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小升初”!天津多区通知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5-21 13:58 2

摘要:申请回和平区升学,须持有和平区房产满三年,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学当年的8月31日。新建商品房或2025年1月1日及之前已持有房产的,不受影响。

近日

和平区、河北区、河东区、红桥区

发布回本区升初中的有关通知

明确了报名时间、报名流程、

所需材料、安置办法等事项

天津市和平区教育局发布《2025年小学毕业生办理回和平区升学登记的通知》,其中明确——

申请回和平区升学,须持有和平区房产满三年,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学当年的8月31日。新建商品房或2025年1月1日及之前已持有房产的,不受影响。截至登记时间已取得与和平区房产地址相同的户籍,户主及房产所有人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学籍在本市外区或外省市,具有全国联网学籍且状态正常。要求回和平区升初中的六年级应届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进行网上登记。有意愿入学天津市第二耀华中学的学生,在网上登记时,需在“志愿填报”模块下“是否选报天津市第二耀华中学”题目中选择“是”,提前录取。天津市第二耀华中学是和平区的区属公办完中校,天津市耀华中学教育集团校之一,初中面向全区招生。学校坐落于登州南路98号,可提供住宿。学校将于5月17日和5月18日上午9:00在学校演播厅集中组织学校宣讲、现场咨询及校园参观活动,有意参加的学生和家长请于5月16日17:00前扫码预约。回户籍地就读的初中学生,到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推荐时,须与申请回和平区就读时的房产及户籍信息一致,方可参与指标推荐。

全文如下↓

为做好2025年在天津市外区或外省市就读的和平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升学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条件

(一)申请回和平区升学,须持有和平区房产满三年,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学当年的8月31日。新建商品房或2025年1月1日及之前已持有房产的,不受影响。

(二)截至登记时间已取得与和平区房产地址相同的户籍,户主及房产所有人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

(三)学籍在本市外区或外省市,具有全国联网学籍且状态正常。

(四)要求回和平区升初中的六年级应届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进行网上登记。

二、办理流程

(一)网上登记

2025年5月19日上午9:00至5月23日下午17:00,电脑登录和平教育报名服务系统(https://base.edu-dc.cn)(不支持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通过用户注册、填报信息、上传报名材料等程序进行预约登记,经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填报凭证(凭证名为“2025年小学毕业生申请回和平区升学”)。

提示:

1. 在“初中-2025年小学毕业生申请回和平区升学”任务下填报。

2. 有意愿入学天津市第二耀华中学的学生,在网上登记时,需在“志愿填报”模块下“是否选报天津市第二耀华中学”题目中选择“是”,提前录取。

3. 天津市第二耀华中学是和平区的区属公办完中校,天津市耀华中学教育集团校之一,初中面向全区招生。学校坐落于登州南路98号,可提供住宿。学校将于5月17日和5月18日上午9:00在学校演播厅集中组织学校宣讲、现场咨询及校园参观活动,有意参加的学生和家长请于5月16日17:00前扫码预约。

(二)现场核验

1. 核验地点

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地址为和平区南门外大街257号(从和平区教育局正门进入)

2. 核验时间

(1)本市外区学籍学生现场核验时间

7月3日上午9:00-11:00

(2)外省市学籍学生现场核验时间

学生身份证号末位为0-5的学生:7月3日上午9:00-11:00

学生身份证号末位为6-9、X的学生:7月3日下午2:30-4:30

特别提示:现场核验只需一位家长,不必带学生。

3. 核验材料

(1)和平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2)和平区房产证原件、复印件一份(信息页、盖章页);

(3)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的填报凭证(凭证名为“2025年小学毕业生申请回和平区升学”);

(4)本市外区学籍学生携带毕业小学下发的《2025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入学回户籍区升学登记表》一式四份和《2025年小学毕业生回和平区升学登记表》一份(见附件,家长下载后自行打印,填写完整并手写签字);外省市学籍学生携带《2025年小学毕业生回和平区升学登记表》一份(见附件,家长下载后自行打印,填写完整并手写签字);

(5)如户口簿不能证明房产所有人与学生关系,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等其他佐证材料。

三、安置办法

在网上登记时选报天津市第二耀华中学的学生,提前录取。其余学生在和平区小学毕业生派位录取后,填报升学志愿,派位录取在全区有空余计划的学校。

四、重要提示

1.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和现场核验的,不予安排学校。

2. 网上审核结果或其他重要通知,请家长及时关注短信和报名系统左侧“消息通知”一栏。

3. 家长及学生所提供的信息和各项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因信息不准或材料不实造成的无法正常入学的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4. 所有回和平区升学学生须按学校要求报到,逾期未到校者视为放弃。

