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具有重大意义。
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具有重大意义。
这部法律围绕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等多个方面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将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要求落下来,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民营经济促进法》还创下了很多个“第一次”: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在法律中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
这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进一步增强了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法治信心和安全感。
当民营经济促进法叩开市场大门,它将为江苏这片民营经济热土带来怎样的变革力量?吃下“定心丸”,广大民营企业家将如何勇敢闯、大胆干?一起来听听江苏民营企业家们怎么说。
沈彬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江苏沙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将有助于民营企业更积极地投身科技创新。沙钢集团一直将科技创新视为核心驱动力,与众多科研院所和高等教育机构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致力于推进产品的升级换代,取得了大量授权专利。《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为沙钢集团提供了更坚实的发展基础,不仅使我们能够吸引更多的科研精英加入研发团队,在超高强度硅钢、“三高一特”等高端产品领域持续突破。在研发资金的投入和管理上,我们也更加自信。沙钢已经建成了亚洲首条超薄带铸轧生产线,这得益于我们长期的科技研发积累,现在借助法律的东风,我们有信心产出更多科技创新成果,提高产品附加值,以高质量、高性能的产品打破国际技术壁垒,应对全球挑战,在国际钢铁市场中占据更有利的竞争地位。
同时,企业家的权益在法律上得到了更加明确的保护。长期以来,像沙钢这样的民营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波涛中奋力前行,从艰难的创业阶段逐步成长、优化、壮大。在这一过程中,企业家们倾注了无数心血、智慧和资本。随着《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企业家的权益有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企业在制定长期战略、进行重大投资等重要决策时,不再过分担忧权益受损。一个稳定而可靠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使得包括沙钢在内的民营企业能够专心致志地专注于生产经营活动,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市场份额,稳步朝着打造百年企业的宏伟目标迈进。
周海江
红豆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信心和动力,这不仅仅是一部促进法,更是民营企业权益的保障法,可谓是意义深远、影响重大。
《民营经济促进法》将“两个毫不动摇”首次写入法律,把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的关心爱护,从政策层面上升到制度层面的“刚性保障”,用国家法律形式为民营经济的发展筑牢了坚实根基。这让我们真切感受到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把舵护航”的坚定决心,以及对民营企业家“自己人”地位的深刻认同和尊重。从此,我们可以更加心无旁骛地投入到企业发展中,不用担心政策的变动对企业造成不利影响。而且,《民营经济促进法》从公平竞争、高效服务等维度系统性优化了营商环境,这对于民营企业拓展市场空间、提升竞争力至关重要。
作为民营企业家,我将以这部法律施行为契机,带领企业坚定不移地走创新发展之路,加大科研投入,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水平,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我们有信心借助这部法律的东风,推动企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为无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相信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护航下,江苏的民营经济必将迎来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书写更加精彩的篇章。
崔根良
亨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
《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民营经济发展史上划时代的重大里程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民营企业备感振奋、倍增信心。中国改革开放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起步,历经40多年艰辛探索、筚路蓝缕,民营经济从“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再到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深刻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民营经济从《宪法》“根本大法”保障,到首部基础性法律保障,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制度化、法治化、长期化,更加有利于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更加有利于营造聚焦实业科技创新的社会氛围,更加有利于推动民营企业心无旁骛办好企业、聚精会神谋发展的初心使命。
亨通集团成立30多年来,始终坚持创新驱动企业高质量发展,聚焦光纤通信、电力电网、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全产业发展,加快科技创新自立自强,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打破国外垄断,填补国内空白;聚焦新质生产力、新型工业化,围绕光纤通信、电力能源、新能源新材料等主业领域,持续强链延链补链,加快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高科技先进制造业,以国家级智能制造工厂、工业互联网双跨平台和全球灯塔工厂为引领,加快打造智能制造专精特新产业集群;聚焦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加大全球海洋通信产业布局,打造中国自主可控的海洋光纤通信全球网络,争做服务“一带一路”互联互通示范企业,为中国式现代化强国建设贡献民企力量。
高德康
波司登创始人、波司登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裁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正式施行,让广大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吃下“法治定心丸”,更加敢干敢闯敢投,挺直腰板干事创业。法律保障的不仅是“能进市场”,更是“能赢市场”。我们将以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为契机,始终坚守实业报国、品牌强国的初心,以“创唯一永争第一”的劲头,把法治红利转化为发展动力,助推高端纺织产业链强筋健骨、向新攀高,在国际舞台讲好中国品牌故事,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品牌力量。
丁佐宏
月星集团董事局主席
作为一名长期扎根实体商业的民营企业家,我最直接感受是: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国家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对我们来说,不仅是鼓励,更是定位;不仅是托举,更是托底。
民营经济促进法聚焦当前民营企业生存与发展中面临的现实问题,积极回应企业最关切的核心诉求。法律专设章节,对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全面强化市场经济中“平等对待”的制度保障。其核心就是要确保民营经济组织与其他所有类型的经营主体一样,依法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市场机会与发展权利。这些规定无疑为民营企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尤其是在全球经济格局变化、中美贸易摩擦等复杂背景下,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无异于一场及时雨,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提振市场信心,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这部法律让广大民营企业拥有更足的底气和信心,能够在更加规范、公平的市场环境中大显身手,为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注入民营经济力量。我坚信,民营经济促进法将成为新时代民营经济发展的“加油站”,激发更多敢闯、敢干、敢创的企业家精神。我更相信,越来越多民营企业将在社会主义法治护航下,行得更稳、走得更远。
蒋立
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作为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同时也是一名民营企业家,我对《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深感振奋、特别激动”!深切感受到国家对民营企业的重视、关心、鼓励和支持,对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特别重要!
