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从业这么多年,第一次见有企业家通过在朋友圈投广告的方式(这条广告也可能通过其他机构代理投放,但这不是我们讨论的焦点),辟谣自己去世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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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我从业这么多年,第一次见有企业家通过在朋友圈投广告的方式(这条广告也可能通过其他机构代理投放,但这不是我们讨论的焦点),辟谣自己去世的消息。
事件背景简单科普下: 5月19日,网络流传零跑汽车创始人朱江明去世的谣言,引发广泛关注。5月20日,朱江明亲自录制视频辟谣。他无奈表示,前一天收到很多朋友问候才知谣言一事。“作为创业者,以前努力证明零跑汽车活着,如今公司发展向好,却要证明自己还活着。”
在朋友圈的这条广告中,朱江明真心希望网络舆论能够更加的健康、清朗,让他们这些企业家能在公平、有序的环境里安心做事、踏实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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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有于东来“宁愿关闭胖东来”以证清白,后有朱江明“发朋友圈广告辟谣去世”。
看到这些新闻,我感慨万千,不禁想问: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发生的?我们的这些优秀企业家,非得像《让子弹飞》里的六子一样,拿着刀子剖开了肚子,才能证明吃了几碗粉吗?
事实上,胖东来创始人于东来和零跑汽车创始人朱江明的遭遇不过是冰山一角。近年来,部分企业家或许因过于“好说话”,屡屡遭遇不法分子的网络攻击。
更早之前,联想集团曾遭司马南抹黑指责,名誉大损;农夫山泉创始人钟睒睒被短视频平台网友恶意造谣,不惜开发布会辟谣;去年双11前夕,京东创始人刘强东和家人被无端造谣。至于BAT等老一辈互联网巨头的创始人,遭受造谣、抹黑与攻击的次数更是数不胜数。
各类网络谣言、虚假新闻层出不穷,不仅损害了企业家的名誉权与合法权益,也给企业经营带来极大困扰。此类案例俯拾皆是,无需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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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多年前,我就撰文提到过一个定律“领先者招黑”。
“领先者招黑”,是指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或人物,因其市场份额、影响力或创新优势,容易成为舆论焦点与竞争目标。一方面,竞争对手可能通过制造谣言、抹黑声誉等不正当手段削弱其优势;另一方面,公众对“头部”存在天然的审视心态,部分自媒体为流量刻意放大细节、曲解行为,导致领先者面临更严苛的舆论环境,甚至遭遇无底线的网络攻击。
“领先者招黑”,实质是商业竞争失序与流量经济畸形化的产物。近期,小米汽车以及雷军本人遭遇的各种网络暴力、网络谣言攻击,也是“领先者招黑”定律的体现。
对于零跑朱江明来说,近期频频被造谣,这背后也是这个定律:零跑汽车连续两个月成为新能源汽车新势力交付量第一,必然“树大招风”,自然会被不法分子盯上。
不过,盗亦有道,凡事得有度,通过如此下作手段(造谣创始人去世)抹黑、侮辱企业家的人格与名誉权,实在突破底线。这些网络不法分子,已经超越了上次抹黑雷军、于东来、刘强东等企业家时创造的底线。
很显然,无数企业家的遭遇都在说明,网络暴力、网络谣言猛于虎,已经到了不得不专业化、常态化、系统化治理的地步,已经到了不得不上升到法律层面治理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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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武器来维护企业家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这一天我们等了太久。
好在,这一天也终于来了。
就在零跑朱江明录制视频并且通过各种渠道辟谣的同时,也就是从2025年5月20日起,中国第一部专门为民营经济发展量身定制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
《民营经济促进法》特别提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等传播渠道,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恶意侵害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格权益。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网络信息内容管理,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置恶意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人格权益受到恶意侵害的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格权益受到恶意侵害致使民营经济组织生产经营、投资融资等活动遭受实际损失的,侵权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是时候了,建议朱江明和于东来等民营企业家,行动起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这些企业家可以依据最新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并且进行积极取证,要求侵权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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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家是中国经济版图中最具活力的细胞,是社会当之无愧的宝贵财富。他们的肩膀上,不仅承载着企业员工的生计,更托举着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希望。
当朱江明们不得不花费精力“自证活着”,当于东来们被迫用“关店”捍卫清白,折射出的不仅是个体权益的折损,更是整个民营经济生态的隐忧。
可以说,在当下这个特殊的历史节点,守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就是守护中国经济的元气与根基。
近期出台的《民营经济促进法》提到的相关法律条款真正落地生根,还需配套制度保驾护航。建议司法机关建立涉企网络侵权案件绿色通道,对造谣诽谤企业家的违法行为实行“快立、快审、快结”,提高违法成本;网信部门应完善网络平台主体责任清单,将辟谣响应时效、谣言处置率纳入平台考核指标,对纵容谣言传播的平台实行一票否优。
当然,更重要的是社会认知的转变,营造尊重企业家的社会生态,比单纯的权益保护更具深远意义。当公众将企业家视为“奋斗榜样” 而非“资本家”,当媒体聚焦创新故事而非捕风捉影,当竞争对手以产品超越替代舆论抹黑,整个商业文明才能实现质的跃升。
未来,我们国家可以设立高级别表彰机制,设立“中国民营经济创新奖”,给予国家级荣誉,对引领产业升级的企业家给予国家级荣誉。相关党组织、工会,也可以推动企业家精神进校园、进社区,通过纪录片、传记等形式,展现他们在技术攻坚中的担当故事,扭转“仇富”“审丑” 的畸形心态。
毕竟,一个让创造者安心创造、让奋斗者专注奋斗的环境,才有向上生长的力量,才会涌现出更多像朱江明、于东来这样的优秀企业家。
来源:丁道师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