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褚先生:根据政策规定,名下无单独所有房屋,购房可享受契税返还。3月28日上午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办理名下房屋增加共有人手续,办理完成后,当天中午网签购买商品房。但申请契税返还时,审核却未通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给出的解释是,增加共有人的登簿时间是16点30分,
1、褚先生:根据政策规定,名下无单独所有房屋,购房可享受契税返还。3月28日上午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办理名下房屋增加共有人手续,办理完成后,当天中午网签购买商品房。但申请契税返还时,审核却未通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给出的解释是,增加共有人的登簿时间是16点30分,所以网签购房时名下依然有单独所有的房屋,不符合契税返还条件。
答复:当事人于2025年3月28日上午至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办理将个人名下镜天路55号樾林苑房产变为夫妻双方共有的业务,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于11时34分受理,当日16时30分办结(完成审核并登簿)。
当日12时06分,当事人购买三茅宫新村房屋并办理网签。此后,当事人申请退税未果,并认为工作人员解释政策时态度冷漠。
对此,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认真进行了调查,并就其诉求与住建、财政部门沟通,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对于工作人员态度问题,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将加强教育引导,避免出现回答问题机械生硬的状况。同时,为避免办事群众产生“前台受理等于登记业务办结”的误解,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将在受理单上做告知提醒。
2、蒋先生:去年6月购买了官塘新城的厂房,最近交付时发现与规划图纸不符。园区规划有南北两个大门,但现在只在东侧围墙上开了一个门。
答复:联东U谷镇江官塘科技港项目总用地面积5.62公顷,总建筑面积11.3万平方米,建设单位为镇江金塘优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该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该项目有4个出入口,南边、东边是人行出入口,西边、北边是车行出入口。出入口没有完成建设的主要原因是地块北侧、东侧和西侧的规划道路按规划条件约定由镇江市官塘创新社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负责建设,但由于土地和资金问题3条道路建设滞后,导致出入口建设滞后。目前该项目东侧一期4万平方米厂房已经建成,开发单位在东侧设置了临时道路进出。日前,经与官塘创新社区再次到现场核实,目前西侧道路正在实施,官塘创新社区表示预计今年6月建成通车,北侧道路,计划6-8月份开工建设,官塘创新社区表示预计年底前完成,南侧人行出入口已要求开发单位在二期开发中尽快实施,该项目的道路及出入口均按原规划方案实施。
3、王女士:朱方路75号大院住户,屋顶漏水严重。去年9月就开始反映,镇江市土地储备中心答复:朱方路75号大院是文物保护单位,维修受很多因素的影响,正在协调维修方案。但是目前维修方案还没有出台。
答复:朱方路75号大院为市土地储备中心管理资产,院内建筑物年代较久,当事人反映的房屋为文物保护建筑。该处房屋的维修需要按照文保建筑的维修要求制定方案。目前,市土地储备中心已会同市文广旅局文保部门踏勘了现场,后续将加快方案的制订,推进相关工作。
4、朱先生:312国道下蜀服务区有人员挖旱砂和黄土,他之前向句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过,但该问题三年来没有得到根治。
答复:接“政风行风热线”后,句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2025年5月7日下午,句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服务对象并告知其调查情况,服务对象对回复情况表示满意。
下一步,句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压实各方责任,形成工作合力,防止盗采行为发生。
1、联系镇江市交通局312国道镇江句容段指挥部、句容市交通局、施工方、监理方等单位加强监管,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2、会同属地政府,加强日常监管。下蜀镇城管执法大队对该区域加强巡查与管理,并对服务区地块出入的道路进行封闭,确保车辆人员可控。
3、织密巡查链条,守护资源底线。句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继续加强此类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发现盗采行为将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5、记者连线:去年5月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线,张先生反映镇江经开区姚桥镇石桥村江苏恒栖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违建厂房。据记者前期了解,关于这起违法建设事项,姚桥镇政府已启动立案调查工作,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张先生反映,违建当事人在调查期间疑似提供假的土地使用证。
答复:张先生反映的江苏恒栖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违建厂房位于镇江经开区姚桥镇石桥村村庄规划区范围内。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具有执法权限。
张先生举报时,姚桥镇(石桥片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正在编制,尚未批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监察支队对该违法建设事项先行立案调查,完成了询问、测绘等前期调查取证工作,并于2024年10月将该违法建设事项移送给镇江市姚桥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
2024年12月,(石桥片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获批,姚桥镇政府于2024年12月24日立案,经开分局也及时出具了违法建设认定意见。2025年4月,姚桥镇政府已向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法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告知书载明的5个工作日期限内提出了听证申请。下一步姚桥镇将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因听证期限不计入办案期限,故也不存在超期限未作决定的情形。
另:张先生反映贾某某宅基地证有问题,质疑是假证问题,其本人已通过信访途径表达诉求,经开分局已受理,待事情调查结束再进行反馈。
6、上线回头看:去年5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线直播中,茅先生反映合山公园环境卫生差。当时书面回复,储备中心正在对接各管养部门做好管养移交工作,同时在移交完成前,将合山公园纳入地块管护范围,对公园的厕所和环境卫生进行日常保洁,长效保持。4月28日下午,记者现场回访,公园内的厕所和公共区域的卫生环境良好,但护栏、地板砖依然缺乏维护。目前合山公园移交管养工作推进情况如何呢?