从国家战略层面来看,《民营经济促进法》将“两个毫不动摇”“两个健康”首次写入法律,明确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这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一以贯之的支持态度,是对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重要作用的高度认可,让民营企业吃下了“定心丸”。它把党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重要举措上升为法律规范,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和法治意义,也为民营经济参与国际竞争提供了有力支撑。
民营企业家必须要坚定信心,才能不迷失方向,要强化自我驱动的学习能力,坚守主业,创新发展,坚持国际化协同,不断提升民营企业发展能力。未来,天加将继续坚守绿色能源领域,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借助法律的东风,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积极拓展业务,吸引更多资源,为社会创造更大价值,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徐翔
大全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
《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它明确将“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写入法律,高度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的坚定信心与支持。法律的出台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进一步增强了民营企业做优做强做大的底气。
作为民营企业家,我深受鼓舞。这部法律明确了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坚持平等竞争、同等保护,让我们的信心倍增。它不仅给民营企业家吃下了“定心丸”,更极大地提振了民营企业家的士气。面对新的发展机遇,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与国家的发展同向同行,奋勇前行。在党的领导和法治保障下,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经济建设中,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江楠
南京金箔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已经迈入了法治化建设的新阶段。该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两个毫不动摇”,并通过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反垄断执法等制度设计,明文禁止了公共资源交易中“排斥民企”的桎梏,破除“地方保护主义”的掣肘,我们对此深有共鸣。该法的出台,不仅是对民营企业长期诉求的制度性回应,更为金箔集团这类深耕实体经济、坚守非遗传承的民企注入了“强心剂”,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系统性保障。
该法还专设了“科技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信用修复”政策,明确支持民企牵头国家重大技术攻关、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这与金箔集团“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战略高度契合。我们的金箔包装正在打造的智能化工厂项目,正计划对外大力推广数字化解决方案,助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我们的核心工艺“金箔锻制技艺”已入选国家级非遗,全球化市场占比很大,但由于国际市场政局不稳,“出海”风险较大,该法对此明确鼓励民企要大胆运用“技术创新、知识产权融资、知识产权保护”等多重利好政策,助力实现技术革新,大胆应对国际化市场的不可预见性问题,维护“金陵金箔”品牌的全球化市场知识产权和国际声誉。
从濒危小厂到行业龙头,金箔集团的蜕变印证了“政策支持”+“自力更生”是民企得以长效发展的双重逻辑和必要条件。而《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将以更高层级的制度力量,为我们民企扫除障碍、激活潜能、开启动力,让民企敢闯的脚步更稳、创新的底气更足、反哺社会的初心更坚,对此,金箔集团也必将一如既往坚持“守正创新”,为中国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书写新的传奇。
董力源
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天钢铁集团(南通)有限公司总经理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对我们民营企业来说是重大利好。无论是从历史的维度上看,还是从当前发展的关键节点来看,这都是民营经济发展史上重要的里程碑。作为民营企业代表,我们倍感振奋、备受鼓舞!
