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中区大队接到举报,一辆大型客车故意遮挡号牌。民警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迅速锁定涉事车辆,并立刻前往现场。
一直以来
济南交警针对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持续开展整治行动
消除安全隐患
但总有个别驾驶人
无视法律法规
想方设法给车牌“穿新衣”
近日,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中区大队接到举报,一辆大型客车故意遮挡号牌。民警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迅速锁定涉事车辆,并立刻前往现场。
经查实,驾驶人曹某驾车行驶至刘长山路白马山隧道出口时,为了违法停车不被抓拍,从车内拿出一只白色手套,套在车牌上,由于手套只能遮挡住车牌后两位数字,曹某又搬来一块橡胶减速带,斜靠在车牌上,将车牌剩余部分挡住。
经过一番“精心布置”,曹某自以为天衣无缝了,便放心离开,没成想被路过的市民发现并举报。
民警依法对曹某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由于其所持的是A1驾驶证,他还需要参加线下的AB类驾驶人审验教育。
5月7日,历下区大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遮挡号牌的载货三轮摩托车,立即将其拦停。
经检查,发现该车号牌被一个塑料编织袋遮挡。驾驶人称,因为害怕违法载货被电子警察抓拍,便想着用遮挡车牌的办法,没想到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中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
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济南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保持号牌清晰完整
遵规守法 文明出行
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