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21日,在以“政策落地促进经济企稳,长期动能亟待改革攻坚”为主题的第78期CMF宏观经济月度数据分析会上,东吴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联席所长芦哲围绕困扰当前中国经济增长的“消费不足问题”进行了分析。
芦哲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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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在以“政策落地促进经济企稳,长期动能亟待改革攻坚”为主题的第78期CMF宏观经济月度数据分析会上,东吴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联席所长芦哲围绕困扰当前中国经济增长的“消费不足问题”进行了分析。
芦哲指出,当前我国已经明确了通过扩大内需来对冲外需收缩的经济增长思路,而消费则是扩大内需的主要抓手。无论是解决当下经济增长压力,还是维持经济长期行稳致远,都需要拉动消费上行。
“中国的消费问题存在着很多争论,到底是收入低导致的消费能力问题,还是消费意愿问题导致的消费态度问题?”芦哲谈道,居民消费率是衡量消费的重要指标,即居民消费支出在GDP的占比。
通过对有可比数据的38个国家进行居民消费的拆解比较,包括亚洲3个(日本、韩国、土耳其)、欧盟27国、北美3个(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中南美洲3个(巴西、智利、哥斯达黎加)、非洲1个(南非)、大洋洲1个(新西兰)。2022年中国居民消费率仅为37.2%,比38个国家的平均水平(53.8%)要低16.6个百分点。
为了研究中国消费率为何偏低,芦哲将居民消费率拆解为6个因素,并逐个因素进行国际比较。芦哲表示,居民消费率=居民消费支出/GDP,可拆解为(居民消费支出/居民可支配收入)x(居民可支配收入/GDP),可以推导出居民消费率可用消费倾向x居民部门收入来衡量,而居民部门收入则由初次分配(劳动报酬、营业盈余、财产净收入)和二次分配(居民所得税和财产税、其他转移净收入)共同构成。
因此,芦哲将消费率问题从消费倾向、收入、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等四个层面进行了解析。
消费倾向比居民收入影响更大,中国居民消费倾向较低
在消费倾向层面,消费倾向比居民收入影响更大。中国居民消费倾向较低,这是中国消费率较低的一个主要原因。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居民消费倾向为62%,而38个国家平均为92.3%,最低是卢森堡的82.1%。与我国地理和文化相近的日韩,消费倾向在88%左右;与我国人均GDP水平接近的5个国家(1万美元上下,土耳其、巴西、智利、哥斯达黎加、墨西哥),消费倾向均高于90%。
具体看来,影响消费倾向的有以下6个因素。
①房地产对消费率影响比较大,达到11.7个百分点。从2020年和2021年的平均数据看,居民固定资产形成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中国达到了20%,而38个国家平均只有8.3%。我国房价收入比偏高,家庭需要长期储蓄很大一部分收入才能负担得起住房,直接减少了当前的消费;购房后也要持续还贷,储蓄也不会停。2021年中以来的这轮房地产下行周期,虽然居民减少了购房支出(可支配收入中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从20%降至15.9%),但是增加了预防性储蓄,从房地产市场释放出来的资金并没有进入消费,因而消费倾向没有多少变化。
②文化传统,勤俭节约、偏好储蓄的社会氛围也压低了消费倾向。比如文化相近的日韩2022年消费倾向也比其他国家低4个点左右,但这不足以解释中国消费倾向比日韩低二十多个点的差距。随着Z世代、00后消费倾向发生变化,传统也在发生变化,但目前社会消费主体还没有完全向Z世代演进,可以看出传统文化影响依然存在。
③社保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不足迫使家庭为未来的不确定性增加储蓄,从而降低了当前的消费水平。
④投资重于消费的发展路径。消费倾向的反面是储蓄率,通常在发展早期,各项经济制度都更偏向于投资和积累,对应更高的投资率、储蓄率和更低的消费倾向。比如日韩的消费倾向呈现明显的U型趋势,在工业化前期,经济制度重投资轻消费,消费倾向下降;而在工业化后期,出现了投资型社会到消费型社会的制度变迁,如居民收入提升、休假、社保、消费环境等制度的改善,带来了消费倾向的回升。对于日韩而言,两国的消费倾向分别在70年代初、80年代末降至低点,随后回升。
