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结婚登记高峰来了~民政部门详说沈阳婚姻登记最新政策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5-20 10:30 1

摘要:5月19日,沈阳日报与市政府办公厅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邀请沈阳市、区民政局有关人士做客沈阳日报社5G直播间,就婚姻登记最新政策、沈阳市婚姻登记特色服务等相关内容进行详细、权威的介绍,并现场回答读者和网友提出的问题。

又到了“520”“521”一年中甜蜜的日子,同时也是近年来年轻人特别喜欢的结婚登记的日子。

5月19日,沈阳日报与市政府办公厅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邀请沈阳市、区民政局有关人士做客沈阳日报社5G直播间,就婚姻登记最新政策、沈阳市婚姻登记特色服务等相关内容进行详细、权威的介绍,并现场回答读者和网友提出的问题。

本期嘉宾:沈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副处长 阎岩;沈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 王丽娟;于洪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 夏静;浑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 姚远

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有这些变化

婚姻是家庭的基石。作为确立婚姻关系的核心法律程序,婚姻登记关乎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5月10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就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实施婚姻登记“全国通办”、简化婚姻登记证件手续、优化婚姻登记服务等方面作出一系列规定,不仅体现了行政法规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更彰显了对群众的深切关怀与对婚姻家庭价值的坚定维护。

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是什么意思,沈阳人可以在外地登记结婚吗?

双方均是内地居民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都属于全国通办的受理范围。一方是内地居民,另一方是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也属于“全国通办”的受理范围,可以在任一有相关婚姻登记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以沈阳市为例,双方均是内地居民的婚姻登记可以在全市13个区(县、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涉外、涉港澳台或者华侨的婚姻登记要去沈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之后,领结婚证不用户口簿了,那还需要准备其他什么材料?

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以后,内地居民申请结婚登记,男女双方需要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当事人是现役军人的,还应当提交本人军人证件、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对当事人来说,需要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精简了,办理婚姻登记更加便捷了。在证件齐备、材料准确、核查一致的基础上,婚姻登记机关将为双方办理婚姻登记。

为保证当事人顺利办理婚姻登记,还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吗?

如果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以及身份信息与婚姻登记机关核查信息不一致的,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证明材料。如声明婚姻状况为“离婚”的,应当提供法院生效司法文书、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或离婚证等材料;如声明婚姻状况为“丧偶”的,应当提供已故配偶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结婚证等材料;如身份信息与核查信息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材料予以证明。

根据《条例》规定,当事人应当对所出具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出具虚假证件或者材料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相关信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新《条例》实施后,沈阳推出这些特色服务举措

1 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目前,沈阳市各个婚姻登记处均设置了婚姻家庭辅导室,聘用专门人员从事婚姻家庭辅导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与相关部门合作等方式引入婚姻家庭辅导师、社会工作师、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情感沟通、心理疏导、关系修复、家庭教育、纠纷调解等服务。

2 落实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政策。目前,沈阳市使用辽宁省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办理婚姻登记业务,该系统已经与全国婚姻登记系统联网,实现了婚姻登记数据互联互通。在硬件设施方面,各个婚姻登记处均配备了高拍仪、身份证读卡器等,全面开展人脸识别、身份证比对,严格进行婚姻状况全国联网核查,有效提升婚姻登记效率和安全性。同时组织全市婚姻登记一线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条例》和工作规范,确保政策执行标准全市统一、规范严谨。

3 优化婚姻登记服务。为了方便当事人合理安排时间,民政部门提供线上预约服务。各个婚姻登记处均设有颁证厅,设置了颁证台,为有意愿的新人免费提供颁证服务。在旅游景区、网红打卡地、文化街区等设置结婚登记点、户外颁证点。今年5月,全市将举办大型集体婚礼一场、集体颁证仪式十场,为新人提供温馨、浪漫的登记体验,营造结婚登记仪式感。

国风集体婚礼、在花海中领证、婚姻家庭辅导……

沈阳创新婚姻服务覆盖“全周期幸福场景”

沈河区

从2023年开始,沈河区接连举办四届主题鲜明的集体婚礼,参与的新人超过600人,活动没有豪华车队、没有昂贵宴席,只有真挚的誓言和千年古城的历史见证。

今年5月22日,“爱在沈阳 情定方城”沈阳市暨沈河区第五届国风集体婚礼将在沈阳故宫举办,共招募52对新人参加,凡是近三年内办理结婚登记并有意愿参加集体婚礼的新人可报名参加,新人可免费享受婚服妆造、仪式指导、伴手礼等全套服务,政府联合爱心企业承担全部费用。

目前,5月22日的集体婚礼报名已结束,9月22日还有一场集体婚礼将举行,想报名参加的新人朋友,可以拨打电话88506538咨询。

未来,沈河区还将推出纪念婚礼、金婚颁证等服务,让不同年龄段的市民都能感受婚姻的庄重与美好。

浑南区

浑南区民政局聚焦群众关切,用民政“关怀温度”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打造“幸福浑南 为爱护航”服务品牌。