答复:合山公园是2009年镇江市政府青山绿水整治项目之一,建成后一直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日常管护。在去年的“政风行风热线”中,有群众反映合山公园环境脏乱差。中心高度重视,立刻就联合了管养队伍,制定整改方案,增加了养护管护频次,在4月26日刚进行过一次强化保洁。同时,市土地储备中心也组织中心自己的工作人员,每周定期到公园进行巡查监管。
关于管养移交问题,因市土地储备中心的工作职能有所调整,目前仅能够按照地块管护方式对该公园进行管养,维持公园的日常基本保洁,对于公园内年久失修破损的一些基础设施,目前,暂不具备维修条件。市土地储备中心正在向有关职能部门积极争取资金,将公园内损坏的基础设施修复完成以后继续推进移交工作。
7、网友“飞云”:我十几年前购买了君临南山的房子,至今办不了不动产权证。
答复:君临南山1#2#楼由镇江中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由于中住地产公司自身问题导致开发项目造成很多不规范行为,也给相关购房业主带来很多矛盾。2010年9月,建设单位向原镇江市规划局申请办理了1#2#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主体建成后,相关配套没有完成,公司未能及时办理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及不动产权登记等手续。业主在2018年入住后,部分业主擅自对房屋进行了多处加建改造,现状房屋与原规划审批的房屋建筑面积、外立面、结构均不符,根据相关规定,违反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项目,不得通过规划核实。针对信访反映的相关问题,我局于2024年12月信访答复业主,本着建设行为合规,保障房屋安全、程序合法的要求,对于1#2#楼部分业主对房屋进行加建改造的多处违法建设行为,应由城管执法部门明确处理意见,同时对改造后的房屋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在保障房屋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办理权证手续。
具备登记条件后,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
8、王女士:凤凰家园凤翔苑4栋18号车库内的公共管道漏水,多次打12345反映无果。
答复:该小区为2015年左右建成,是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管理的安置小区。该居民反映的问题,市土地储备中心已于4月上旬去现场查勘,并列入小区整治维修范围,计划于5月底之前完成。
9、章先生:于1998年从市人防办购买了桃花坞12区的一处房屋,购买时只有一份手写材料,导致不动产权证无法办理。
答复:听众章先生反映其购买的桃花坞一处房产无法办证,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主动与章先生取得联系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章先生持有一份1998年以市人防办名义签署但没有人防办盖章的买房合同,没有完整的付款凭证。该协议约定章先生结清房款后,人防办协助章先生与房屋开发建设单位银泉房地产公司另行签订购房协议。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该约定并未实现,所以章先生并不具备办理房产登记的必备要件。
为解决章先生的实际问题,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一方面与市人防办联系,商请该单位查找资料并核实相关情况,一方面与银泉地产公司(已吊销营业执照)股东联系,商请查清该房屋销售、抵债情况。下一步,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将持续与人防办及银泉地产公司股东对接,在查清房屋权属转移的依据后为章先生办理不动产登记。
10、殷先生:镇江长山国际飞行营地里杂草丛生,没有相应的消防措施,夏季高温天气,存在安全隐患。3月份拨打12345反映,答复会去处理,但更希望有长效的监管措施。
答复:2025年4月1日,丹徒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简称丹徒区森防指办,设在市自规局丹徒分局)工作人员会同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森林派出所(简称丹徒森林派出所)民警对镇江云途体育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镇江长山国际航空飞行营地开展了森林火灾隐患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营地区域存在森林火灾安全隐患,一是营地紧临树林区域杂草丛生,未及时清理,一旦遇到明火极易蔓延到周边林区;二是营地内森林防火管控措施不到位,缺乏防火警示标志,没有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丹徒区森防指办和丹徒森林派出所联合下达了《丹徒区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2025年第002号),要求该公司针对飞行营地存在的森林火灾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整改。
4月4日,丹徒区森防指办会同丹徒森林派出所再次来到镇江长山国际航空飞行营地进行检查,该营地已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对营地紧临树林区域杂草开展了清理,营地内醒目位置设置了多块森林防火警示标志,并配备了微型消防站,储存了防火服装、消防水枪水带等一批防灭火设备,严格落实了整改措施,消除了安全隐患。