⑤人口周期。成年之前、老年之后,生命周期的两头具有较高的消费倾向,消费倾向会伴随人口抚养比变动。
⑥预防性储蓄。
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占比略高于38国平均水平
在消费能力层面,2022年我国居民部门可支配收入占GDP比重为60%,略高于38个国家平均水平(58.2%)。
很多观点认为中国居民收入占比低于其他国家,两方面原因导致了这一错误观点的广泛传播。
一方面是样本选择的误差,经常用来做比较的国家,居民收入比重都高于我国,如美国(75.2%)、日本(63.1%)、英国(63.7%)、法国(64.5%)、德国(63.2%)。但如果比较更多地区,就会发现还有很多国家的居民收入比重是低于我国的,如北欧4国的居民收入平均比重仅为46.1%,欧盟27国平均为59.8%,都低于我国。
另一方面是口径差别,很多观点使用中国微观收入口径,但2022年居民收入的微观数据比宏观数据要少20万亿。2022年,根据统计局微观调查数据,中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8万元,按照14.1亿人口算,居民收入大约52万亿元,五经普调整前的GDP为121万亿元,微观口径的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比重为43%。而宏观口径的居民可支配收入是72.7万亿,占GDP比重是60%,收入规模相差20万亿、比重相差17个百分点。
财产净收入偏低致我国初次分配收入占比低于38国平均水平
在初次分配方面,我国居民初次分配收入占GDP比重(61.4%)低于38国平均水平(63.2%),主要是财产净收入偏低,其他收入并不低(劳动报酬+营业盈余)。
然而,中国劳动报酬比重偏高,主要是统计口径带来的差异。SNA2008设置了混合收入科目,包括自雇者在企业劳动所应获得的劳动报酬以及这类企业所获得的盈余,混合收入通常跟营业盈余放在一起。而我国将自雇者(农户和个体经营户)的劳动报酬和盈余分开,分别计入居民收入的劳动报酬和营业盈余科目。
也就是说,我国的居民劳动报酬在口径上比其他国家多了自雇者的劳动报酬,致使劳动报酬占GDP比重偏高,2022年我国是52.4%,而38国平均是43.6%。但如果考虑到口径差别,合并来看“劳动报酬+营业盈余”占GDP比重则差别不大,中国为58.2%,38国平均为57%。
我国居民财产净收入比38国平均低3.2个点,是拖累初次分配收入的主要原因。2022年我国居民财产净收入占GDP比重为3.2%,而38国平均为6.2%,我国居民财产收入偏低。财产净收入水平偏低是我国居民初次分配收入低于其他国家的主要原因。
我国居民财产收入形式单一,主要依靠存款利息,企业给居民的分红收入严重低于全球平均水平。2022年,我国财产收入中76.2%来自利息收入,只有10.2%来自企业分红,表明居民财产收入依赖于存款利息,企业分红太低。38个国家平均来看,利息收入占财产收入的比例只有19.4%,而红利收入占财产收入的比例高达55.7%。
我国居民二次分配净收入高于38国平均水平,税负轻的同时社保净收入偏低
在二次分配方面,我国居民二次分配净收入高于其他国家。2022年,我国居民转移净收入占GDP比重为-1.4%,高于38个国家均值-5.0%。主要原因是所得税和财产税的税负轻、税后收入高。另外,二次分配中我国居民的社保净收入偏低。
我国居民二次分配净收入高于38国平均主要原因是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负担轻。2022年,我国居民缴纳的所得税和财产税占GDP比例仅为1.2%,比38国平均8.1%的水平要低6.9个点。我国税制体系以间接税为主,2023年增值税和消费税占税收收入的47.2%,个人所得税仅占8.2%,而居民房地产税目前仅在上海、重庆试点。可支配收入是税后收入,我国以间接税为主,个税和财产税等直接税低,自然有助于抬高居民税后收入。
税负轻的同时,社保净收入偏低。2022年,我国居民“除纳税外的转移净收入”占GDP比例为-0.1%,而38国平均为3.1%,并且38个样本国家里只有6个国家小于0,大多国家都为正。我国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并不低,主要是农村养老金偏低,以及失业保险受益率偏低。
研究显示,跟38个国家相比,我国居民消费率低主要是消费倾向低(中国62%,38国平均92.3%),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GDP比重并不低(中国60%,38国平均58.2%),通常前者代表消费意愿,后者代表消费能力。这是否意味着我国居民部门并不缺钱,而是“有钱不愿花”?
