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涉外法治工作并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加强新时代新征程涉外检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涉外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国家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方面。对标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对涉外检察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首次全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涉外法治工作并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加强新时代新征程涉外检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涉外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国家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方面。对标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对涉外检察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首次全国涉外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北京市检察机关聚焦“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加快建设与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要求相适应的北京涉外检察工作体系和能力,努力创造和总结更多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的“北京经验”。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下称“市检三分院”)受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管辖首都东部六区检察院。辖区内驻华使领馆集中,城市副中心对外交往频繁,外资企业和外籍人员聚集,市检三分院立足辖区特点和自身职能定位,主动服务党和国家外交大局和首都检察工作全局,把握法治与开放相伴而行和涉外法治工作联动性强的特性,致力于细化完善检察保障措施,丰富涉外检察合作实践,不断擦亮首都涉外法治特色检察品牌。
坚持政治统领,以涉外检察履职服务中心大局
涉外检察工作要紧紧依托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坚持政治统领,兼备国际视野,找准涉外检察工作的时代坐标和职责定位,为涉外法治事业行稳致远提供检察保障。
一是要始终“坚定涉外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要始终把涉外检察工作摆在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党对涉外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把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融合,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机关对外交往的每一个环节、办理的每一个涉外案件当中。
二是切实增强做好涉外检察工作的政治责任感。涉外检察工作肩负着服务中国特色大国外交、防范化解外部风险的重要责任,必须提升涉外案件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政治责任感。要时刻牢记“外事无小事”,严格落实重大敏感案事件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发现涉外案件中的倾向性、苗头性信息,审慎预判风险点,制定化解方案,防止“小案件”发酵为“大事件”。
三是健全完善涉外检察工作协同格局。涉外法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保驾护航。工作中,不断完善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工作衔接机制,加强与外事部门交流协作,通过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对重大敏感案件及时分析研判会商,共促涉外执法、司法机制高水平发展。
坚持专精特新,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以专业化办案模式,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体系中的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障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一是履行刑事检察职责确保跨境取证周全、证据转化周延。部分涉外刑事案件犯罪行为发生在境外,大量证据系通过国际司法协助途径调取,但行为地国取证程序标准与我国存在较大差异,证据的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极易成为指控难点和庭审争点。为此,市检三分院将相关工作向前延伸,将诉讼风险化解在庭前。首先,提前介入侦查阶段强化对境外证据调取的程序规范化要求,确保证据调取程序严格符合行为地法律规定,提取过程客观真实,移交过程连贯、合法且无遗失和污染的风险。其次,探索引导侦查取证新形式。对于无法境外取证或跨境协查周期长的案件,如利用海外账户和投资平台诈骗案件,市检三分院探索引导侦查通过以被害人视角登录涉案系统并同步录音录像,充分与在案言词证据、客观证据结合,强化证据间相互支撑印证关系,有效确认境外移交证据的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
