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出台《北海市使用已有石英砂矿业权资源项目用矿用地管理规则(试行)》,通过建立项目审核、用地规划、履约监管等全链条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严守资源保护红线,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出台《北海市使用已有石英砂矿业权资源项目用矿用地管理规则(试行)》,通过建立项目审核、用地规划、履约监管等全链条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严守资源保护红线,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
新规明确了适用范围,重点针对2020年5月1日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审批出让的北海市域内石英砂采矿权资源项目,建立精准化管理机制。在项目准入环节,实施多部门联合审查制度,由自然资源、工业信息化、发展改革等部门依据地方矿产资源保护条例,对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用矿需求测算进行严格审核,并签订用矿履约协议,确保资源使用量与生产需求精准匹配。
对于通过审核的项目,政府部门建立全程跟踪服务机制,指导企业规范办理采矿用地及配套设施用地手续,保障项目依法合规建设。在用地规划方面,创新实施分期用地管理,每期采矿用地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50亩,用地获批后须在1年内完成开采,同时设定安全生产用地面积下限,切实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北海市明确,建立三级监管体系,强化责任落实。项目投产后3年启动履约核查,对未履行开采复垦义务的企业严格追责;构建“源头管控+动态巡查”监管网络,企业要安装地磅监控设备并纳入智能监管平台,实行开采量季度核算制度;对越界开采、非法销售等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执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生态保护方面,坚持“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强制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义务,推动绿色矿山建设。通过多部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形成矿产开发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闭环管理,促进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韦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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