芦哲指出并非如此,我国居民整体收入不低于国际平均,但大多数居民收入还是偏低。按照“劳动报酬+营业盈余+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占GDP比重,我国为61.3%,明显低于38国平均水平66.3%。只是我国居民交出去的收入偏低(居民所得税和财产税),因此经过税收调整后,居民收入比重变成中国60%,38国平均58.2%。
由于所得税和财产税是中高收入者承担更多税负,少交所得税和财产税影响更大的也是中高收入者。在61.3%比66.3%和60%比58.2%这两组数据里,前者可能更能反映大多数居民收入的国际对比,后者是加入少数中高收入者后的国际对比。因此,着眼大多数居民来看,收入比重可能仍然偏低,即中高收入者存在“有钱不花”、消费倾向低的现象,但大多数国民仍然是有消费意愿但缺少消费能力。
二次分配可以实现居民总收入不变的情况下,消费倾向提高。
谈及对于扩大消费的政策建议,芦哲表示重点应放在二次分配上。他认为,假设将居民个税和财产税的税负提高到跟38国平均水平一致,提高税负的同时提高转移支付水平,将增加的这部分税收以转移支付的形式全部给予中低收入者,预计可以提高居民消费率1.3个点。
芦哲表示,我国居民个税和财产税占GDP比重,相比38国平均要低6.9个点,按照五经普调整前的121万亿GDP计算,这部分资金量约为8.3万亿。假设中低收入者和中高收入者的消费倾向分别为82.6%和61.7%,则8.3万亿用于中高收入者,带来的消费是5.3万亿元,用于中低收入者带来的消费是6.9亿元。因此,通过完善二次分配环节的收入调节作用,可以实现居民部门总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居民消费增加1.6万亿,居民消费率提高1.3个点、消费倾向提高2.2个点。
对于增加二次分配收入,芦哲也提出了几点政策建议。
①提高失业保险受益率。当前我国失业保险的受益率偏低,只有14.7%的失业人员能够领取失业保险。受益率衡量的是失业人群中有多少人能够领取到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领取难度大,其中一部分原因是领取门槛高,特别是规模庞大的灵活就业人员难以获得“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证明。因此,提振消费的另一个方向是提高失业保险受益率,让缴纳保险的失业人员大多能领取到失业保险,提高这部分人群的生活保障能力和基本消费能力。
②提高农村养老金。由于农村老人主要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因此通过专项补贴提高城乡基本养老金标准,相当于大规模“养老金下乡”,可以激活大量低收入老人的基本消费。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支出4612亿元,1.7亿人领取,每人月均领取222元左右。这意味着,静态情况下,额外增加2000亿资金,即可实现1.7亿退休老人每月增收100元、每年增收1200元,收入的平均增幅达到50%左右。
③增加医保个人缴费补助。当前医保个人缴费对低收入家庭和农村家庭负担较大。当前我国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是财政补助不低于670元、居民个人缴费不低于400元。可以考虑通过补贴低收入者和农村家庭医保个人缴费的方式来激活消费。截至2023年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9.63亿人,如果对农民等低收入群体个人缴费400元的部分由财政承担一半,如果覆盖面达到5亿人,每年财政支出1000亿,考虑中低收入群体具有较高的消费倾向,财政代缴的1000亿大部分都能转化为消费。
此外,也要重视青年就业问题。由于存在“青年就业→收入→青年消费→整体消费”的传导链条,因此通过提振青年就业,可以有效扩大整体消费。中长期需要从两方面着手,解决教育结构和就业结构的错配问题,稳定青年就业。
一方面是从高等教育改革着手,教育改革既要更适应经济转型和国家发展战略,也要注重职业技能和职业发展,从高校端加强学生与就业市场的对接。
另一方面则是重点支持发展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对金融、商务服务、信息技术等行业,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稳步创造更多知识密集型岗位需求,去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也指出“聚焦重点环节分领域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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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学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