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广东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充分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校服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并提出建立校服评议、采购信息公开、“黑名单”等制度。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充分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校服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并提出建立校服评议、采购信息公开、“黑名单”等制度。
正如《意见》所指出的,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然而,一些地方的校服选购管理失当,引发人们对于校服选购自愿程度、校服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担忧。
比如,一些地方曝出校服“微腐败”乱象,不法之徒将校服视为“敛财工具”,在校服选购管理过程中实施暗箱操作、优亲厚友、截留资金等行为;一些学校脱离了“实用、耐用、经济、舒适”的适度原则,一味加码、强制换新;此外,学生和家长对校服事务缺乏知情权和自主权,甚至出现学生凭校服购买记录才能办理入学的情况。
校服选购管理失当,可能增加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如果纵容劣质校服进入校园,还会危害学生身体健康。因此,加强对中小学生校服选购管理的规范,明确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或捆绑销售,显然极为必要。
要严防校服采购中的腐败行为,让相关过程更加公开、透明。此次广东省有关部门印发的《意见》就明确,学校要开展深入论证,与广大家长充分沟通并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家长同意方可选用或更换校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校服采购的指导监督,不得违反市场竞争原则,擅自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等。当指定供应商、限定或变相限定购买特定商品等做法被严令禁止,才能确保市场的充分竞争,为学生提供优质、多元的校服选择;当相关决策流程经由充分论证,在阳光下运行,才能尽量消除以权谋私的暗箱空间。
校服的选择不能一概而论,应该考虑到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现实情况。比如,正常情况下,精简的春秋装和夏装就能满足学生的日常需要。但在一些高海拔、高纬度地区,就有必要考虑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加冬装类型,或是明确“天冷不强制穿校服”,不必强迫孩子们把校服裹在厚重的棉衣外面,穿成“法式小面包”。另外,各地各校还应充分考虑到特殊群体的困境,避免其“为校服发愁”。该《意见》就明确,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要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
其实,不管是进一步明确不得强制购买校服,还是充分考量不同地方和人群的多元需求,本质上都是充分尊重家长和学生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让校服购置更加人性化、公正化、合理化。毕竟,学生才是穿着校服的主体,在考虑校服是否舒适、是否符合现实需求、价格是否合理可负担等问题时,都应把学生感受置于首位。
来源:中青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