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汉滨区人民法院张滩法庭充分依托多元解纷机制,联合张滩镇政府、镇司法所、张滩村村委会等部门,高效化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阳光讯(通讯员 刘治婷 记者 向博)近日,汉滨区人民法院张滩法庭充分依托多元解纷机制,联合张滩镇政府、镇司法所、张滩村村委会等部门,高效化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据了解,村民王某与李某系邻居关系,因王某自留地地势较低,李某在集体公用道路和王某的自留地之间修建了一座挡墙,导致王某无法自由进入其自留地,王某遂提起诉讼。张滩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对案涉围墙进行实地勘察,考虑到土地纠纷的复杂性,且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大,为防止矛盾激化,法庭与当地党委政府、司法所、村委会等部门组成联合调解小组,共同调处该起纠纷。
调解当天,调解小组成员与双方当事人深入现场进行实地勘查、详细倾听双方诉求。在充分了解案情和双方矛盾纠纷焦点的基础上,承办法官采取“背靠背”“面对面”调解方式,从法律规定、邻里和睦和公序良俗等方面,分别与李某和王某进行沟通。对李某,调解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邻关系条款释法明理,并以“远亲不如近邻”的乡土人情疏导情绪;对于王某的诉求,则引导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解决问题。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双方态度逐渐缓和,最终在该村村委会签订调解协议。
此次矛盾纠纷的化解,是“府院联动”机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又一次生动实践。下一步,张滩法庭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法庭与乡镇联动解纷机制的工作模式,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努力让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切实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来源:阳光报阳光网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