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信息飞速传播的网络时代,每一个言论都可能像投入湖面的石子,激起层层涟漪。近期,小鹏汽车法务部的一则声明引发广泛关注:抖音平台上名为“长沙小莫电车”的账号,在2024年11月小鹏P7+产品发布后,散布小鹏P7+采用软包电池包的谣言,并对该产品进行诋毁,严重损害
图文:积极的钢笔签,有文化的文艺青年
在信息飞速传播的网络时代,每一个言论都可能像投入湖面的石子,激起层层涟漪。近期,小鹏汽车法务部的一则声明引发广泛关注:抖音平台上名为“长沙小莫电车”的账号,在2024年11月小鹏P7+产品发布后,散布小鹏P7+采用软包电池包的谣言,并对该产品进行诋毁,严重损害了小鹏P7+的商品声誉。
而随着广州互联网法院对此网络侵权案件作出判决,再次给所有网络发声者敲响了警钟。
一、名誉权在网络世界的边界在哪?
在探讨此次事件前,我们需明晰名誉权的概念。名誉权,是公民、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依法享有的不可侵犯权利 。在网络环境下,名誉权同样受到法律严格保护,与传统名誉权本质无异,只是传播方式更为迅速、广泛。就像这次小鹏汽车遭遇的情况,一条不实信息能在短时间内传遍网络各个角落,对企业声誉造成极大冲击。
依据《民法典》,侵害名誉权主要表现为侮辱、诽谤等行为。侮辱是故意以暴力或其他方式贬损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像语言辱骂、文字羞辱等;诽谤则是对事实进行虚假捏造或歪曲,向第三者传播虚假事实致使他人社会评价降低。“长沙小莫电车”发布关于小鹏P7+采用软包电池包的不实信息,这属于典型的诽谤行为,无中生有地传播虚假内容,误导公众对小鹏P7+产品质量的认知,进而降低了小鹏汽车在消费者心中的声誉。
二、网络侵权责任如何认定?
在网络名誉侵权案件里,认定侵权责任需满足四个要件:
1. 行为人侵权行为的存在:“长沙小莫电车”账号有发布谣言和诋毁言论的行为,事实清晰。
2. 受害人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从小鹏汽车后续销售数据波动、消费者咨询量变化以及网络舆论风向来看,其名誉受损是客观事实。
3. 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正是因为该账号发布的不实言论,导致小鹏汽车名誉受损,二者存在直接因果关联。
4. 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发布者明知信息不实仍进行传播,明显存在主观故意。
同时,在网络环境中,除了直接侵权的个人或账号,网络服务提供者(如抖音平台)若未尽到合理管理义务,也可能需承担一定责任。不过在此次事件中,若抖音平台在接到小鹏汽车投诉后,及时采取措施,如删除侵权内容、屏蔽相关账号等,通常可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免责。
三、遭遇网络侵权,企业如何维权?
当企业遭遇类似网络侵权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1. 证据保全:发现侵权行为后,第一时间进行证据固定,比如对侵权页面进行截图、录像,也可申请公证机关对侵权内容、时间等进行公证,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法律效力。
2. 通知平台:及时向网络服务平台发送侵权通知,要求平台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阻止侵权信息进一步传播。
3. 法律诉讼:若侵权行为未停止,企业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在小鹏汽车案中,广州互联网法院判决“长沙小莫电车”账号向小鹏汽车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这是对企业合法权益的有力维护。
四、给网络发声者的警示
网络为大众提供了表达观点的广阔平台,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肆意妄为。每一个人在网络上发布言论前,都应先思考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对于企业产品评价、资讯发布,要基于客观事实,不能为了博眼球、蹭热度就编造谣言、诋毁他人。否则,一旦触犯法律红线,必将面临法律制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小鹏汽车名誉权维权案,是网络法治进程中的一个缩影,它提醒着我们: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需在法律框架内行使。唯有如此,才能营造健康、有序、文明的网络环境。
来源:有趣的小猫科普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