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是“十四五”规划收官、“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做好数字福建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围绕数字化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
印发2025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闽数字〔2025〕1号
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5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已经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
2025年4月29日
2025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
2025是“十四五”规划收官、“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做好数字福建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围绕数字化全面赋能这条主线,聚焦服务政府、社会、市场三大主体,实施五大行动,扎实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综合试点,以数字化助力福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
实施数字峰会拓展提升行动
全力办好第八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聚焦数字福建建设25周年,举办论坛和主题交流等系列活动,更好推进数字化全面赋能。围绕人工智能、数据产业、数字赋能、脑机接口、低空经济等方向,主动联络重点单位、重要嘉宾,谋划储备一批数字经济项目,广泛招商对接,引进一批行业领先团队、优质项目落地福建。(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据管理局等省直有关单位,福州及相关设区市)
二
实施数字基础能力提升行动
1.提升网络基础设施能力。深化“信号升格”“宽带边疆”行动,新建5G基站1万个以上、10G-PON端口6万个以上,实现双千兆城市100%覆盖及重点行政村普遍覆盖。启动“万兆筑城”计划,推进福州、厦门、泉州等重点城市全光万兆建设实施。推动5G-A通感一体技术验证、多站组网和试点应用。开展全省统一物联感知承载网络规划论证和前期布局。加快建设海洋信息通信感知网,推进数智海洋建设。推进福州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升级和国家级互联网骨干节点扩容。〔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数据管理局、工信厅、海洋渔业局,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
2.提升算力基础设施能力。升级省一体化算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建设全省“一跳直达”的数据中心直连网络,构建“城区1ms、中心城市间5ms”超低时延圈。依托数字福建(长乐、安溪)产业园,推进福州(含平潭)、泉州、厦门等地建设省级高性能绿色数据中心集群,加快推进平潭海峡两岸智算中心、福州新区智算中心等项目实施,力争全省算力规模达到6000P。严格数据中心节能审查,将算力消纳、能效水平作为建设指标性条件。深化闽宁在关键行业核心数据和重要数据容灾备份领域合作。(责任单位:省数据管理局、工信厅、通信管理局,各设区市,省大数据集团)
3.布局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建设省级“数通八闽”服务平台,开展数据基础设施技术路线试点,推进“数联网”试点建设。推进海丝星座建设及组网运营,加快建设泉州卫星运营中心、三明海丝卫星数据运营中心,优化提升省卫星数据开发服务平台。加快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打造数字化的交通网、能源网、大水网和物流网。(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据管理局,各设区市)
三
实施数据要素市场培育行动
1.提升公共数据供给能力。优化升级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构建“一数一源”标准,开展部门新建信息系统合规性审核。深化“一企一档”“一人一档”基础库治理,打造医疗、应急、交通、环保、金融等领域应用主题库。开展重点行业政务数据目录治理试点,完成2个地市数据专区建设,加快建成全省目录“一本账”。依托地市数据专区,支持地市共享应用省级部门垂管系统属地化数据。(责任单位:省数据管理局等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省大数据集团、金融投资公司)
2.深化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制度,建设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推动开展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服务。加快建立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定价机制并开展试行收费。优化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制,与省公共数据资源一级开发主体签署授权运营协议。围绕工业制造、健康医疗、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推动各设区市聚焦特色优势产业分别落地不少于5个应用场景。(责任单位:省数据管理局、发改委等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省大数据集团)
3.加快推动数据流通交易。健全数据流通交易管理制度,升级省大数据交易平台和企业数据资产登记平台。推进大数据交易所“一所多站”建设落地,打造1-2个标杆服务站,加快建设交通、气象、文旅等行业专区,新增上线800款左右数据产品。开展全省企业数据资源摸排登记,聚焦生物医药、空天信息、纺织鞋服、能源石化等优势产业打造10个左右企业数据标杆应用场景。推进企业、行业、城市可信数据空间试点建设。(责任单位:省数据管理局、地方金融管理局等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省大数据集团)
四
实施数字赋能千行百业行动
(一)数字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工程
1.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坚。重点储备一批智能芯片、光电基础材料和元器件等“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支持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工业机器人等领域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和“揭榜挂帅”项目3项以上。聚焦县域重点产业链,组织实施产业链技术创新科研攻关项目30个以上。认定数字经济领域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以上。(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工信厅、发改委、数据管理局)
