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一地发布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5-15 14:43 1

摘要:为做好我县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据《日照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日教发〔2025〕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关于做好2025年莒县普通高中

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高中、初中学校:

为做好我县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据《日照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日教发〔2025〕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计划

公办普通高中招收8400人。其中,县第一中学2350人、县文心高级中学1400人、县第二中学2150人、县第四中学1300人、县实验高级中学1200人。招生计划含特长生(艺体特长生、特殊才能学生)、指标生、统招生。

(一)特长生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4号)规定,艺体特长生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5%以内(详见附件2)。特殊才能学生是指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等学科素养较高、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学生,以及在科技创新或其他方面有特殊才能的学生,特殊才能学生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3%以内(详见附件2)。

(二)指标生

各学校招生计划的65%为指标生,依据初中学校毕业生数和综合督导评估成绩(各占5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详见附件1)。

(三)统招生

二、选报志愿

(一)特长生

有意向报考艺体特长生及特殊才能学生的考生,根据公布的各高中学校特长生计划,自愿报名。具体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二)指标生

由初中学校根据分配的指标生计划数,组织考生提前填报指标生志愿。指标生志愿库于6月3日报县教体局教育管理科。

(三)统招生

统招生志愿填报,时间在6月15日上午,英语考试结束后在考场内进行,时间30分钟。考生在志愿卡上可分批次填报顺序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从莒县第一中学、莒县第二中学中任选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从莒县文心高级中学、莒县第四中学、莒县实验高级中学中任选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同时填报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三、招生录取

(一)录取依据

1.统一招生类(指标生和统招生)

(1)考生志愿。

(2)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

(3)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分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总分为730分;等级科目:信息科技,分“A、B、C、D”四个等级;考查科目:艺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分“合格”和“不合格”。

2.特长生招生类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招生学校确定的拟录名单。

(1)艺体特长生

招生学校应严格按照县教体局公布的招生专业及计划,自主组织专业测试(招生学校如对考生文化课有特殊要求,可单独组织文化课测试),等额确定拟录名单。招生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报县教体局体卫艺科,经核准后由学校组织实施。要严密组织,严肃纪律,严格监督,测试现场全程录像,确保测试过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招生学校应于5月28日前自主组织测试,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31日前报县教体局体卫艺科,由体卫艺科审核无误后报教育管理科。拟录考生还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达到录取控制线后方可录取。已获拟录资格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学校组织的招生考试。

(2)特殊才能学生

特殊才能学生招生测试等工作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招生工作方案报县教育教学研究中心高中教育教研室审核后,学校公布并组织实施。学校等额确定拟录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育教学研究中心高中教育教研室,由高中教育教研室审核无误后报教育管理科。拟录考生还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达到录取控制线后方可录取。

(二)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安排在“3+4”本科录取批次后,在7月8日前进行。已被“3+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已被公办高中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民办高中录取(有意报考县外民办高中的考生请参考《日照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职业学校录取。已被第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第二批次录取。

对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符合条件的考生,依次按照特长生、指标生、统招生的顺序进行录取。录取前,按全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总数1:1的比例确定成绩最低考生,其成绩作为特殊才能学生录取控制线,其成绩的65%作为体育特长生的录取控制线、70%作为音美特长生的录取控制线。

1.艺体特长生录取

(1)在各高中学校拟录考生名单中,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艺体特长生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足部分转为统招录取计划。

(2)在本学年度日照市田径运动会比赛项目中获得前三名和在县运会、市运会、省锦标赛、省冠军赛中成绩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水平的应届毕业生,经所报学校专业测试合格进入拟录考生名单并经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可予以破格录取。

2.特殊才能学生录取

在学校确定的拟录名单中,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特殊才能学生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予以录取,不足部分转为统招录取计划。

3.指标生录取

根据指标生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指标生录取控制线。录取时,在控制线以上,依据考生志愿和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数,对理化生实验操作和艺术成绩全部达到“合格”等级、信息科技成绩C等以上(含C等)、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达到B等以上(含B等)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控制线上完不成计划的偏远初中学校可降低20分录取,仍完不成的转为统招录取计划。考生学籍转入初中毕业学校满1年后才具备报考指标生的资格。

4.统招生录取

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进行顺序志愿录取。

(1)第一批次录取。依据莒县第一中学、莒县第二中学两校统招生计划总数(含指标生、特长生缺额)和考生统招生第一志愿,在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1:1.02的比例划定两校统招生录取资格线。在资格线上,分别依据考生志愿和统招生计划,对理化生实验操作和艺术成绩全部达到“合格”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和信息科技成绩C等以上(含C等)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录取不足的,再录取第二志愿。第一批次未录取满的可参与第二批次录取后的调剂录取。