4月7日中午12时23分,丹徒区森防指办工作人员与诉求人殷先生取得联系,向他告知了其反映问题的调查和整改情况,并感谢他关心和支持丹徒区森林防火工作。殷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认可。
下一步,为筑牢我区森林防灭火安全屏障,将从六方面发力。一是压实防火责任。二是加强防火宣传。三是管住野外火源。四是深化专项行动。五是加快基础建设。六是推进队伍建设。
11、常女士:丹阳市延陵镇宝林村杨庄北头村13组,原来养殖场恢复成基本农田,村委会卖给方某某,2013年建厂房,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6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60日内退还5.92亩农田,并处以罚款。现在罚款是交了,农田一直没有退还。
答复:常女士所反映的事项为丹阳市佳艺贴花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建厂房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某某(方某某女儿)。该公司于2013年10月占用丹阳市延陵镇宝林村北头第十三村民小组5.92亩土地建厂房。
2023年5月,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对该公司违法占地行为立案查处。经核查,常女士反映该地块为基本农田的情况不属实,该公司占用的5.92亩土地地类为村庄建设用地,并非基本农田,且全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2023年6月12日,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单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参照《镇江市国土资源局规划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对该公司处罚如下:一是责令60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5.92亩土地,二是对非法占用的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5.92亩村庄用地处以3元/m²的罚款,计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捌佰肆拾肆元零陆分(11844.06 元)。
2023年5月31日,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将该地块上的违法建设线索移交丹阳市延陵镇人民政府处置,2023年6月15日,该地块所在的村民小组与该公司解除了承包协议,村民小组向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接收土地证明。6月21日,该单位缴纳了全部罚款。因全部行政处罚已经履行完毕,2023年6月26日,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案进行结案处理。
12、沙先生:世业镇“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2021年就公示了,但一直未发证。
答复:经调查了解,沙先生的证书在(今年)2月份就办结了,根据区里便民要求,证书由世业镇政府的相关工作人员批量取回去后,逐一发放到老百姓的手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丹徒分局已经跟世业镇的相关工作人员取得联系,世业镇表示将于近日主动和沙先生联系,把证书交到沙先生手上。
13、杨先生:聆江阁小区内划设了不少地面停车位,他想了解这些停车位是否侵占了小区绿化,如何查看小区的规划设计图?
答复:根据我局审定的中南聆江阁小区总平面图,小区设有部分地上停车位,我局在对该项目进行规划核实时,地上机动车位和绿化均符合原规划要求。反映人提出的目前很多地面停车位原规划是车位还是绿化的问题,可对照原规划总平图查询(原规划总平图可携带身份证及业主证明至市城建档案馆查询)。
14、吴先生:镇荣公路265省道土地补偿款截留了。
答复:关于265省道镇江至荣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征地补偿费用,我局已于2019年10月与宝堰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并将补偿费用足额拨付到位,由宝堰镇政府负责将土地补偿费按规定足额向被征地村组兑付到位。
按照上级后续跟进的要求,2025年5月6日上午九点半与市民吴先生进行了联系,吴先生反映“他是宝堰镇南宫村坞村东组村民,要求尽快解决S265省道土地补偿款截留问题。”就该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丹徒分局立即与宝堰镇人民政府进行沟通,要求查清该项目土地补偿款的支付情况。经宝堰镇人民政府和南宫村委会核查,265省道镇江至荣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土地补偿费已于2020年按照征收土地的面积、补偿标准拨付到被征地村组,有账可查,不存在土地补偿款截留问题。如有异议,吴先生可到宝堰镇人民政府、南宫村委会查询。同时,宝堰镇人民政府和南宫村委会将继续做好补偿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15、网友“阿C”:凤凰家园小区南门凤翔路桥梁栏杆多处开裂,存在安全隐患。
答复:该处桥梁是市土地储备中心2015年为凤凰家园凤翔苑安置小区配套建设的桥梁,年代较久。在日常管护中也进行了维修。为更好地对桥梁进行管养维护,下一步,市土地储备中心将结合我市市政基础设施移交工作,将该桥梁的管护工作移交市政管护单位。目前,正由第三方机构对桥梁现状进行检测维修,现主体状况安全,检测维修后将移交职能部门管养,计划于6月底之前移交完成。
来源:镇视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