2.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加快全省“科技大脑”建设。开展创新平台培育,推进“刺桐创新实验室”“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平台”“新一代国家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开放创新平台”等建设。推动全闪存、蓝光存储、硬件高密等前沿存储技术在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中的创新应用。推广省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对接平台,发布应用优秀案例5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科技厅、数据管理局,各设区市)
3.提升核心产业规模能级。依托18个省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聚区,重点推动集成电路、泛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产业创新发展。培育一批行业解决方案服务商,在工业制造、交通物流、智能电网等领域打造智慧物联融合应用场景50个以上。布局建设全空间信息基础设施,搭建省级低空飞行管理平台。培育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创新企业330家以上。(责任单位:省数据管理局、工信厅、发改委,各设区市)
4.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围绕工业制造、现代农业、林业产业、交通能源等领域储备一批数字化赋能平台综合性项目。支持建设10个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和一批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推动福州、厦门、泉州、龙岩开展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打造一批“链式”中小企业转型模式,分行业打造20个数字化标杆企业或案例。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办好中国电商主播大赛,加快培育特色自营电商。优化提升我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促进“丝路电商”国际合作。加快省内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综试区推广零售进口新模式。(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林业局、工信厅、发改委、商务厅、数据管理局,各设区市)
5.推动人工智能和数据产业协同发展。发布福建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蓝皮书。深化“人工智能+”行动,在重点行业开展10个以上大模型应用、打造30个以上示范应用场景。开展全省数据要素型企业摸底建库。培育5个省级数据标注基地,面向工业制造、医疗健康、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加快高质量行业数据集建设,争取国家试点支持。(责任单位:省数据管理局、工信厅)
(二)政务服务矩阵完善提升工程
1.完善集约高效的“1131”基础平台体系。全面完成“一张网”“一朵云”“三大一体化平台”建设,完成政务外网、政务信息网和无线政务专网的融合,开展部门和地市专网整合。(责任单位:省数据管理局等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省大数据集团)
2.加快构建“数字一栋楼”管理服务体系。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整合优化,拓展12345政务服务热线融合应用,提升政策措施“一网公开”水平。建设统一支付平台,完善提升“闽政通”,力争实现日均活跃数100万目标。持续实施“高效办成一件事”“数据最多采一次”“无证明省份”改革,深化数字赋能机关效能建设平台,提升政务服务中心视频监督智能化水平,优化政务服务“一网办事”。升级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提升行政执法“一网监管”。建设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一体化平台,构建公共资源“一网交易”体系。(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发改委、数据管理局、司法厅、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等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省大数据集团)
3.持续推进政府履职提质增效。优化推广全省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闽政务”,推动政务应用入驻。推进数字政府人工智能、政务视频会议等公共平台建设。完善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加快构建数字人大、数字政协一体化应用,以“数字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提升,推进统战、国防动员、市场监管、经济运行监测工作数字化转型,提升政府履职能力。(责任单位:省数据管理局,省纪委监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统战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国动办、市场监管局、经济信息中心等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省大数据集团)
(三)数字赋能文旅发展工程
1.推进文旅数字化服务提升。创建智慧景区,完成特定人群景区免证入园国家试点场景建设。选取历史文化街区、图书馆等,培育5个沉浸式体验类场景。升级数字文旅管理平台。建设数字文物管理平台。深化智慧图书馆体系和公共文化云建设,推动公共数字文化资源直达基层。(责任单位:省文旅厅、商务厅、数据管理局)
2.推动特色文化和红色文化遗存数字化保护运用。加快建成朱子文化、海洋文化、海丝文化、福建方志、党史资料、古城遗址等数据库,探索开展文旅数据要素试点应用。构建完善红色文化遗存数据库,推动数字赋能红色文化遗存的动态监管、修缮保护和运用传承。(责任单位:省文旅厅,省委宣传部、党史方志办,省海洋渔业局、住建厅、档案局、退役军人厅、民政厅、数据管理局,省大数据集团)
(四)数字赋能社会发展工程
1.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升级完善全省统一数字底座,建立省域治理“一张图”标准体系。建设省市两级“闽数治”平台,开展公共安全、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海洋管理、防汛防台、文物保护、公共卫生应用等专题建设。各设区市按需部署建设地市综合态势“一张图”。(责任单位:省数据管理局等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省大数据集团)
