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消息来源,来自头条热榜第23名,安律说法的5月23日评论和澎湃新闻对廊坊广阳警情通报同日报道。
消息来源,来自头条热榜第23名,安律说法的5月23日评论和澎湃新闻对廊坊广阳警情通报同日报道。
对报道的案件简介:
河北廊坊,今年2月26日晚上8点,24岁女幼师周某回家路上,莫名其妙被33岁男子谢某连刺13刀,不幸身亡。
男子作案时背着把长刺刀,对作案对象进行了挑选,看到周某比较瘦小才选择对她动手。
作案后他淡定的回家,洗澡,換了衣服,清洗了凶器。
事后凶手被鉴定为精神疾病。
家属不认可,认为凶手条理清晰不像精神病,正在申请对凶手第二次精神鉴定。
警方已启动重新鉴定程序。
我是企业退休82岁老头,仅对上述报道为素材予以评论。
我免责声明,不构成侵权和传播不实信息。
1.精神病人杀人免死免刑,关键在鉴定病人是否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
精神病人杀人是否一律不负刑事责任?
不是的。
《刑法》第18条,对精神病人3种状态做了明确规定:
①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杀人,免死免刑。
②间歇性精神病人,没发作精神正常时杀人,不免死不免刑。
③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杀人,免死对刑可从轻,减轻,免刑3种情况。
精神鉴定关系到杀人凶手生与死,刑与非刑,刑的轻重。
为此精神鉴定一定要严谨,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因为这涉及到人命关天至关重要。
鉴定机构不得做人情鉴定,不得做伪证,要对鉴定结果负责。
否则的话要按照《刑法》第305条负刑事责任。
此案凶手挑选比较瘦小的周某动手,连刺13刀,说明谢某故意杀人成立,主观恶性极大。
作案后淡定的回到家,试问哪个精神病人晚间能找回家?
条理清晰,说明他作案时能够清楚的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
家属有理由认为他即使有精神病,也是间歇性精神病,作案时精神正常。
精神正常杀人不免死不免刑。
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并且不影响判他死刑,立即执行。
2.警方应当严格追查一把长刺刀的来历。
长刺刀是管制刀具,制作,买卖,携带,隐藏在家都是违法的。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条给予有关违法行为人行政处罚。
如果查明谢某家属发现谢某藏有管制刀具长刺刀,不上缴公安机关。
反而为谢某提供“防身”用具为名提供长刺刀,造成谢某杀死周某的,没有证据证明谢某家属是谢某杀人的共犯。
但在客观上或者无意中创造了杀人条件的。
办案机关是否对谢某的有关家人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
提出这一建议线索,仅供办案机关研究参考。
3.凶手杀死了周某,除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外,还应追究他的民事责任,在赔偿上绝不让步。
让谢某的监护人付出不予严加看管或者看管不力的代价。
来源:凡人闲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