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曹雪芹未接受过语法学教育(如现代语法教材或理论体系),但通过语言实践掌握了汉语内在规律。第二个“语法”:指代语法规律(语言结构规则),即自然语言中词、短语、句子的组织法则。
“曹雪芹虽然没有学过语法,可是他写的书中的句子都合乎语法”中,两个“语法”的指代需通过语法术语的学科定义进行辨析:
第一个“语法”:指代语法学(语法理论知识),即系统化的语法规则总结与研究方法。
曹雪芹未接受过语法学教育(如现代语法教材或理论体系),但通过语言实践掌握了汉语内在规律。第二个“语法”:指代语法规律(语言结构规则),即自然语言中词、短语、句子的组织法则。
无论是否学习过语法学理论,语言使用者均可通过母语习得隐性掌握这一规律。
术语的历时性与共时性差异:
现代语法学是对语言规律的抽象总结(如主谓宾结构、虚词用法),而语法规律是语言存在的客观形式,独立于理论研究。曹雪芹未学习语法学知识(理论),但其作品符合汉语语法规律,体现母语者隐性语言能力。
语法规律具有普适性,不受语法学研究制约(如《红楼梦》虚实对仗的争议,本质是语言实践与理论归纳的冲突)。语法学知识需通过教育传播(如现代汉语教材),是对语言现象的系统化提炼。通过“语法”一词的双重含义,揭示了语言能力源于实践认知(掌握规律)与理论学习(语法学)的本质差异。
来源:蜗铺888845