《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首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首次在法律中明确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激发了我们民营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激情。特别是《民营经济促进法》聚焦民营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环节,条条切中发展要害,处处回应企业诉求。对中天钢铁而言,科技创新、投资融资、公平竞争、权益维护、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制度设计,尤为契合民企实际,极大地提振了我们的发展信心。例如在科技创新领域,《民营经济促进》“鼓励院校打破学科界限,培养智能技术等领域的复合型人才,为民营企业输送适配新产业、新技术的专业力量”,这将让我们民营企业更有底气汇聚全国顶尖人才,深化与高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让人才发展与企业战略紧密相连,促使民营企业在创新路上大步迈进,实现可持续发展。在公平竞争领域,《民营经济促进法》以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为基础,负面清单制度为抓手,并且从制度和法律上落实了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保障我们民营企业能够更加自由参与竞争、平等获取资源要素。
这部法律承载着党和国家对我们广大民营企业过往努力的认可,更包含着对我们未来发展的激励。未来,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保驾护航下,我们将迸发出更强的创新活力和发展动能,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勇挑大梁,共同书写中国民营经济更加辉煌的时代篇章。
肖伟
中国工程院院士,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非常及时且必要。民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然而,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仍面临一些不公平待遇和市场准入壁垒等问题,亟需通过立法来保障其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环境。《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诞生,不仅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更释放出国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的强烈信号。
《民营经济促进法》对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完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等方面作出了规定。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向民营经济组织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支持公共研究开发平台、共性技术平台开放共享,为民营经济组织技术创新平等提供服务,鼓励各类企业和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与民营经济组织创新合作机制,开展技术交流和成果转移转化,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
对于民营企业家来说,这部法律是一颗“定心丸”,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有效激活了企业的创新动力和投资信心。相信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护航下,民营经济在中国式现代化征程中会扎根更深、生长更活跃,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宫长义
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将多个“第一次”上升到法律层面,突出强调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原则,让我深切感受到了“法治护航”的温暖力量,为民营经济创造了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与干事信心。
精准务实的条款聚焦破解民营经济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设置“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专章,明确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企业研发费用实施“财政补贴+税收抵扣”双重激励,都是切切实实的制度设计。特别是对建筑企业来说,明确在轨道交通、新能源等传统垄断领域,规定民营企业中标比例不得低于当年项目总量的35%,并通过“联合体投标加分”机制提升竞争力,更加体现了对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精准扶持,靶向解决了民营企业发展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
未来,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护航下,中亿丰控股集团必将坚定不移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定企业发展战略与国家战略同频共振,奋力当好科技创新的主力军、产业升级的排头兵、“一带一路”事业的建设者、社会公益事业的践行者,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做出更大贡献、展现更大作为。
陈惠
江苏安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强大法治保障。该法律首次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明确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用法律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让我们倍感安心与鼓舞。
法律明确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安惠在食药用菌科技创新上投入较大,拥有很多专利,以及核心技术。未来,我们将更有信心和底气去挑战食药用菌领域的前沿技术难题,推动更多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此外,法律还强化了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这为我们的创新成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屏障。我们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保护好每一项创新成果,让科技创新成为安惠生物科技持续发展的核心动力。
这部法律不仅是民营经济的“权利宣言”,更是科技创新的“催化剂”和“护航者”。展望未来,安惠将以此为契机,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各项权益,加大科研投入,深化产学研合作,推动更多科技创新成果落地,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安惠力量。
梁勤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对于我们民营企业而言,犹如一场“及时雨”,也为我们民营企家吃下“定心丸”。扬杰科技专注于半导体领域,一直在创新发展的道路上奋力前行。作为扬杰科技的负责人,我深刻感受到这部法律为企业发展带来的重大机遇与坚实保障。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直击企业发展痛点、难点,明确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让我们能够在更加公平的环境中去角逐市场。在科技创新方面,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科技攻关,这对半导体行业至关重要。扬杰科技将积极响应,加大研发投入,与高校、科研机构携手,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速突破半导体领域的“卡脖子”技术,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有法律的护航,我们对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必将全力推动企业迈向新高度,为民营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周荣
苏州路之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迈入法治化新阶段。这部法律以制度创新破解发展难题,用法治力量提振市场信心,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法律亮点突出体现在三个维度:一是确立“公平竞争”原则,打破隐性壁垒,让各类市场主体同台竞技;二是创新“科技创新+融资促进”双轮驱动机制,既解决研发投入难题,又畅通融资渠道;三是构建“服务保障+权益保护”双重体系,既优化政务服务,又规范行政权力,实现“放管服”改革的法治化升级。
作为新时代民营企业家,我们既感受到法治保障的温暖,更体会到时代赋予的责任。我们将强化合规经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大创新投入,在关键领域实现技术突破;践行社会责任,在稳就业、促增收中展现民企担当。
这部法律既是民营经济的“护航舰”,更是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器”。我们坚信,在法治阳光的照耀下,中国民营企业必将迸发更大活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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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苏商会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