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是影响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问题。今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2024年,我国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7.8万人,同比上升53.9%。面对呈高发态势的电信网络诈骗,必须加强处罚力度,彰显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严正立场。
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是影响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问题。今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2024年,我国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7.8万人,同比上升53.9%。面对呈高发态势的电信网络诈骗,必须加强处罚力度,彰显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严正立场。但与此同时,对此类犯罪的事后查处存在证据固定难、跨境取证难、资金追缴难的现实困境。司法实践表明,遏制电信网络诈骗必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先,既要强化“严打”的震慑效果,更要筑牢“严防”的治理防线。
遏制电信网络诈骗,先要堵住源头。大量案例表明,一些电信业务经营者、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互联网平台等行业存在的实名制落实不到位、风险监测机制不健全等管理漏洞,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可乘之机。加强这些行业治理是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重点。一方面,加强对电话卡、银行卡、互联网账号等管理,将“诈骗工具”管起来。另一方面,强化企业对各类涉诈信息、活动监测处置的责任。银行、支付机构要认真履行反诈职责,建立客户尽职调查制度、依法识别受益所有人,对涉诈异常账户、可疑交易进行监测处置;电信企业要对涉诈异常电话卡等进行监测处置;互联网企业要对涉诈网络账号、涉诈App、网络黑灰产等进行监测处置,履行合理的注意义务,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在电信网络诈骗中,犯罪分子常常利用技术来对抗监管。应对这类犯罪,也需要从技术上回应和预防。有关主管部门应统筹负责本行业领域反制技术措施建设,鼓励企业研究开发有关反制技术,提升行业反诈效能和整体水平,及时预警、精准拦截,尽全力封锁电信网络诈骗的传播渠道和资金结算渠道,不断压缩整个电信网络诈骗的生存空间。
法律不仅应主动预防犯罪发生,对已发生的犯罪行为,也需积极预防其升级和再犯,及时为老百姓止损。例如,我国刑法和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已经强化了对该行为的早期干预:现行刑法不仅处罚电信网络诈骗的既遂行为,而且处罚电信网络诈骗的未遂行为,还明确要求处罚电信网络诈骗的预备行为;不仅处罚具有帮助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明确故意的诈骗帮助行为,而且处罚使电信网络诈骗得以实施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外围支持行为。在严格执行这些法律规定的同时,还应当考虑更具针对性的制裁措施和应对办法,如通过实施相应的禁止令,限制有关人员办理银行卡、注册营业执照、注册手机号码的数量等,严防其再实施同类犯罪。
面对不断翻新的犯罪手法,我们每个人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道防线。相关部门应当利用各种媒介平台全方位进行宣传,强化预警劝阻,帮助公民提升自我防范意识,构建起坚固的反诈防线,确保人民的财产安全与社会安宁。(张慧敏)
来源:澎湃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