(2)第二批次录取。按照莒县文心高级中学、莒县第四中学、莒县实验高级中学三校统招生计划总数(含指标生、特长生、第一批次缺额)1:1.02的比例划定第二批次统招生录取资格线,分别依据考生志愿和三处学校统招生计划,对理化生实验操作和艺术成绩全部达到“合格”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和信息科技成绩C等以上(含C等)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录取不足的,再录取第二志愿。

(3)调剂录取。在未被录取的且填报“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对理化生实验操作和艺术成绩全部达到“合格”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和信息科技成绩C等以上(含C等)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批依次进行调剂录取,计划缺额录满为止。

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各学校录取分数线等情况。各高中学校要于7月16日前组织已录取学生体检报到,新生如在规定报到时间结束两周后仍未到校办理手续且未向学校请假,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外,视为丧失入学资格。

四、有关政策规定

(一)理化生实验操作、艺术、信息科技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作为限定性条件纳入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理化生实验操作、艺术成绩有“不合格”的考生不能报考普通高中;信息科技考试成绩等级为D等的考生不能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指标生和统招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等级为D等的考生不能报考普通高中,选报指标生志愿的考生必须达到B等以上(含B等)。往届生不得选报公办普通高中。为适应高考招生改革趋势,逐步提高普通高中招收音体美特长生录取文化课成绩控制线。

(二)对军人子女(包括我县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和司法民警子女(包括我县辖区内公安和司法民警烈士和一级、二级英模、因公牺牲、因公伤残一至四级公安和司法民警子女)等优抚对象及高层次人才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华侨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台胞台商子女在我县就学的,报名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在我县取得初中学籍,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县报名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无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或在学业水平考试中有严重作弊行为的考生,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七)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县属公办高中在本县域内招生。参加我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在县外注册高中学籍的学生,不得转回我县高中学校就读。民办高中的学生不得转入公办高中,县域内高中之间不得办理转学、借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强,社会高度关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健全领导组织,完善工作制度,严明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职责,层层落实责任,认真执行省中小学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严防各类违纪舞弊事件发生。

(二)实行阳光招生

各学校要通过爱莒县“文心号”、学校宣传栏、召开家长会、设立咨询热线等形式广泛宣传,让社会特别是考生、家长充分了解招生政策。要认真落实学校素质教育实施水平评估制度、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制度,严格实行公示制度、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三)严肃招生纪律

1.严禁违规宣传。各高中学校不得到初中学校或进村入户进行招生宣传,不得擅自在报纸、电视等媒体刊登、播放招生广告。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恶意诋毁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初高中学校宣传中考、高考排名、状元、升学率等。

2.严格按时间、计划和区域招生。各高中学校不得擅自提前招生,不得跨区域、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严禁学校在招生后压缩班数,出现新的大班额。严禁公办普通高中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

3.严禁强迫学生选择志愿学校。要尊重并充分保障学生选择志愿学校的权利,严禁任何学校和个人强制学生分流、强迫学生选报志愿。

4.严禁违规借读。各高中学校不得接收未被录取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高中学校为“借读生”编造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严格学籍管理,未经县教体局统一录取的学生不具备学籍注册资格,高中学校不得为未录取、未报到学生注册学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5.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严禁超标准收费或提前收费,严禁随意降低收费标准或减免收费。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各学校不得以减免学杂费、补助生活费或奖励考试成绩优秀学生等名义违规招生。

(四)加强督导检查

县教体局将加强对考试招生各环节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考试招生过程中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据《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相关政策严肃处理,并纳入对各学校党风廉政暨政风行风建设考核。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督办事项,严肃查处追责。对违背教育规律、违反办学行为规范、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受到处罚的初中学校,相应调减其指标生分配名额。

县教体局和招生学校设立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和举报。

县教体局咨询电话:6222394(教育管理科)

县教体局监督举报电话:6207711(办公室)

监督举报邮箱:jxjyjjjk@rz.shandong.cn

县第一中学咨询、监督电话:6230183

县文心高级中学咨询、监督电话:6160108

县第二中学咨询、监督电话:6222735

县第四中学咨询、监督电话:6178527

县实验高级中学咨询、监督电话:6626747

附件:

1.2025年莒县普通高中招生指标生分配表

2.2025年莒县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表

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5月9日

来源:直播日照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