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获取并保存您在小红书平台发布的所有相关侵权截图与证据(2024.3-2025.5)涉及您未经授权擅自下载他人照片、恶意举报、恶意编辑(P图丑化)并发布至互联网平台公开传播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您的行为涉嫌公然侮辱,同时也严重侵犯了他人肖像权与名誉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恶意举报他人,如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现正式敦促如下: 1. 请于今日 20:00前,删除所有侵犯他人肖像与名誉的内容; 2. 立即停止一切形式的恶意举报、侮辱、诽谤、传播恶意言论; 3. 若造成精神损害及名誉损失,将依法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4. 所有证据材料已移送至公证处封存,并同步开展司法鉴定程序。 如您逾期未采取任何改正措施,我方将依法向公安机关提起刑事控告,并启动民事侵权诉讼程序,追究您的全部法律责任。 请您务必充分认识到此事件的严重性与法律后果,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网络空间的一切言行皆需遵守法律法规。请即刻停止一切侵权行为,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摘要:本人已获取并保存您在小红书平台发布的所有相关侵权截图与证据(2024.3-2025.5)涉及您未经授权擅自下载他人照片、恶意举报、恶意编辑(P图丑化)并发布至互联网平台公开传播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
来源:miuru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