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检察院开展 “‘典’亮生活・守护美好” 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5-25 20:39 4

摘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实施五周年之际,新县检察院精心策划开展了 “‘典’亮生活・守护美好” 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通过多元化普法形式推动民法典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为法治社会建设注入检察动能。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实施五周年之际,新县检察院精心策划开展了 “‘典’亮生活・守护美好” 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通过多元化普法形式推动民法典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为法治社会建设注入检察动能。

检察开放日:感受法治力量,共话法治建设

5 月 23 日,新县检察院组织 “‘典’亮生活・守护美好” 专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活动中,参会人员先后参观了 12309 检察服务中心、检察文化长廊、全过程人民民主展厅、公益诉讼指挥中心等办公场所,深入了解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工作流程与实际成效。

参观结束后,一场 “干货满满” 的座谈会正式召开。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民事检察监督的职能与办案流程,公开发布该院办理的 3 个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并与参会代表就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展开深入交流。与会人员踊跃发言,对检察机关近年来发挥监督职能促进《民法典》贯彻实施的工作成效表示充分认可,同时建议检察机关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发挥民事检察作用,切实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史少敏出席活动并表示,各位代表、委员及同仁的建言献策是检察机关开展工作的 “良方”,今后全体检察人员将始终以 “人民满意” 为标尺,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中,以勇于担当的情怀和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情做好群众工作,搭建起检察机关与群众沟通的 “连心桥”。

民法典进社区:传递法治温度,共建和谐家园

“检察官,我家楼上漏水把我家淹了,对方不肯赔偿,这可怎么办?” 在卓湾社区活动中心,一场 “民法典便民咨询会” 吸引众多居民参与。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史少敏带领检察官团队结合社区共建活动,走进金兰山街道办事处卓湾居委会开展 “民法典进社区” 活动。

检察官针对物业服务法律纠纷,从物业费缴纳、小区环境卫生维护等日常小事,到公共设施管理、业主与物业权益纠纷等重要事项,结合《民法典》物权编相关条款逐一解答。现场普及了 “物业管理公司不可随意提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应以购房人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业主与前物业公司的约定对新物业公司不具约束力”“装修时业主不可随意装修住宅”“物业公司无权对业主罚款” 等法律知识,切实增强居民法治意识与依法维权能力。

同时,检察官还向居民解读业主大会相关内容,围绕成立条件与流程、决策事项与表决规则、日常运作与监督等方面展开讲解,让与会者对《民法典》有了更全面深入的认识。“以前觉得法律很遥远,现在才知道民法典就是我们生活的‘护身符’!” 社区居民李阿姨感慨道。此次活动让居民学会运用《民法典》解决实际问题,真正让法典融入社区居民日常生活,成为大家的 “社会百科全书”。

民法典进校园:播撒法治种子,护航青春成长

在 “民法典进校园” 活动中,新县检察院走进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检察官化身 “法治老师”,通过生动有趣的课堂为师生普及《民法典》相关内容,结合师生关注的热点问题选取典型案例深度剖析,用 “身边事” 讲透 “民法典”。以大学生网贷纠纷案解析合同签订中自愿、公平原则,提醒学生警惕消费陷阱;以个人 “信息泄露案” 解读《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警示学生防范网络诈骗与隐私侵犯;结合高空抛物、校园欺凌等案例阐释侵权责任编适用规则,引导学生树立责任意识。

此外,活动通过互动普法、趣味问答点燃师生学法热情,师生从被动听转为主动问,检察官结合《民法典》内容逐一解答,大家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将持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针对学校特点,检察官还向师生了解收集法治需求,特别是涉外法治需求。

此次 “‘典’亮生活・守护美好” 民法典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形式,让《民法典》真正成为群众手中的 “维权宝典”、心中的 “公平秤”。下一步,新县检察院将持续推进民法典宣传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让《民法典》从纸面走向现实,为群众 “典” 亮美好生活,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来源:新县检察院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