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海韶华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由董事会召集,陈静芝主持。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公司在任董事5人、监事3人及董事
2025年5月24日消息,上海韶华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由董事会召集,陈静芝主持。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公司在任董事5人、监事3人及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的专项说明》《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普通股同意股数200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且均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上海以恒律师事务所沙剑律师、谢秋逸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