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案后,又认识了一种犯罪叫“隔空强奸”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5-14 21:37 1

摘要:裁判要旨上很明确地写了两点:1.订婚不意味着对性行为存在默示同意,不存在所谓的“订婚就有性权利”。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的订婚事实不影响对强奸罪的认定。行为人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的,应当依法以强奸罪

今天,又将是将载入史册的一天。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在今天被列入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参考案例。

裁判要旨上很明确地写了两点:1.订婚不意味着对性行为存在默示同意,不存在所谓的“订婚就有性权利”。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的订婚事实不影响对强奸罪的认定。行为人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的,应当依法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2.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审判程序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予以训诫或者给予其他处罚。

所以大家一定要记牢了,不要以为订婚给了彩礼钱,就可以肆意妄为使用未婚夫的“权利”了,一切都要以女人的意愿为准,不能强迫对方。

对此,网友们的讨论分为了两种。

一种是支持的意见:“支持!入选最高法案例就是杀鸡儆猴,震慑那些潜在的性犯罪者。”“干得漂亮!当那些人还在质疑的时候,山西直接写进指引里,促使公众重新审视订婚与性同意的关系。同时,也提醒人们在亲密关系中,尊重对方的意愿和权力是至关重要的。”

另外一种是反对的声音:“离谱了,按照这样的话,那请直接取消订婚和给彩礼的这种习俗吧!”“捞女已经N连胜了。”“最多就是猥亵或者未遂吧?”

其实,关于强奸案的界定本来就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在网上,还看到了另外一个很新鲜的词语,叫做“隔空强奸”,更准确的来说是“隔空威胁型强奸犯罪”。这个也已经有现实的经典案例了。

事件发生在2021年,从2019年开始,吴某通过网上交友社交软件,在网上结识了十几位女性。吴某在网上把自己打造成成功人士,俘获了多位女性的芳心,并跟她们发展成为了网上恋人的关系。

在他们的交往期间,吴某分别和多位女性网上裸聊,发裸照等。吴某获得那些私密影像以后,并未按照那些女性的要求删除,而是自行存储了起来。吴某以此要求上述女性和他发生性关系被拒绝之后,吴某就威胁要把那些私密照片发到网上去。

通过这种手段,有部分女性不得不妥协,约定好在某日线下见面。恰好女性刘某不堪骚扰,找帽子叔叔报案,最后吴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强奸罪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及时挽救了多位女性,避免了悲剧的发生。

在这个案例中,吴某与传统的强奸罪不同,他和受害者女性都只限于网上,通过“隔空威胁”的方式,并没有在生活中对女性造成现实犯罪。

根据《中国检察官》2023年12月(经典案例版),吴某该行为被认定为:构成强奸罪,系犯罪预备,且有刑事处罚的必要性。理由是:主观上有强奸目的,客观上实施促成目的达成的行为,社会危害性明显。

简言之就是,吴某网上的那些女友们,虽然在前期和吴某有进一步交往的意思,但是并没有明确表明愿意进行性行为,而吴某却用那些隐私照片威胁强迫,要求对方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发生性关系,主观上违背了妇女的意愿。

在当下的在中国法律框架下,“隔空强奸”并非刑法中的正式罪名,但利用网络实施的非接触性侵害行为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如强制猥亵罪、敲诈勒索罪等。

如果涉及到未成年人,大家看过最近热播剧《无尽的尽头》都知道,那将会是更严格更高的刑罚。真实案例中,2021年江苏一男子通过社交软件冒充星探,诱骗多名未成年人拍摄裸照并进行语言猥亵,最终以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2020年浙江嫌疑人通过PS裸照威胁女性提供性服务,因涉及敲诈勒索罪和强制猥亵罪被数罪并罚,获刑8年。

随着社会进步,犯罪类型的手段也越来越多,未来立法或进一步细化相关罪名,目前司法实践中已通过既有罪名加强对这类行为的打击。

如遇类似情况,大家务必第一时间寻求法律帮助。

来源: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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