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隔爆型防爆电气设备应选用金属材质的电缆引入装置,并与电缆直径相匹配,不应使用其他材料使电缆与电缆引入装置相匹配。
隔爆型防爆电气设备应选用金属材质的电缆引入装置,并与电缆直径相匹配,不应使用其他材料使电缆与电缆引入装置相匹配。
可选择下列形式之一:
1.由复合物填料密封的电缆引入装置,并且作为设备取得防爆合格证;
2.满足以下所有要求的电缆和引入装置:
(1)电缆引入装置作为隔爆型设备取得防爆合格证;
(2)使用热塑护套、热固护套或合成橡胶护套电缆。电缆应为圆形、致密的,且任何垫层和护套应为挤压的,填充物(如果有)应不吸湿;
(3)连接的电缆最小长度为3 m。
3.采用带套管的隔爆外壳与增安型接线盒组合的间接电缆引入方式;
4.有塑料护套或无塑料护套的矿物绝缘金属护套电缆,具有相应的隔爆型电缆引入装置;
5.对于设备文件规定的隔爆型密封装置(例如密封腔),采用与所用电缆相适应的电缆引入装置。密封装置应有复合物填料密封或其他允许填充物在单个芯线周围的相应密封。密封装置应安装在靠近电缆引入设备的位置。
注1:最小电缆长度是为了尽可能减小火焰通过电缆传播的可能性;
注2:如果电缆引入装置和实际电缆作为设备(外壳)的一部分取证,则不需要符合本条要求。
为了满足防护等级的要求,电缆引入装置和外壳之间也应采取密封措施(例如加密封垫圈或螺纹密封胶)。
引用标准:
GB 3836.15—2024 爆炸性环境 第15部分:电气装置设计、选型、安装规范[S].
来源:防爆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