5. 回户籍地就读的初中学生,到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推荐时,须与申请回和平区就读时的房产及户籍信息一致,方可参与指标推荐。

河北区

2025年具有河北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办理回河北区升学的通知

为做好2025年具有河北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办理回河北区升学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河北区升初中办理范围

具备河北区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本市外区学籍的六年级应届小学毕业生;具备河北区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外省市学籍的六年级应届小学毕业生。

截至登记时间已取得与河北区房产地址相同的户籍,户主及房产所有人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

二、所需材料

1.本市外区学籍小学毕业生

(1)学生河北区常住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2)河北区房屋产权证基本信息页;

(3)《2025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入学回户籍区升学登记表》,加盖现就读学校及现就读区教育局公章;

(4)蓝印户籍学生还需提供蓝印户口本各页、房本、城市建设费发票照。

2.外省市学籍小学毕业生

(1)学生河北区常住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2)河北区房屋产权证基本信息页;

(3)蓝印户籍学生还需提供蓝印户口本各页、房本、城市建设费发票照。

注:外省市五四学制还需提供“原学籍学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加盖学校公章或学校教务处公章)”。

三、办理流程

1.网上预约登记。家长可于2025年5月26日9时—2025年6月6日17时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津入转学系统”,点击“六升七回户籍地升学”按钮,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逾期不再办理网上预约登记。

2.资格审核。2025年6月9日—6月13日,工作人员将对家长在预约登记系统中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如预审通过,家长将于6月13日下午17点前收到短信通知。按照有关规定,本市外区小学就读学生的家长将进行现场核验,具体要求是:学生一名家长于2025年7月4日(星期五)9:00-11:30,14:30-17:00携带所需材料前往河北区教育局一楼接待室进行现场核验。

3.就学安排。河北区教育局依据回户籍区升初中登记情况和区内学位资源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4.通知报到。开学前,由安置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入学事项,学生按学校要求报到。逾期未到校者,视为放弃。入学后学生家长协调原学籍学校按时办理网上转学手续。

四、工作要求

1.此次登记的学生为具备河北区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六年级应届小学毕业生,学籍状态为休学、离校等非在校状态的或学籍已升入初中的学生不可申请办理回户籍区升学。

2.家长提供的材料务必真实、准确、齐全,如出现材料虚假等问题,将取消学生在河北区升学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3.家长要保证现场核验时所留存手机号通信畅通,相关材料提交后,请耐心等待学校通知。材料如有问题,工作人员会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4.完成回户籍地升学信息登记并通过核验的学生视为监护人同意回户籍地升学,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安置学校后无故未报到的学生,视为已完成安置,后期将不再接受该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回户籍地升学登记。

5.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一经发现问题,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工作提示

学生升学全过程由河北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2-26288185

(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

2025年5月19日

河东区

2025年具有河东区户籍的本市外区或外省市六年级应届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升初中的通知

一、办理范围

具备河东区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的本市外区或外省市六年级应届小学毕业生可申请回户籍区升学。

二、报名时间

2025年5月26日—6月4日

三、所需材料

1.学生河东区户口本;

2.与河东区户籍地址相同的房屋产权证的基本信息页;

3.全国电子学籍号;

4.本市外区六年级应届小学毕业生,线下验证还需提供《2025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入学回户籍区升学登记表》,加盖现就读学校及现就读区教育局公章。

四、办理流程

1.登录注册。

学生家长登录“河东区回户籍地升学登记系统”,注册账号(一名学生仅允许一名家长注册登记,注册人姓名填学生或家长姓名均可)。

电脑端:通过火狐或谷歌浏览器登录http://hdczzx.tjzsbm.com

手机端:下载火狐或谷歌浏览器登录以上网址或者使用火狐或谷歌浏览器扫描以下二维码(苹果系统手机可直接使用火狐或谷歌浏览器扫描功能扫码访问,安卓系统手机可通过微信扫码,选择火狐或谷歌浏览器打开访问。)

2.信息填报。请如实填写基础信息,所有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3.网上预审。河东区教育局将根据家长提交材料在网上进行预审,材料如有问题,家长会收到相关短信通知;材料通过预审,本市外区六年级应届小学毕业生的家长将于7月初收到现场验证短信通知,外省市六年级应届小学毕业生的家长将于7月初收到电话通知。

4.现场验证。根据电话通知的具体要求,学生及家长携带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现场核验材料。验证合格,为学生办理回户籍地升学手续;验证不合格,取消回户籍地升学资格。