在浑南东部建立植物园结婚登记点,坐落在国家5A级旅游景区植物园内的“沈阳最美婚姻登记处”于2024年4月30日正式启用,为群众提供全场景、精细化的“公园式”婚姻登记服务,将婚姻家庭与文化旅游相结合,让新人在花海中起誓、互表爱意,给新人带来清新、自然、纯洁的爱情体验;在浑南区北部建立樾檀山婚姻登记点,今年5月16日投入使用,作为沈阳市首个集结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功能于一体的便民婚姻登记点,为居民群众尤其是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婚姻登记便民服务。

浑南区还将筹建浑南科技城婚姻登记分中心,实现婚姻登记从“固定办”到“多点办”,从“集中办”到“就近办”的转变。

于洪区

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要求,于洪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为有需求的当事人免费提供婚前辅导、家庭关系调适和离婚辅导,整合了3家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组织资源,组建了一支涵盖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辅导师、律师等专业人才的志愿者服务团队,在婚姻登记处精心打造了婚姻家庭辅导室,免费为当事人提供辅导服务。同时还开通了线上咨询通道,咨询电话:25832140。5月21日,将在婚姻登记处举办“从我到我们”主题活动,邀请十对当天结婚登记的新人现场报名参加,由专业婚姻家庭辅导老师为新人提供集体婚前辅导。

下一步,重点打造“于洪喜铺”婚姻服务品牌,建立“特邀嘉宾颁证日”制度,常态化为新人提供颁证服务;开展“幸福婚姻大篷车”巡回服务,把专业辅导送到农村地区。

问:现在领结婚证如何收费?

答:根据相关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婚姻登记费在全国范围内停止征收。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再次明确,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件)不收取费用。

问:目前,结婚登记的年龄要求是什么?

答:结婚登记当事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生日当天可以受理。

问:婚姻登记必须提前预约吗?节假日可以办理吗?

答:为了方便当事人合理安排时间,沈阳市民政部门提供线上预约服务。当事人可提前2-30天通过“辽事通”APP、省市民政部门官网和“沈阳民政”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工作日期间未预约的也可直接到现场办理业务。

节假日期间想要办理婚姻登记需要提前进行预约。另外,想要在特色结婚登记点办理婚姻登记的也需要提前预约。

问:结婚登记的证件照有要求吗?可以自己准备吗?

答:当事人需要提交3张2寸合影证件照,照片应为同一底版、单一底色的近期半身免冠合影证件照,不使用婚纱照、剧照、艺术照等。鼓励当事人自带照片,如果未提前准备,服务大厅设有自助照相设备,当事人也可现场拍摄。

问:结婚登记会查询双方的婚姻状况吗?

答:会的。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婚姻登记员会通过身份信息识别比对设备进行人证校验等,并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进行联网核对。

问:大家都希望婚姻登记时有仪式感,在沈阳有相关的服务吗?

答:沈阳市14个婚姻登记处均设有颁证厅,设置了颁证台,为有意愿的新人免费提供颁证服务,在旅游景区、网红打卡地、文化街区等设置结婚登记点、户外颁证点。目前,沈阳市设有沈阳植物园、红梅文创园、北汤温泉度假村、樾檀山社区结婚登记点及莫子山公园、稻梦空间景区、康莱德酒店88楼户外颁证点,为新人朋友们增加结婚登记仪式感。

问:如果结婚证丢了,需要补领,怎样办理?

答:申请补领结婚证,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纸质婚姻登记档案。若当事人未获取纸质档案,且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通过异地调档获取当事人婚姻登记电子档案的,经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提供异地调取档案服务;若档案信息无法通过共享获取到,建议当事人咨询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保管婚姻登记档案的部门,在取得婚姻登记档案证明材料后,再进行补领证件。

问:“全国通办”以后,离婚申请和离婚登记可在不同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吗?

答:不可以。离婚登记按照“申请-受理-三十日-审查-登记(发证)”等程序办理,双方在申请离婚时,可以向任意一个有职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环节和离婚申请必须是同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时,需要到受理该离婚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相关链接

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所需要件

(一)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2.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3.现役军人还应当提交本人军人证件、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二)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2.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3.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达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

5.现役军人还应当提交本人军人证件、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三)补领婚姻登记证件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2.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登记档案或信息共享获取的婚姻登记电子档案。

3.补领结婚登记证的当事人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补领离婚登记证的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

4.现役军人还应当提交本人军人证件、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注意事项

1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港澳台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所需要件,应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要求提供。

2 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应为同一底版、单一底色的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不使用婚纱照、剧照、艺术照等。

3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机关核查信息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4 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5 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新政实施后,为减少当事人等待时间,建议当事人提前通过“辽事通”“沈阳民政”等官方预约平台预约并上传预审材料,以便婚姻登记机关提前部署,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的登记服务。

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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