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长沙县坚持耕地保护,对非法采矿、耕地“非农化”、滥伐林木、超红线施工等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开展全链条打击。近日,县自然资源局通报6起典型案件,覆盖非法采砂、耕地损毁、临时用地违规、滥伐林木等多类问题,以案释法、以案促治,全面筑牢自然资源保护防线。
近年来,长沙县坚持耕地保护,对非法采矿、耕地“非农化”、滥伐林木、超红线施工等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开展全链条打击。近日,县自然资源局通报6起典型案件,覆盖非法采砂、耕地损毁、临时用地违规、滥伐林木等多类问题,以案释法、以案促治,全面筑牢自然资源保护防线。
案例一 非法采砂破坏地质结构
2023年1月,长沙县黄兴镇光达社区新田组发现一处面积达2808平方米的砂石深坑。经调查,当事人彭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佣挖掘机非法开采第四系砂砾层矿产资源,非法获利11.76万元。经鉴定,开采行为导致该区域地质结构破坏及土壤稳定性下降。
法律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彭某因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案件警示:砂石资源属国家所有,非法开采不仅面临刑事追责,还需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任何“无证开采、破坏性开采”行为,终将付出法律与经济双重代价。
案例二 基本农田改鱼塘致耕地损毁
2022年3月,当事人廖某在黄花镇梁坪村租赁14.75亩耕地(含13亩基本农田),未经批准将耕地改造为鱼塘。经鉴定,耕地种植层完全损毁,损毁程度为“特别严重”,原有水田生态功能丧失。
法律后果:廖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立案侦查。
案件警示:基本农田是保障粮食安全的“生命线”,擅自改变用途造成5亩以上损毁即构成犯罪。违法者不仅面临刑事责任,还需承担复垦义务,切勿因小利触碰法律高压线。
案例三 基本农田改建停车场
2017年3月,袁某某等四人将安沙镇水塘垸社区6.87亩基本农田改建为停车场进行牟利,经多次责令整改仍继续违法使用。经鉴定,耕地种植层完全损毁,损毁程度为“特别严重”。
法律后果:袁某某等四人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违法所得上缴国库。同时,袁某某等四人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已对非法占用的涉案耕地进行了复垦修复。
案件警示:耕地“非农化”行为不仅要面临刑事处罚,还需自掏腰包恢复土地原状。
案例四 非法占地建游乐设施
2022年9月,湖南某商贸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将黄花镇银龙村4718平方米林地平整为游乐设施。虽后续申请补办手续,但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地。
法律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196平方米建筑物,并处罚款56.616万元。
案件警示:集体土地严禁擅自“非农化”,即便后续补办手续,违法行为仍需承担法律责任。企业应“先审批、后建设”,杜绝未批先占。
案例五 临时用地期满拒不归还
湖南黄兴某公司于2014年取得6.5428公顷临时用地许可,用于仓储物流园建设,用地期限为2年。期满后,该公司未归还土地,且继续非法占用75.19亩集体土地。经核查,其违法行为持续至2021年,期间还因非法占地8.4亩被处罚。
法律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及《长沙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并处罚款人民币176.6556万元。
案件警示:临时用地须按期归还,逾期不还将面临高额罚款及强制收回。企业应强化用地合规意识,避免因“延期使用”触碰法律红线。
案例六 滥伐林木破坏生态
2020年10月起,湖南某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安沙镇谭坊村林地23829平方米,蓄积量达162.21立方米,导致原始林木全毁。
法律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件警示:林木采伐必须依法办理许可,擅自砍伐不仅面临刑事处罚,还将导致生态修复成本剧增。企业应严守生态保护底线,杜绝“先斩后奏”。
以案促治:拧紧自然资源保护“责任链”
6起案件暴露出部分群体法律意识薄弱、利益驱动铤而走险等问题。长沙县以问题为导向,创新构建“预防—惩治—修复—提升”全链条治理体系,推动自然资源保护从“被动查处”向“主动防控”转变。
科技赋能,构建全域监测预警体系。整合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铁塔哨兵、智慧监测平台等“空天地”一体化技术,对耕地、林地、矿产等重点区域实施动态监测,精准锁定违法行为,实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刑行衔接,强化执法刚性震慑。对违法占用耕地、滥伐林木等犯罪行为“零容忍”,刑事打击与行政处罚双轨并行,确保“查处一案、震慑一片”。
闭环修复,压实生态复原责任。推行“违法主体修复+第三方验收+公众监督”模式,要求破坏耕地的企业缴纳生态修复保证金,确保复垦质量;对虚假整改、敷衍修复的,启动公益诉讼追责,杜绝“一罚了之”。
精准普法,构建法治教育体系。聚焦源头防控,分层分类推进法治宣教:针对村民、企业、基层干部等不同群体,定制“案例警示课堂”等靶向普法活动;利用乡村广播、媒体短视频平台、普法手册等多元载体,以“视频普法解读”“以案释法”等形式,生动传播法规条例。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深化跨部门协作机制,在严打违法行为的同时,持续完善自然资源保护长效机制,让每一亩耕地成为丰收的沃土,让每一片山林化作绿色的屏障,为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基石。
资料来源:掌上星沙
来源:长沙县发布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