大代表李梅评价道:“何庭长为人和蔼可亲,做事雷厉风行。她在工作中非常果断,总是能积极地提醒我们,跟她相处很随和,工作起来也很有底气。她对工作节奏的把握十分精准,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从她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东西。”
面对赞誉,何丽敏总是谦虚地说:“我们都是凡人,我认为不管在任何岗位,只要用心付出,都可以把平凡的事做出不平凡的成绩。”她始终牢记自己的座右铭:“与光同行,与法同向。生活中要做一个阳光积极的人,工作中要秉持公正,为民司法。”
何丽敏就像一朵绽放在基层法庭的“铿锵玫瑰”,用她的坚韧、智慧和柔情,守护着一方百姓的安宁,诠释着新时代女法官的使命与担当。在她努力下,司法的阳光正温暖着辖区的每一个角落,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三年来,何丽敏共办理各类案件769件,所办案件各项质效指标均优于合理区间值,一审服判息诉率97.1%,民事诉讼案件调解撤诉率63.57%,平均审理天数22.79 天。她的努力和付出得到了广泛认可,个人先后获得罗平“十佳政法干警”、曲靖2023年度“曲靖好人”、曲靖“最美家庭”等荣誉,其负责的案件多次被媒体报道,其中《一场找不到原告的调解》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政治部联合开展的“凡人小事”典型案例并在《人民法院报》刊发,《石榴籽法庭:以法治护航民族团结,诠释新时代“枫桥经验”》获评全国2024年度新时代“枫桥经验”典型案例 。
从万峰湖面上的巡回审判到民族中学的模拟法庭,从田间地头的现场调解到云端平台的在线解纷,何丽敏以14年基层司法实践,书写着新时代人民法官的使命担当。她是法治信仰的传播者,让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可感可知的公平正义;是矛盾纠纷的化解者,在情与法的交织中寻找最优解;更是基层治理的创新者,以“石榴籽”般的凝聚力,编织起民族地区法治建设的细密网络。当法徽的光芒映照着布依村寨的袅袅炊烟,当“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治理图景渐次展开,她用行动诠释着:真正的司法为民,是脚步丈量山河的坚守,是心怀万家灯火的热忱,更是让法治精神与人间温情在山乡大地同频共振的不懈追求。
来源:云贵高原生活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