五、就学安排

回户籍地升学学生在河东区小学毕业生派位录取后,统筹安置在全区有剩余计划的学校。

六、注意事项

1.此次登记的学生为具备河东区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同时具备本市外区或外省市学籍的六年级应届小学毕业生,学籍状态为休学、离校等非在校状态的或学籍已升入初中的学生不可申请办理回户籍区升学。

2.五四学制(即小学五年初中四年)学校就读学生须提供学籍所在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所有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证明或到学校报到时相关证件失效、变更,均取消回户籍地升学资格。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和现场核验的,不予安排学校。

4.相关材料提交后,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材料如有问题,家长会收到相关短信通知;材料通过预审,本市外区六年级应届小学毕业生的家长将于7月初收到现场验证短信通知,外省市六年级应届小学毕业生的家长将于7月初收到电话通知。

5.申请回户籍地升学信息登记并通过核验的学生视为监护人同意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在小升初随机派位后全区有剩余计划的学校。完成安置后,未向安置学校报到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本次回户籍地升学,后期将不再接受该学生义务教育阶段的回户籍地升学登记。

6.如相关工作进行调整,将会在“天津河东教育”公众号发布,请随时关注。

七、咨询电话:84110241

红桥区

红桥区关于2025年外省市及本市外区小学毕业学生申请跨省(区)升学登记的公告

根据《红桥区2025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对于持有红桥区正式户籍(含蓝印户籍)的外省市或本市外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以及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子女为外省市学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可以申请在红桥区“六升七”就读初中。

一、登记对象

符合申请条件,在外省市或本市外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申请在红桥区就读初中七年级的学生(注意:不含义务教育阶段学制为“五四制”地区小升初或六升七学生)。

二、具体安排

(一)网上预约登记

2.网上登记提交成功后,您会收到相应的登记序号。请您将收到的登记序号进行截图保存。

(二)现场资格审核

网上预约登记成功的学生家长须于2025年7月4日(星期五)9:00—11:00前往河北工业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原天津市第八十中学)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地址:红桥区光荣道39号。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对外省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1)天津市正式户籍学生须提供:红桥区户口本原件、红桥区房产证原件及能证明学生与房屋所有人关系的有效材料,且房产所在地应与学生户籍所在地相同。房屋产权所有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应为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如房屋为私产房,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须持有该房产的全部产权。

(2)蓝印户口学生须提供:红桥区蓝印户口本、城市建设费发票、红桥区房产证原件及能证明学生与房屋所有人关系的有效材料,且房产所在地应与学生户籍所在地相同。房屋产权所有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应为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如房屋为私产房,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须持有该房产的全部产权。

(3)外省市户籍学生须提供:

①在有效期内的红桥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红桥区居住证电子信息凭证及打印件。

②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的复印件。

③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红桥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

I.居住在自有住房的须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

II.居住在租赁住房的须提供:出具的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④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

I.个体经营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及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红桥区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II.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出具证明的日期须距现场资格审核日期30日内),及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红桥区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III.灵活就业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证明(出具证明的日期须距现场资格审核日期30日内),及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红桥区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2.对本市外区六年级毕业生

家长须携带《2025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入学回户籍区升学登记表》(一式四份),并提供红桥区户口本原件、红桥区房产证原件及能证明学生与房屋所有人关系的有效材料,且房产所在地应与学生户籍所在地相同。房屋产权所有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应为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如房屋为私产房,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须持有该房产的全部产权。

(三)分配学校

在全区范围内,将学生统筹安置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统筹安置结果不可更改

(四)学校报到

由接收学生的初中校负责通知家长到校报到时间。请学生及家长按照学校要求带齐相关证件按时报到,对于未报到的学生将取消在红桥区升学资格。入学后,学生必须在接收学校就读,不得空挂学籍。

三、注意事项

(一)学生家长须对填报信息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合规性负责。学生家长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或以违法违规方式取得我区升学资格,经查实后导致升学不成功或取消升学资格的,产生的一切后果须由学生家长承担。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约登记。在外省市或本市外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申请在红桥区初中升学的学生家长,请于2025年5月21日9:00至2025年6月4日17:00完成网上预约登记,如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登记,升学申请将不再受理。

(三)学生家长进行网上登记的手机号码要保持不变。因变更手机号码将导致无法接收短信通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家长承担。

(四)学生家长须遵守资格审核现场秩序。现场资格审核只允许一名家长入校递交相关材料,且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对拒不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因审核不通过而扰乱现场秩序、经劝阻无效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天津河东一点号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