2.优化提升数字公共服务。推进智慧教育试点、教育专网建设,征集推广20个“人工智能+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深化“三医一张网”“数智疾控”建设,全省推广“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推进数字社保、就业服务“一库两平台”建设,支持福州申报就业方向国家人工智能行业应用中试基地。优化推广“福见康养”公众服务平台,建成100个智慧养老院。升级省退役军人事务一体化平台,推动退役军人电子优待证与“福建码”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卫健委、医保局、药监局、人社厅、民政厅、退役军人厅、数据管理局,各设区市,省大数据集团)
3.系统完善数字社会治理。统筹推动各地开展城市运管服(COM)平台、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等建设,支持厦门等拓展CIM+应用场景。建设省综合交通信息平台。推动智慧海关与智慧口岸联动建设,加快智慧集装箱港口建设。深化“智慧应急”应用提升。实施智慧公安“警跃计划”。优化信访工作法治化大数据平台和“信访云”智能系统。(责任单位:省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公安厅、信访局、数据管理局,各设区市,省大数据集团)
4.统筹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推动“全国数字乡村先行区”建设,指导第二批国家级数字乡村试点建设,开展数字乡村强农惠农富农专项行动,打造一批具有乡村产业特色的产业互联网平台。(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农业农村厅,各设区市,省大数据集团)
5.持续推动数字赋能两岸融合发展。优化推广数字“第一家园”服务平台,拓展提升更多应用场景。深化闽台数字产业合作,高质量建设海峡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合作试验区,推进数字领域两岸共通标准研制。支持泉州建设两岸数据要素全生态产业园、台胞登陆智能数据港,打造两岸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标杆。(责任单位:省委台办,省发改委、数据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泉州市,省大数据集团)
(五)数字赋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
1.构建智慧生态治理体系。深化“数字生态”示范省建设,升级省“生态云”平台,构建生态环境数据专区,以数字赋能生态环境执法质效提升。加快建设省自然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优化提升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探索支持空间数据应用的全栈信创解决方案。建设省数字孪生防汛平台。(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省大数据集团)
2.深化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完善提升碳市场综合服务平台,依托“闽政通”搭建“八闽碳惠”场景应用,培育推广一批绿色办公、低碳生活的碳普惠应用场景,探索与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之间建立横向数据互通共享机制,支撑绿色金融和减排量核算等。(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发改委、地方金融管理局,省大数据集团)
(六)数字生态优化工程
1.完善数字福建政策法规体系。加力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启动编制“十五五”规划。开展数字福建发展综合性立法工作。建立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制度。健全项目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完善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造价评估规范、项目管理评价规范、招投标监管服务流程等。(责任单位:省数据管理局)
2.优化数字技术标准治理。强化标准实施应用,持续优化标准制定流程和机制。聚焦高质量数据集、可信数据空间、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算力一体化等,实施数字福建标准工程。(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数据管理局)
3.深化网络空间治理。建立健全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和安全审查制度。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和管理机制。做好区块链、深度合成算法等备案核查工作。整治网络平台算法典型问题,推动平台算法向上向善。(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数据管理局、公安厅、市场监管局、通信管理局)
4.强化互联网平台治理。落实《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推进各类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完善基于数据与信用分级分类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省网络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设区市)
五
实施数字安全保障提升行动
1.升级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省数字政府一体化网络安全支撑平台,完善“数字福建安全大脑”平台。建立完善电子政务安全管理和安全接入规范标准体系。加强数据安全密码防护,规范隐私保护等。(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密码管理局、数据管理局等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省大数据集团)
2.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持续推动在数字政府建设、重要行业领域信息化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中落实安全可靠技术和产品应用要求。支持信创产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全省信创运维服务保障体系,规范信创符合性测试第三方评测管理服务。(责任单位:省密码管理局、数据管理局、工信厅,省委网信办,省大数据集团、电子信息集团)
3.提升密码应用安全。出台密码应用政策规范,建立方案密评制度,完善密评工作机制。推动省政务云业务系统密码应用升级改造,加快省级重要政务信息化系统接入密码服务平台。(责任单位:省密码管理局、数据管理局,省大数据集团)
充分发挥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一体协同的推进机制,加强跨部门、跨层级沟通和政策协同,进一步畅通数据流通共享渠道。建立健全政府、企业、市场三方联动机制,促进多元投入,共同参与数字福建建设。鼓励重点区域和领域先行先试,拓展跨行业、跨区域的综合性应用,加快形成一批创新成果,推动数字化广泛、深度赋能千行百业。
来源:东南沿海消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