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经查,自2024年10月至案发,王某甲、王某乙、沈某、张某利用抖音直播,微信建群、发朋友圈等形式引流,添加微信好友的形式,一对一贩卖能打玻璃蛋、铅弹金属1:1仿真枪,发布枪支视频、图片和销售仿真枪数量及涉案金额巨大,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5月13日,阳信县公安局工作中发现,辖区内有人在互联网络上发布仿真枪支销售信息,民警接收该线索后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自2024年10月至案发,王某甲、王某乙、沈某、张某利用抖音直播,微信建群、发朋友圈等形式引流,添加微信好友的形式,一对一贩卖能打玻璃蛋、铅弹金属1:1仿真枪,发布枪支视频、图片和销售仿真枪数量及涉案金额巨大,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5月15日,经分析研判,分别在阳信县、无棣县将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审讯,王某甲、王某乙、沈某、张某对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有些人怀着侥幸心理,紧盯行业暴利,认为自己销售的是玩具枪,不会触犯法律。有些人痴迷枪支,通过各种途径购买、收藏仿真枪,这些都有法律风险。一旦仿真枪经鉴定符合相关标准,即可能被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枪支,购买、收藏此类枪支就会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即使没有认定为枪支,仿真枪也属于违禁品,非法制造、销售仿真枪也是违法行为,对携带、持有、购买的仿真枪,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收缴。
来源:惠民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