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天看到这么一件事,特厨隋卞账号的运营方公开发文对线开撕隋坡本人,称其新创建的账号违反了竞业禁止协议。大概是什么情况呢,著名厨师隋坡之前跟mcn公司合作运营了一个账号,叫特厨隋卞,拍摄各种探店点评视频,说实话我也经常会刷到,还蛮喜欢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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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这么一件事,特厨隋卞账号的运营方公开发文对线开撕隋坡本人,称其新创建的账号违反了竞业禁止协议。大概是什么情况呢,著名厨师隋坡之前跟mcn公司合作运营了一个账号,叫特厨隋卞,拍摄各种探店点评视频,说实话我也经常会刷到,还蛮喜欢看的。
前段时间呢,双方合作到期了,因为产生了一些纠纷,没有继续合作,至于这个纠纷说白了就是关于利益分配,这个倒也正常,只要是涉及这种合作,账号起来之后,谁的贡献大,收益如何分配就很容易出现争执。在没有达成新的合作协议之后,隋坡自己创建了一个账号叫特厨隋坡,宣布回归,在b站目前仅仅发布了两个视频,就收获了上百万的粉丝,这个人气可见一斑。
不过这样一来,原来的mcn公司就不干了,直接发文怒斥隋坡,要求其停止侵权。
这个内容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一下,总结下来就是,隋坡你得弄清楚,你能这么红完全是因为我们包装的好,我们花费这么多人力物力的捧着你,才有你隋坡的今天,但是没想到你隋坡忘恩负义,红起来了以后就开始耍大牌了,续约的时候提的条件非常苛刻,我们实在满足不了你的狮子大开口,但是没想到我们却因此遭受了大量网暴,然而我们是小公司,人微言轻,网络舆论上天生又站在了不利的位置,所以面对网暴我们也就忍了。
但是没想到你隋坡居然现在另起炉灶开设新号了,不过没想到吧,你当时跟我们签的协议里面可是明确约定了的,双方解除合作后,你在几年之内不能从事相同业务。谈法律,你现在算是违约了,谈情理,我们把你捧起来的,你现在过河拆桥,我们之前一忍再忍,但是现在忍无可忍了,所以正式开撕,话说这里还引用了一段哪吒2的台词,属实是让哪吒躺着中枪了。我看到一个评论特有意思,如果隋坡现在也引用哪吒,说一句我命由我不由天,你mcn又该如何应对呢?这个通告从公关角度你们打几分呢?
情况大概就是这么一个情况,那么到底应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下面就说说我的看法。隋坡老师有没有法律风险,认真的说,如果确实签了这个竞业禁止条款的话,账号风险是确实存在的。竞业禁止协议一般是出现在劳动关系当中,就是劳动者跟用人单位约定,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后,一定时间内劳动者不能从事同行业的相关工作,公司在这段期间要给予员工补偿。不过隋坡跟mcn之间显然不是劳动关系,这一点mcn也是承认的。
那么在非劳动关系之下,这种双方之间签订的竞业禁止条款具有法律效力吗?我搜索了一下,目前两种观点在司法实践中确实都存在,有法院认为竞业禁止协议应该是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如果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这种约定就相当于限制了个人的劳动权利,违背公序良俗,不应当认定为有效。另外,也有法院认为这种条款在没有跟主播有详细磋商的证据的前提下,属于格式条款,又过分加重了主播的义务,应该属于无效条款。
但同样也有法院认为,双方之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法律也没有限制说竞业禁止条款只能出现在劳动关系中,所以这个约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应该具有法律效力。
各位觉得哪一种观点更合理呢?相信因为很多人基于主播的喜爱,所以会觉得这种限制主播,有利于mcn的条款不应该具有法律效力。但实际上,mcn的合法权益也确实应该在法律保护的范围内,如果一个网红确实是mcn从无到有的一手捧起来的,结果人刚红起来,就自己跳出来牟利,那么显然对于mcn机构来说也不公平,在双方签订了这种条款的情况下,按照约定来也无可厚非。那么聪明的观众应该这时候就能总结出来现在问题的关键在哪里了,隋坡老师有没有法律风险,确实是有的,但是有没有抗辩的空间呢,当然也是有的,虽然双方签订了这样的条款,但是从合同目的以及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上考虑,你mcn能够限制隋坡的前提应该是,隋坡的走红跟你的运营之间存在重大关联度,换言之,确实是因为你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才能够让隋坡有今天的影响力,在这个过程中你起到的是更为关键的作用,这样你限制人家解约之后的活动才具备公平性,各位能理解吧。
那么这个mcn公司是不是意识到了这一点呢,我觉得应该意识到了,所以除了在那个通告里说隋坡并非天生网红,自己投入了数以百万计的资金之外,今天连发了两个视频,内容是双方合作时候的剪辑素材,大家可以搜索看一下,mcn的意思很明显,隋坡就是他们包装出来的,甚至连在镜头面前的那些词,都是一句一句对出来的,就差说隋坡只是一个无情的念稿机器了。
如果真是如此,就能说明他的走红完全是靠mcn了,毕竟连最灵魂的对着镜头说的话,都是包装出来的呢,实际上不是出自隋坡本人的语言。那么这个能不能证明mcn机构对于账号的影响更大呢,个人认为并不能,因为这个只是剪辑素材,给人的观感更多是为了在镜头面前表达的更流畅,所以提前先对一遍大致的词汇,毕竟如果真的只是念稿子,反而不需要这种形式,对着提词器念不就行了。隋坡本人确实是有专业背书的顶级厨师,对于探店时候的点评也非常专业,并且在之前合作的账号中也有本人下厨教学如何做菜的内容深受好评,这些都跟其个人是完全绑定的。
另外还有两点,在脱离mcn机构之后,隋坡新创建的账号,短时间内就积攒了大量的粉丝,也足以证明观众更认可的是隋坡的个人魅力,以及从视频创作内容来看,水准也没有比之前有任何下降,甚至还创了新的噱头获取了大量流量,反观这个mcn公司,在隋坡离开之后,合作的账号基于处于停运状态,如果真如其所述,隋坡走红更多的是靠他们运营,那么按理说至少现在也应该运营出来一个其他的有相当体量的网红才多少具有说服力。对吧,所以综合来说,就法律角度来看,隋坡老师如果真的签了哪个竞业禁止协议,确实现在面临着一些风险,不过也并非没有抗辩的理由,这里面的重点自然是对于之前账号的成就,双方的贡献大小到底如何,假如确实是mcn机构一手捧红的,现在走人,另行开辟账号,确实可能属于违约,但如果mcn并未有多大投入跟贡献,走红原因更多是隋坡的个人能力和魅力,mcn只是起到了一个辅助作用,那么就此限制隋坡的个人发展,显然是有失公平的,至于到底如何,还是先看后续会不会起诉吧,毕竟,要真有理,你怕啥啊对吧。
来源:胡律师看法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