二是以多发类案研究为抓手探索涉外案件的认定标准。在语言沟通、生活习惯、文化差异、国家间法律差异等因素影响下,部分涉外案件办理存在事实认定的难点问题。市检三分院办理的外国人运输、贩卖毒品类案件,毒品藏匿方式较为隐蔽,涉案外国犯罪嫌疑人多辩解对毒品缺乏主观明知,以此摆脱罪责。鉴于此,市检三分院在汇总本院及辖区院涉外案件事实认定难题的基础上,制定了毒品犯罪等十个常见罪名主观认定的取证方向和审查标准用于引导侦查。明确了除调取传统意义上的定罪、量刑证据外,还应重点围绕外国犯罪嫌疑人在华有无正当职业、签证情况、居住时间、居住场所等方面开展侦查取证,通过其在华生活经历,是否具备在华生活常识等外围证据与定罪证据相互支撑印证,有力指控犯罪。
三是加强涉外刑事执行监督做好“后半篇文章”。办案中,市检三分院通过督促监狱及时保障在华使领馆探望权、畅通跨洋亲情电话、运用大数据模型发现线索推动“减假暂”工作等方式,依法维护外籍罪犯合法权益,保障监管安全。例如,依托“罪犯减刑、假释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从在押外籍犯中筛选出符合减刑条件的人员,并对减刑程序予以全方位监督,对外籍犯所提减刑意见被法院全部采纳。
坚持系统思维,凝聚涉外检察工作区域合力
市检三分院涉外检察工作坚持以“上下统一、横向协作、内部整合、总体统筹”为目标遵循,实现首都东部六区涉外检察工作“一盘棋”整体推进。
一是以“办案+监督+治理”“办案+服务+研究”模式推动各项检察职能充分融合。“四大检察”只有充分融合、一体履职才能释放更大检察效能。市检三分院辖区内受理的被害人为外国人(单位)案件中,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和侵犯著作权类案件占比较高,对此一方面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国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另一方面积极履职加大相关领域检察保护力度,助力构建首都良好营商环境,让外国企业安心在京投资发展。如市检三分院在办理一起销售假冒外资公司硒鼓产品的刑事二审案件中,发现在涉外商品知识产权保护、电商平台销假治理责任监管等方面还有工作空间,遂依托大数据开展监督和社会治理工作,既破解了硒鼓商品类别的认定难题,又保障了在华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案件获评北京市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市检三分院所辖通州区检察院,依托环球度假区检察室为环球影城运营提供多元化保护,通过问卷调查了解涉外企业法治需求,针对性提供“四大检察”“六大服务”,为实现首都创建文化旅游商务整合发展示范区提供检察经验。
二是发挥分院主推作用统筹区域检察机关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思考如何在市院领导下,充分发挥分院在涉外检察工作中的主推作用。业务机制方面,市检三分院构建了“联动研判、联合接访、联训联调”的“三联工作机制”,致力于在重大敏感案件中发挥指导、监督职责。素能提升方面,市检三分院搭建“1+6”刑检学苑、典型案例“1+6”播报专栏,在统一规范执法标准的同时全面提升涉外检察人员能力水平。职能延伸方面,与辖区院上下联动探索源头治理路径。如针对案件中外籍被告人在华无正当职业、有高度再犯风险、签证到期处于非法居留状态等情况,指导辖区院提出驱逐出境的附加刑量刑建议,并同步对法院开展审判监督;就辖区内外籍涉毒人员呈现出的群体聚居、犯罪地集中等问题,与相关区域单位及时沟通,共寻源头治理路径。
坚持筑牢基础,持续建设专业化高素质涉外检察队伍
高素质涉外检察人才培养是保障涉外检察事业持续发展的基础工程,是加强涉外法治话语权的有生力量。
一是加强涉外检察人才建设规划和统筹。指定具有较高外语水平人才作为涉外检察联络员,以外语+“四大检察”人才合力支撑首都东六区涉外检察专业化建设。今年来,市检三分院将涉外检察人才评审纳入人才建设的政策工具箱,把涉外检察人才培养、管理提到新高度。所辖朝阳区检察院作为涉外法治人才实训研修基地,还依托“涉外人才孵化中心”“检学共建专家智库”和“实务理论创新沙龙”三平台,定期选派优秀检察官及助理参加业务轮训并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开展授课。此外,不断深化开展检校合作,所辖顺义区检察院与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外国语学院等签署了合作协议,共育涉外检察人才。
二是加强涉外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不断发挥实务+学术融合优势,依托案件办理进一步提升涉外检察调研能力。今年以来,市检三分院先后应邀参加北京CBD国际金融论坛作主旨发言,受邀参加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指导,中国人民大学等六所高校共同主办的“涉外刑事检察重点问题”研讨会并作主题发言,不断探索在涉外法治话语权方面的理论研究和比较法研究,推动在前沿问题、重大问题上开展前瞻性深入调研,为涉外法治工作决策提供更多检察智慧。
三是不断丰富涉外法治宣传工作。讲好新时代涉外检察故事,需要不断创新涉外法治宣传方式,丰富法治宣传内容。市检三分院与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共同推出“护航计划”——“出国留学生法律护航公益行动”,拍摄《留学生行前教育》系列讲座并制作法治宣传手册;所辖朝阳区检察院发布的《涉外检察白皮书》获评由中国政法大学全面依法治国研究院组织的2024年“中国法治国际传播十大典型案例”。
面对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首都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立足自身职能定位,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为涉外法治工作行稳致远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作者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来源:检察日报)来源:青羊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