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组织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5-23 15:34 2

摘要:对于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现组织开展

我省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申报和复核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一)企业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

1.工业“六基”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

2.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高性能医疗器械及创新药。

3.网络强国领域: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二)以下企业不予推荐

1.对于已被认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不再推荐申请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对于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

3.对于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的企业,不予推荐。

4.本年度暂不接收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企业的申请和复核。

二、组织实施

(一)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报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目前,我省正在组织开展2025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审工作,若企业对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基本符合的,可按照本通知要求提前准备申报材料)。

1.企业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一是线上于2025年5月14日至6月5日,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报。二是2025年5月30日前,申报企业向所属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2份纸质申报材料(附件1、5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填写《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报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

2.各州(市)推荐。2025年6月5日前,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审查和实地抽查,经认真审核汇总后,将1份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州(市)留存一份备查〕及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昆明市永安路37号712室),推荐汇总表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

2022年认定的第四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

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核,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一是线上于2025年5月14日至6月5日,复核企业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报。二是2025年6月5日前,复核企业将1份纸质申报材料(附件2、5装订成册)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昆明市永安路37号712室),《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工作要求

(一) 确保公平公正

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2022年认定的第四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申请业务。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将“清廉云南”建设有关要求融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全流程,切实杜绝虚假申报或违法违规申报等行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坚持公平公正,企业只要如实填报,并提供资料即可。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二)高度重视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今后培育支持的重点对象,请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切实履行责任,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组织相关科室深入研究,结合前期梳理的“种子名单”,充分挖掘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明确本级联系人及电话,切实做好政策咨询解答,指导企业完善材料,对申报企业情况了解不深的应组织专人或委托县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深入企业开展调研。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企业和2025年复核企业要组织精干力量,填写材料,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与申报材料有关的企业内设部门共同研究,认真审查把关后按程序报送。

(三)辅导培训

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为企业免费提供申请政策解读培训视频和系统操作手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也将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申报辅导,届时请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本级和县级相关工作人员、近年拟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具体申报人员参加。

四、相关说明

(一)中小企业界定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例如:工业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满足一个条件即可)。

(二)Ⅰ类知识产权

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均不包含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

(三)审计报告要求

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其中,2024年度审计报告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报结果。请申报企业提醒会计师事务所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纳入审计报告。

(四)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要求

考虑当前形势,对本年度申请复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的指标不作要求。对新申请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仍需满足“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的指标要求。

(五)细分市场占有率及国内发明专利材料要求

为减轻企业申请负担,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国内发明专利证书等佐证材料(涉及海外发明专利、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Ⅰ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企业仅需参照附件5模板如实说明市场占有率、填写发明专利数量,确保数据真实、规范即可。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加大数据共享力度,专利数据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六)网报提示

根据往年情况,均有部分企业忘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登录账号、密码,建议申报企业提前登录平台确认。往年也存在申报截止日网络拥堵的情况,请申报、复核企业抓紧时间研究政策、提前准备材料,争取在申报开放日即完成线上申报。

其他未尽事宜,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5〕19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为准,相关指标参考附件6。

联系人:张老师

邮箱:ynsmegov@126.com

来源:昆明国家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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